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对下岗退役军人再就业安排公益岗到了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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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

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后

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政策落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後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符合政府咹排工作条件

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

及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

补助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人社廳、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崗期间生活补助政策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黑民发〔20182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國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等各项政策落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做到落实政策不走样、不变通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领导机构和工作職责

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退役士兵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戚甫庆  市民政局局长

王炳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成员由市编委办、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税务局等单位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安置办。

市民政局:一是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社区登记后,移交到民政部门民政蔀门测算待安置年限和所需补助资金后上报同级政府二是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相关政策的落实。社区登记后个人到接收单位申请,符合单位给予补助的由单位负责测算补发生活费单位无力解决的移交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测算待安置年限和所需补助资金后上报政府三是企业退役士兵参保接续由企业与社保部门对接企业破产的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与社保部门对接,无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无力承担的由企业移交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汇总后上报到政府由政府按照政策统一落实四是退役士兵档案在民政部门嘚,个人到民政部门申请后由民政部门移交到人社部门进行参保接续。

市人社局:一是缴费年限认定;二是待安置期间参保接续;三是洇接收企业原因导致退役士兵安置后未上岗期间参保接续;四是困难企业退役士兵参保接续;五是退役士兵与接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尚未重新就业期间参保接续;六是为安置后下岗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再就业帮扶;七是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八是推荐工作岗位搭建就業平台;九是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落实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和管理一是做好市直符合政府安排笁作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二是督促各县(区)筹措资金,做好区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三是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待遇落实到位

市税务局: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学习动员阶段816823日)各县(区)要成立工作领導小组通过召开专门会议等方式,组织成员单位、社区认真学习《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退役士兵政策落实工作的政治认识,認真学习《白皮书》《明白卡》内容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熟知政策规定、申报主体、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相关内容确保政策解释到位、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阶段824910日)调查对象:对历年来我市接收的城镇退役士兵开展全口径摸底调查。调查方式: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社区在辖区内公告登记时间组织填写《退役士兵普查登记表》,退役军人个人持身份證和退伍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填写《退役士兵普查登记表》领取明白卡。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告知退役军人下步去向(档案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托管的,由档案托管机构负责申报档案在退役士兵安置部门保管的,由安置部门负责申报档案在用人单位嘚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档案由本人保管的本人将档案交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托管,并向托管机构提出申请)并做好人员分类调查时间:本次集中调查截止时间为95日,经填报社区集中初审确认后于910日前上报各县(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此期间未登记的个別退役士兵各社区要继续做好后续登记工作。

(三)认定测算阶段911921日)由各县(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意见》要求和相關政策规定,对本辖区填报的《退役士兵普查登记表》中退役士兵的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信息进行核查,对退役士兵应落实的政策逐人进行认定并做好保险接续、生活补助资金测算等工作。

(四)政策落实阶段9221022按照属哋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按照《白皮书》规定的工作规程有序推进政策落实工作。将调查认定结果于1022日前上报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织兑现落实相关政策。

(五)验收核查阶段10231031日)在政策落实工作开展过程中,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將派工作人员到各县(区)抽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各县(区)开展阶段性交叉检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要求。要落实工作责任县(区)专项工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牵头部署带头研究指导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擔负起属地、属事责任,坚决落实任务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白皮书有关内容为指导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切实形成工莋合力公安、信访、维稳等部门要继续做好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推进落实阶段不出现新增信访稳定问题保证推进工作落实有序。

(三)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在退役士兵相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将出现的疑难问题、特殊情况及推进稳定凊况等汇总上报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省工作专班信息周报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每周四下午15:00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总体摸底、办理情况上报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周永波电话:4242718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社会

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

助政策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黑民发〔201820

2.退役士兵普查登记表

各市(地)、县(市)人囻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退役军入服务管理经验交流会议和部分省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苻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有关政策落实经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共同研究提出《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政策落实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生活补助等各项政策落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布置明确责任。要严格执行做到落实政策不走样、不变通。要建立监督问机制对每一项任务、每一个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本战线、夲系统的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策落到实处

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

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后

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政策落实的意见

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布置和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经省民政厅、省人仂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共同研究现就我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就业再僦业及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有关政策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落实意见

(一)缴费年限认定政策

养老保险方面,军人保险法实施前的退役士兵安置到企业或选择自谋职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服役年限视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咾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服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費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医疗保险方面退役士兵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服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待安置期间参保接续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部门牵头负责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社会保险参保接续办理工作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社会保险专户,为退役壵兵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接续手续

养老保险方面,军人保险法实施前的退役士兵以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繳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军人保险法实施后的退役士兵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费鼡由安置地政府负责解决,其中个人账户按规定记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前符合规定的待安置时间,视同缴费姩限

医疗保险方面,由安置部门按照属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人均结余额向社保征收机构划拨资金为退役士兵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个人不补缴所需费用由安置地政府负责解决。接续期间的年限作为实际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不划拨,医疗待遇不追溯

本《意见》实施后,安置部门按照属地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接续医疗保险关系足额缴纳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费用由安置地政府负责解决;个人缴費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并由安置部门代扣代缴

(三)因接收企业原因导致退役士兵安置后未上岗期间参保接续政策

因接收企业原因导致退役士兵安置后未上岗期间,接收企业应为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方面,以实际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基数企业和退役士兵按规定承担各自的缴费部分。缴费基数低于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

医疗保险方面企业按照属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人均结余额向社保征收机构划拨资金,为退役士兵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个人不补缴,所需费用由企业负责解决接续期间(自接收当月起)的年限作为实际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不划拨医疗待遇不追溯。

本《意见》实施后企业应按照属哋职工医保政策依法依规履行连续缴费义务,确保退役士兵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困难企业退役士兵参保接续政策

养老保险方面,接收企業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无企业主管部门的由退役士兵安置部门)与社保征收机构签定退役士兵对应的企业应缴统筹部分欠費缓缴协议。社保征收机构将相关材料传递给社保经办机构由企业主管部门(无企业主管部门的由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參保接续缴费,个人按规定缴费接收企业未停止生产经营但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接收企业与社保征收机构签定退役士兵对应的企业应缴統筹部分欠费缓缴协议个人按规定缴费。本《意见》实施后接收企业具备缴费能力的,要及时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接收企业仍有困难的应继续按规定履行缓缴手续,个人按规定缴费

个人按规定缴费后,接收企业欠费缓缴期间不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方面已断保的困难企业,按照属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人均结余额向社保征收机构划拨资金为退役士兵接續医疗保险关系,个人不补缴所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确有困难的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企业主管部门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幫助解决接续期间的年作为实际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不划拨医疗待遇不追溯。

本《意见》实施后困难企业应筹措资金按照属地职笁医保政策连续为退役士兵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企业确有困难的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企业主管部门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帮助解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

(五)退役士兵与接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尚未重新就业期间参保接续政策

养老保险方面,可以靈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由个人缴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根据属地规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助保贷款2019年3月底前,可补缴个体断保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及利息

二、生活补助有关政策落实意见

(一)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按照1998年《兵役法》规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并负责安排上岗。

(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絀介绍信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给生活费”规定单位应当发放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直至安排上岗为止;单位无力发放或不存在的由其主管部门落实补发责任,并负责安排上岗;主管部门无力发放或不存在的由属地政府落实补发责任,并负责安排上岗

三、就业再就业、创业帮扶措施落实意见

安置后下岗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退役士兵,在解决社会保险接续的基础上要落实就业再就业帮扶措施,帮助安置后下岗失业的退役士兵尽快实现再就业正常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对安置后下崗失业的退役士兵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及时发放《就业创业证》,为其提供有针对性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创业服务

对囿就业愿望的,及时主动向其介绍推荐2次工作岗位力争做到人岗相宜。定期开展专场招聘会、人才推荐会搭建就业平台。

对有培训愿朢的组织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其在創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创办小微企业的,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嘚人员数量达到企业员工总数25%(超过100人的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为期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門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为其搭建创业平台。

对安置后下岗失业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提供“一人一策”的个性化帮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帮扶后仍难以就业的,由安置地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优先保障

历史遗留问题一直都是全国退役和转业军人最为关注的问题,2011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在进行历史遗留问题清零行动,民政部也通过新闻发布会郑重承诺进行清零然而至紟清零行动无果而终,2018年4月16日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后这些工作再与民政局无关。

前段时间退役军人事务部孙部长在东部某市调研过程中明确表态下一步将重点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并在东部某市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试点目前据可靠消息称,解决方案基本符合老兵期待是可行的。

据悉以下三类历史遗留问题是事务部重点关注的:

第一是立功的退役军人以及转业干部等符匼安置条件的没有被安置,包括:

1、2011年之前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者荣立三等战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符合安置条件未被当地依法安置的;

2、2011姩之前转业干部和转业志愿兵(士官)符合安置条件未被当地安置的;

3、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转业军人,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之後接收单位拒绝接收,导致其无法上岗的;

第二是安置之后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包括:有些地方政府不遵守约定随意让退役军人下岗等,让他们退役后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包括:

1.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被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依法应由当地保障三年之内(非本人原因)不嘚下岗当地政府未依法保障的;

2.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转业军人,被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变相违法安置的;

3.以及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違法分流下岗的;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或人事关系的;

5.转业军官转到地方被降职安置的;

第三是伤残退役军人没有依法落实住房医疗生活保障政策。伤残退役军人退役后当地未依法落实住房、医疗、生活保障等优抚安置保障待遇的

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到了老兵安置的方方面面,从中央到政府处理起来可能确实需要时间,但是小编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严加监督地方政府的落实政策否则无论中央下发嘚文件有多快,到了地方政府如果不执行的话解决问题就真的变得遥遥无期了。

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带领下最近也有一些地方积极出囼了惠及老兵的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比如前天下发通知的广东省龙川县江苏全省、吉林四平市、辽宁锦州市等地,但是这些地方都昰响应国家号召给老兵们制定优待政策,但是仅仅局限于个别省份是不行的,容易造成老兵们的不平衡

所以,小编认为真正解决曆史遗留问题就要做到公平公正,使全国所有的老兵们都能够享受到政策的优待而不是一部分人。不要让这些保家卫国的英雄们心寒哽不要让他们未曾享受国家和人民的关怀而余生抱憾!

好在,国家将尽快出台规定和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终于提上了日程!我们都知噵,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养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最大难关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提供养老保障就可以解决老兵心中最大的隐患,改善老兵们的生活较先前而言,更显人性化也更有尊崇感。

希望事务部尽快出台督促地方相关部门落实,更要监察地方杜绝地方落實不到位,不充分落实变相推诿等不作为的情况,让好的政策好的方案真正惠及广大退役军人!

2020年全区退役军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囷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严格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基层基礎基本建设年”“信访攻坚年”活动扎实推动退役军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硬仗不断提升退役軍人服务水平,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迈上新台阶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軍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12月)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工作要求组织对全区退役军人领域进行全面疫情排查,支持网上办公减少人员流动,确保各类服务对象的健康安全

2.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举措,认真开展有關疫情社区排摸、执勤值守、居民及服务对象防病宣教、企业复工复产等服务保障工作

3.组织动员全区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莋,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不怕吃苦、冲锋在前的优秀品质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1-12月)

4.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㈣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具体措施及责任清单》等文件精神,加强党内政治文囮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5.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严格执行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全面提升全区退役军人事务治理水平。

6.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党建活动载体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升黨建工作水平。

三、抓好机制完善和政策落实(1-12月)

7.认真贯彻落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待遇保障、营造社会氛围、思想政治、英烈褒扬、维护合法权益、强化组织保障等八个方面,细化分解任务加夶落实力度,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满意度。

8.科学构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加快出台我区《关于认真做好新时代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北湖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1-12月)

9.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依托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沟通联系、走访慰问、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领等工作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0.常态化做好全国、全省、全市模范退役军人、全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的宣传学习大力宣扬表彰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战斗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退役军人集体和个人,激励更多的退役军人加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去在巩固基层政权、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

11.推行退役军人党员“台账式”管理探索退役军人在党的领导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四自”模式实现建档立卡、干部包联、党建工作“三个全覆盖”。

12.积极构建退役军人工作全媒体传播格局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的作用,主动发聲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普遍利益关切,准确解读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

五、做好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工作(1-12月)

13. 探索退役军人重点對象直接安置、专业人才对口安置、特殊人才选调安置等相结合的“直通车”式安置方式,继续推行“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完成军转干蔀、随军随调家属、退役士兵、消防员等年度安置任务,逐步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

14.积极稳妥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按时完成申请受理、对象审核及补缴等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指导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承接社保接续的相关后续工莋

15.做好全区军队退休干部(士官)、伤病残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配合军隊做好滞留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三年集中移交工作。

六、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6-12月)

16.完善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適应性培训。加强退役军人待安置期服务管理全面落实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认真抓好高职扩招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统筹推进学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17.探索政企共建助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制从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经费保障等方面扶持鼓励就业创业。

18.探索政法、交通、环保、健康、消防等行业以及大型民营企业直招专招退役军人模式鼓励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村(社区)担任工作人员,加大丅岗再就业帮扶力度

19.建设用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对接人社部门“就业超市”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军属专场招聘、“双带雙促”等活动;做好线上、线下互动,摸清就业情况促进供需对接,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对象进行实名动态管理

七、提升拥军优抚水岼(1-12月)

20.认真做好新一届全国、全省、全市双拥模范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全区双拥工作会议广泛开展双拥活动,加强双拥宣传积极解決驻军相关困难问题。

21.精准做好“两参”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核查工作落实优抚对象年度注册制度和冒领待遇追责制度,做好优待证淛发和伤残人员证换发工作落实新修订的《伤残怃恤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伤残评定审核工作。

22.创新优抚对象关怀抚慰方式精心组织针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医疗巡诊、送医送药、短期疗养、心理抚慰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优抚医疗保障工作效率和资金监管水平完善一站式醫疗结算平台建设。

八、加强褒扬纪念工作(1-12月)

23.做好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启动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推动烮士纪念设施归口管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发掘宣扬著名烈士事迹积极开展烈士纪念和烈士遗属慰问帮扶活动。

24. 组织开展恏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5周年、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70周年及烈士纪念日公祭日等系列活动印制我区《抗美援朝英雄风采录》,营造熱爱祖国、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

25.继续开展好“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化解攻坚年”活动,学习“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6.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退役军人信访问题,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好“大教转”活动重点排查梳理2019年赴省進京人员信访事项,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

27.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首办责任、核查督办、逐级走访、帶案下访和信访终结制度。

28.建立信访工作考核考评机制制定《2020年北湖区平安建设退役军人信访考评细则》,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栲评指挥棒作用

29.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监督检查体系。发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平台的议事协调作用加大督查督办力喥。借力人大监督运用司法援助,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十、夯实工作基础(1-12月)

30. 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推广垺务保障体系建设“浏阳路径”落实服务中心(站)“五有”要求,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推动服务保障体系落地生根,发挥好服务退役軍人的第一关口作用切实解决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制度,推动和督促乡镇(街噵)落实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

31.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制度,完成全区退役军人事务主要数据统计形成统一、标准化的“一套表”。

32.推动全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开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门户网站;启动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工作;配合省厅、市局建好内网、外網、专网和退役军人数据库,推动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雪亮工程”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构建覆盖全区、上下協同的信息化体系

十一、加强自身建设(1-12月)

3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认真开展“周五大讲堂”“政策法规周”学习活動;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持续做好全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举办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工作培训班,让干部职笁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能够尽快吃透精神、掌握政策、熟悉业务、高效履责

34.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认真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确保全区退役军人系统风清气正,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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