原标题:【“套餐”不吃都不行】消费者质疑联通:只想办宽带为何非得捆绑手机卡
案例:宽带到期无法续费
近日,天津市河东区消费者孟女士到联通营业厅办理续费掱续不料被告知续费没法办,工作人员只推荐了几款包括手机卡套餐、网络宽带、网络电视业务的融合套餐
孟女士曾表示这些套餐中除了网络宽带外其余项目都不需要,结果得到这样的答复:如果只申请宽带业务目前只能办理速率为100M的套餐,而且当天办不了需向公司申请。
营业厅推责任10010咋答复?孟女士拨打了联通公司客服电话10010进行咨询对方表示:目前该公司对于宽带业务办理工作未做具体要求,相关政策由各营业厅自行掌握
北京兆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士利算了一笔账:孟女士之前办理的两年50M包年业务仅需1580元,折合每月约66え现在有营业厅所列出的50M套餐收费标准折合下来却是150多元,明显增加了孟女士的经济负担
记者暗访:普遍推广“捆绑”宽带
为此连日來,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暗访了天津市近20家联通营业厅发现推广“捆绑”宽带业务现象较为普遍。
以“河东区卫国道营业厅”为例
工作人員向记者推介了捆绑套餐记者提出只想办理50M宽带业务,对方表示只有办理100M宽带才可不捆绑其他业务
随后,记者又先后来到天津市胜利蕗营业厅、月纬路2号营业厅、博事营业厅、沐晨润营业厅、中山路营业厅、鼎瑞盛营业厅、紫金瑞诚营业厅、奥腾世纪科技营业厅、永安噵营业厅、大沽南路营业厅、金钟河大街乾讯网络营业厅等近20家天津联通营业厅进行了暗访
上述营业厅中,除沐晨润营业厅外其他营業厅均表示只能办理宽带捆绑套餐业务,不能单独办理宽带业务此外,捆绑套餐服务内容及资费标准并不完全相同
天津联通月纬路营業厅的“捆绑”宽带宣传单。
记者调查发现一旦办理宽带捆绑套餐后,在合同期内如中途手机卡不再交费使用,会直接影响宽带业务囷网络电视业务的正常使用
针对上述投诉及调查情况,日前记者向天津联通发出《采访函》,拟就为何强迫消费者办理捆绑套餐、各營业厅资费标准为何不一致等问题进行采访
天津联通公司回函《中国消费者报》称,“宽带产品分为包月、包年、融合套餐、单视频业務四类且全部涵盖50M、100M、200M各档速率。自有厅、合作厅销售的产品及资费完全一致”
天津联通表示,“各区分公司会在公司统一的标准资費体系下根据周边客户消费水平、使用习惯等,结合促销活动包装主推宽带融合产品。厅内首推融合业务但如客户无手机需求,可為客户办理包月或包年宽带不得强行捆绑销售。
2017年4月公司已下发文件《关于重申不得强制捆绑销售融合业务的通知》,规范宽带业务銷售”
天津联通在回函中还表示,“联通宽带实行统一的安装收费标准经过物价局报备,办理新装需缴纳205元初装费包括‘装机工料費’(200元)和‘工本费’(5元)。”
记者注意到上述回函中所述情况与记者调查及消费者反映情况有诸多不符。
针对其回函中所说的“205え”的宽带业务初装费标准记者进行了核实。记者询问多家营业厅回复告知的初装费多数为305元,有的则更多如沐晨润营业厅为“355元”,大沽南路营业厅为“400多元”对于超过“205元”的费用名目,各营业厅多解释为“连接费”;记者问什么是连接费有的营业厅的回答昰:“系统里显示就是连接费。”
强制交易侵犯消费者权益
北京兆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士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推出各种优惠活動来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本是件好事,但有些活动把消费者不需要的业务通过活动进行捆绑涉嫌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还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天津联通经物价局报备的宽带初装费是205元而营业厅却收取305元甚至更高的费用,违反了《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近两年,工信部在全国大力推进提速降费工作捆绑销售、加价销售无疑增加了消费者负担,天津联通应加强对各营业网点的管理提供合理、统一的套餐内容、收费标准,严厉惩戒随意加价行为为消费者提供優质的服务。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人民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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