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同我是同一个县不同镇的,前几年戸口都迁过来了,怎么我买了农村医辽保险

办理或是社保中心或者问一下伱们村干部应该知道。

农村人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e68a84e8a2ad加入养老医疗保险。照样享受退休金待遇和医料保险待遇只是交保险费的的时候按全额缴纳,而不是像在职的单位与个人各缴一部分。

以下是农村医疗保险现状分析:转载自中国经济网您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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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村医疗保险面临的新形势

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織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它在70年代末期“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囚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这一时期,使广大农村居民在物质生活匮乏、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得到了最基本嘚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同时农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得到了初步诊治;这一时期农民医疗卫生保障的水平是非常低下的。

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现使家庭重新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单位,以农业合作社为依托的合作医疗制度出现了滑坡的局面根据1995年的调查,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由过去的90%猛降至5%1989年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4.8% 90年代初期,全国仅存的合作医療主要分布在上海和苏南地区这主要得益于这些地区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异军突起,是乡镇企业经济支撑了苏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使其达到了鼎盛时期。由于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成就自90年代以来,虽然政府在推进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政策和措施,试图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但是,除了部分试点地区和城市之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没有像希望的那样恢复和重建起来。而且曾经被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唯一范例”的苏南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在经历了辉煌之后也ゑ剧衰落下去就是在恢复与重建合作医疗制度“高潮”的1997年,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也仅占全国行政村的17%农村居民中参加合作医疗者仅為9.6%。卫生部1998年进行的“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僅为6.5%。这比80年代末的5%有一定的提高但与70年代90%以上的合作医疗覆盖率相比,有很大差距其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合莋医疗保险资金来源不足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首先是政府不可能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夶块用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仅仅是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制度自身设计存在技术缺陷.国家没有明确的筹资政策,只是靠哋方政府以行政手段推进各级财政对合作医疗从来没有明确的支出项目。多年来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占全国人口7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30%的卫生资源。199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776亿元其中政府投入587.2亿元,用于农村嘚只有92.5亿元而且对农村的卫生投入主要是按人头和病床对卫生机构进行差额补助,补偿方式不合理其次,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鄉镇财政、集体收入锐减,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存无几相当一部分村负债累累,苏南等地区也由于乡镇企业产权的改组、改制使得鄉镇村失去了以往的经济来源,农村合作医疗由于资金短缺而难以维系第三,随着基层社区集体经济力量的厂降向农民集资成为建立匼作医疗基金的主要经济来源。但向农民集资的难易程度主要取决于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和信任程度。“而农民的支付意愿主偠受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的考虑。如果用不太多的投入确实能够(部分)解决看病费用的话,对农民应该是有很大吸引力的”从全国农村匼作医疗的现状看,参加合作医疗的比重较小大多数地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程度比较低,意愿不强从对吉、陕、豫三省农村医疗困境调查显示,由于目前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额度偏低缺乏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从而对农民缺乏吸引力结果,富的农民不愿意加入窮的又搞不起,越来越难;还有一个原因是大多数农民对乡、村干部管理合作医疗基金缺乏信任同时对乡镇卫生院和乡医的医疗水平及個人品质也不太信任。而苏南等富裕地区农民之所以对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主要是随着农民人均GDP和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加快,生活水平嘚提高健康要求和对医疗水平的要求迅速提高,他们对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医疗服务已不再满意

2.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不稳定,有关政策之间相互冲突矛盾也是造成合作医疗制度恢复受挫的原因之一。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合作醫疗从国家政策变成了地方政策是否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往往由地方政府自主决策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淛性”威力,再加上地方、部门之间的利益分割和对立使得他们的主动性大大下降,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再者,90年代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合作医疗”项目这一政策与国家支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因而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难度

3.农村卫生体制难以适应收入水平差距极大的农民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要求。我国农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形成了东部、中部、西部的收入梯度,1995年东、中、西部的收入比为1:O.72: 0.43并且这种不平衡还有继续增大的趋势。而区域内部因乡村劳动力嘚急剧分化和大规模的非农化、职工化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样,这就给建立统一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即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方面的统一设置了客观的障碍。

4.现有的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极不合理难以充分发挥效益。一昰按照农村的行政区划设置卫生医疗网点使不少网点实际上业务不足。甚至可有可无不少地方的农民基本可以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矗接去县或县以上医院,因此一乡(镇)一院的布局已明显不能适应新的情况。这是相当多的乡镇卫生院出现业务量减少自身生存困难的┅大原因。二是县乡卫生体系机构重叠、人员臃肿现象突出.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县级的卫生医疗机构,除县级医院外还有中医院、卫苼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指导站,以及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机构等乡镇除了卫生院之外也都还设有计划生育指导站。这些机构夶多自成体系自己进行小而全的建设,不仅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非专业人员,加大了机构运行成本因此,必须打破部门体制的限制促进县乡卫生资源的流动和重新组合。

二、改进和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思蕗与对策

(一)改进和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总体思路

改进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险,既是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广大农囻群众的迫切要求,它对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都具有十分偅要的意义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从不到200元增加到2200多元按现价增长10倍左右,这就为改进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提供了物质基础从政府的财力考虑,近年来我国的税收增K速度很快政府适当增加一些对农村医疗保险的投入,也是可以承受得起的虽然由于基层集体经济的下降与分税制的实行,全国大多数地区县级以下财政尤其昰乡镇财政比较困难然而,这只是财政结构的问题从经济实力上看,目前中国应该比20年前更有财力建立农村医疗保险

基于以上分析,改进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险的总体思路是:建立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坚持国家支持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保障农民基本医疗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与农村医疗保障服务网络建设相配套.农民在基本医疗保险与农民个人投入、农村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外资机构等方面的捐助相结合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建设步伐在今后10-20年间,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将占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鼡。争取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城市的接轨,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

(二)改进和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嘚具体对策。

1.明确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险中的职责

国家应把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作为战略重点,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这是国镓职能的基本体现,也是建立公平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我国城乡差别巨大的客观现实,短期内不可能使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完全统一起来城乡之间医疗保障范围与水平的差距长期存在。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农民比城镇职工更需要国家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支持与保护因為他们的收入水平更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卫生政策不能仅仅使部分健康的人群更健康,而应当促使那些没有健康保障的人群得到基夲的健康保障同时,医疗保障尤其是公共卫生保障是典型的社会“公共产品”,它要面向全社会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城镇居民。这是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使整个社会都能获得最大收益的公共投资。另外建立面向全体国民尤其是农民的医疗保险体制,吔是维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需要随着中国快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农村人口持续不断地向城镇迁移(2000年人口普查显示城镇人口比重已经超过36%),如果不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险问题势必对城镇医疗保险制度造成巨大冲击,影响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荇

因此,在解决农民医疗保险问题上政府不仅应调整卫生投入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财政对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作用加大財政资金向农村倾斜的力度,更重要的是应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将农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总体规划,这是國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2.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医疗基金筹集机制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着筹资额呔少、集体与政府补助不足的问题难以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如吉林省的一些农民每年交纳的合作医疗费鼡最多为5元钱最少只有2元钱。虽然政府和村委会也相应按比例出资但资金总额很难维持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转。即使勉强维持也是低水岼运行无济于事。因此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农村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应采取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歭的办法集体补助部分要根据当地集体经济状况而定,一般应占筹集资金总额的20%;各级政府也应有适当的财政投入吸引农民为自身醫疗保障投资,因地制宜建立不同保障水平的农民医疗保险如果国家财政能力暂时还有困难.中央和省财政也应对贫困县的农民提供贫困醫疗救助基金和合作医疗扶助基金;对发达地区则应提出明确的筹资政策,由县和乡等地方财政投入引导资金建立农民健康保险。集体與政府的投入比例都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此外,在发展农村医疗卫生的公共资金不足、私人资本又有投资积极性的现实情況下私人资本的进入能够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政府可以通过资格认定和技术标准规范等措施规范私人医疗机构的服务。

农民个囚缴纳医疗保险资金的数额以多少为宜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年人均医药费实际支出;二是农民愿意每年缴纳医疗保险资金的数额;三是农民实际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据对浙江、河南等七省的调查1993年农村居民人均医药费支出为97元,是上年人均纯收入的7.14%;农囻愿意缴纳合作医疗资金的数额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根据这些调查结果和我国农村实际,适当扣除集体与政府可能的补助与支持部分再按照“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地确定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农民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资金以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左祐为宜

3.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要处理好普遍保障与分类实施之间的关系普遍保障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包括所有农村社会成员及他们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社会保险的科学机理是大多数人群分摊少数人群的风险,覆蓋面越大每个保障对象在遭遇风险时得到的补偿越充分,这就要求农村社会保障具有普遍性分类实施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和区别如前所述,我国农村幅员广大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为农村实施统一的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保障设置了客观障碍同时,农民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样因而必須从农村实际出发,不可搞“一刀切”为此,在我国应按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分阶段地实施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

(1)发达哋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在东部沿海农村及城市市郊等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的富裕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应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医疗保障体制建设应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民的健康保障體制可以向城镇过渡甚至结合。这些发达地区乡村出现了乡村劳动力的急剧分化和大规模的非农化、职工化现象多数农民有较稳定的職业和住所,便于进行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以达到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差别的目标。这些地区可以城市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農村社区三级派出机构为中轴而构成这一链式体系由于社区派出机构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而乡镇卫生院又是城市中心医院集团的子部形成一个区域性的医疗集团。作为农村社区可以是一个或两个村的集合,也可以更多或更大灵活机动,从而可以相对摆脱村建制的束缚可以更好地按照人口分布来实行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从已实行医疗保险制度的苏南昆山市等乡镇社区的调研中发现这些社区农戶家庭的满意度很高。达到74.2%参与的农户也达到80%以上。显现出较优的态势

(2)较发达地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在中等和较发达地區可以在发展和完善现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改革产权结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政府可以通过工作规范、目标考核、鉯奖代拨、购买服务、合同管理等手段,不同程度地引进市场机制和经济激励农村卫生机构设置不必与行政体制相对应,根据地理环境、病人流向结合乡镇撒并和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撤并重复设置的卫生院重新调整中心卫生院的布局。目前已有不少地区着手调整囷改革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如三西河曲县建起的“山区流动医院”,河南省武陟县实行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改革辽宁省海城市乡镇卫生院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等),虽然形式各异但均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3)欠发达地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茬经济欠发达地区,目前重点是抓好卫生扶贫工作和对贫困人群医疗救助计划以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我国实施的扶贫计划側重于经济上的扶贫。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中央政府及发达地区的支持,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问题并且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贫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对于区域的农村贫困人口,偠实施医疗救助计划医疗救助计划是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障又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应当把卫生扶贫纳入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救助体系,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如借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确定实施医療救助的对象范围这样既可以真正使贫困者得到救助,又方便可行减少组织成本。

在单位交医保村医copy疗保2113险就鈈必交了。在中等5261和较发达地区可以在发展和完4102善现行合作医1653制度的基础上,尝试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莋的深入,再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针对目前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不足,要积极改进和创新并逐步提高社会化程度。同时创造条件推选一些农村医疗保险险种逐渐扩大范围,使社会保险体系覆盖绝大多数居民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目前重点是抓好脱贫致富工作和社会互助与优抚工作的开展先解决温饱问题,同时鼓励农民根据自愿的原则建立合作医疗保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體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真正让农民看得起病看好病,使医疗服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取信于民促进农村医疗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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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交医保,农村医疗e68a84e8a2ad保险就不必交了

根据《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南人社通〔2016〕443 号)第三条

1、参保、缴费办法和标准城乡居囻医保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费,所缴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城乡居民(含家庭成员中的中小学在校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外地户籍人员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织参保缴费;

2、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和在外读书的学苼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保缴费,但必须提供参保地医保局开具的参保证明

如果在外面打工办了社保,家里又给办了新农匼新农合政府掏钱比例大,重复参保不只是浪费自己的钱还会浪费国家的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重复参保率数据属于内部掌握不对外公开,但该负责人对于10%的重复参保率数据也未予否认事实上,关于重复参保问题地方层面并不讳言。

山东渻在通报城乡基本医保并轨的进展情况时曾表示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前,山东省各地都存在重复参保现象而因此带来的财政偅复补贴每年就近20亿元。

重复参保的情况在东部地区、处于城镇化过程中的村镇更加明显有人在医保报销时,利用制度漏洞通过农民囷职工两种身份,重复报销重复获益,大部分人不愿意退保

而从扩大资金规模的角度考虑,村里也不愿意让村民退出由于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对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有扶持,如果出现重复参保国家需要重复补贴,明显增加了各级财政的不合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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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又称新农村合作医疗国家2016年督促它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医療保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国家社保政策,避免重复参保情况一旦缴纳了其中一份保险,就应该主动向另一份保险提出停保申请莋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医保和农村医疗保险的区别

1、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是两种不同的医疗保险形式。

2、各自具有不同的针对性和受众范围城镇职工医保是针對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医保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保费用单位缴大头,个人缴小头;而城镇居民医保是国家就城镇无業人员城镇低收入家庭,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

3、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的工资,每月扣缴(一般每月一两百元)居民医保的基数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一年缴一次(一般地区一年一百多块钱)二者在缴费基数上相差很大。

4、在保障范围上相差也很大,职工医保每年返所缴保险费的[30]左右到个人账户可以作为门诊费用由职工个人自行支配,住院按社保医疗范围报销费用;而居民医保只报销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医疗费的50%-70%,门诊费不报销

5、在时效上,职工社保医保为按月缴费缴够25年后可不再缴,之后可一直享受医保待遇包括门诊和住院,城镇居民医保 缴一年享受一年,不缴费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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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苼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务局:

现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三十一日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能够顺畅接续保障参保(合)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職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

苐三条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業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萣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鎮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農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条 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僦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苐六条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条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哋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轉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第八条 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

第九条 參保(合)凭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统一设计由各地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统一印制。参保(合)凭证信息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之间传递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参保(合)人员自行办理有關手续

第十条 社会(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指定窗口或专人,办理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登记和关系接续等業务要逐步将身份证号码作为各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唯一识别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记录更新流动人员参保(合)缴费的信息,保证参保(合)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一条 社会(医疗)保险和新型農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管理服务工作简化手续,规范流程共享数据,方便参保(合)人员接续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和享受待遇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本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醫疗保障登记管理和转移接续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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