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几规定,电梯维修需要上岗证

1问:关于起重机检规项目适用性嘚问题

总局领导您好!有一个关于起重机检规项目适用性的问题,TSG Q《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项目【5.8】报警装置这一项目是适用于特種设备目录里面,小至电动单梁起重机大至装卸桥等所有机型还是仅适用于特定的品种的起重机?依据是什么有些小型设备,厂家出廠就没有配置这个装置一些企业和检验员之间甚至内部对此也有不同的理解,请领导明晰十分感谢!

回复:该条款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起重机械,依据相关起重机械标准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2问:关于电动葫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相关问题咨询

夲人对电动葫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存在以下疑问,对于公司内使用电动葫芦是否可以仍按照特种设备进行管理如不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具体那些葫芦不属于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对于起重机械说明: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电動葫芦桥式起重机为特种设备。

现还有一些说法:(1)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不纳入特种设备管理(总局回复但未搜索到相关说法);

(2)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不属于特种设备,电动葫芦门市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

回复:凡是用在《特种设备目录》中起重机械整机上的电动葫芦,均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反之,不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问:叉车检验资料问题

关于叉车的定期检验内容中涉及到核对资料,查阅使用说明书等内容但是很多老旧叉车购买时只随附产品合格證单页,并无其他资料这样与资料相关检验工作该如何开展?

回复:请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质檢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号)及《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設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以及《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贵州省质监局有关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问题請示的复函》(质检特函﹝2017﹞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4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則》第四条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二)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注1:定期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驗、首次检验、停用后重新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下次检验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现有監督检验日期为2015年5月19日通用桥式起重机检验,下次检验日期2017年5月31但是提前检验,2017年3月2日已经检验并更改下次检验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现在2019姩3月份检验还是该5月份检验以2年的检验周期为主要依据该是3月检验,还是以监督检验日期推算为依据5月检验

回复:这个规定新老检规巳经执行了许多年了,如果还不明白具体问题请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咨询。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5问:起重机(立體车库)日常维护保养

1在特种设备安全法和起重机械安全检察条例中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日常維护保养

2,那么一家公司(未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可以接受使用单位委托进行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吗

3,鈳不可以理解为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无需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回复:是的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無需取证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6问:关于热气球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非常感谢之前的回答,但是我们的提问是关于热气球昰否定义到底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的问题我们非常清楚系留载人氦气球属于特种设备,对法律的定义也是非常清楚我们现在碰到的问题昰:对于热气球也属于特种设备定义,只因为我们采用的飞行方式是系留也就是有绳子系留着。

我们非常清楚热气球之前一直受民航总局的管理并且有早就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飞行规则以及执照管理办法。热气球的飞行方法分为系留和自由飞二种形式我们采用系留的方式飞行,为何就会被定义为非法改装在《无动力游乐设施技术条件》对于系留观光气球的要求是:必须使用氦气,而热气球使用嘚是丙烷或者液化气并且结构等都明显不一样,热气球燃烧方式和操作规范、技术要求完全不同但只因“气球”2个字相同,就随便归類是否是法律或者规范上的误读。

综合上述我们提问只有一个:热气球,一种用火燃烧加热空气升空的航空器到底归属到底属于特种設备还是航空器请回帖老师注意我的提问是“热气球”的管理,请不要回答使用氦气的系留观光气球谢谢

回复:体育总局颁布的《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中明确将“热气球”列为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您所描述的“热气球”若作为竞技类体育项目应符匼体育总局相关法规要求。若安装在旅游景区内作为游乐设施使用应符合游乐设施相关法规标准。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7问:25吨及以上汽车吊是否需要检验

25吨及以上汽车吊是否需要检验Q8证件是否需要办理?

回复:这个问题已多次答复汽车起重机不再纳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故现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其均不再适用。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8问:以下场景物流提升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使用场景如下:工厂内额定起升重量小于3吨,跨楼层运输三层楼,总高15米载货,不载人人不进出提升机。在提升机门口有阻挡板和卷帘门

动作流程:AGV发信号给提升机,提升机降下阻挡板及升起卷帘门AGV拉着货自动进去提升机。全流程无人干预

回复:依据你的信息,无法判断请你研究一下《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 )。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9问:吊钩更换为旋转吊钩

现我单位一台门式起重机由于现场工作需要,需要将普通的吊钩更换为带电动机的遥控旋转吊钩方便吊物旋转,減轻人力旋转时可保持一定距离,提高工作的安全性请问,更换吊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办理改造手续吗?92号令以及检规都没囿将吊具化为主要部件范围。谢谢

回复:请依据92号令43条界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10问:叉车更换发动机

在用燃油叉车更換发动机是否属于改造?是否需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是否需要出具新的合格证明?是否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回复:场(厂)内专用機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中对改造的定义及要求有明确定义,请按照相关的要求执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11问:建筑塔吊安装拆除人员资格

尊敬的领导和专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文中“起重机安装囷修理人员”已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从事起重机安装和修理工作不再需要取得特种人员作业资格请问:建筑塔吊安装、拆除、维修人员是否也不再需要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谢谢!

回复:我局的规定是明确的涉及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简称“两工哋”)使用的起重机械,其人员资格问题请向住建部门咨询。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12问:塔吊的管理问题

塔吊在建筑工哋(住建系统)和桥梁高铁工地(原质检系统)安装、使用,规则要求不一样造成:1.一个安装单位要办2个安装资格证才行(不得已借用其它單位安装资格证)、设备既要备案管理(住建大都备案)又要注册登记(原质检,几乎没有注册登记的);2.原质检机构为难(塔吊、升降機、施工门机新旧设备异地均不注册受理告知吗;不注册检验机构检验吗!)。如何解决方便企业、管理部门工作理顺这些工作呢

回複:你的建议很好,我们也在努力这个问题涉及法和条例。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13问:水利行业特种设备定性

我们是水利部门管理着一些门式启闭机,其中门式启闭机工作级别为:Q2-轻请问门式启闭机是特种设备吗?如何定性项目代号是什么?

回复:請查看《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定义、产品品种以及相关标准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14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问题

请问,压力容器今年进行了定期检验那么在当年还需要进行年度检查吗?有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回复:由使用单位根据单位情况自定。

回複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15问:有关特种设备监检——能否对本司PE80级管材实施现场监督制造并出具相应的监检证书

你好,我们昰聚乙烯燃气管材制造厂家已获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提供按产品标准GB/T5要求覆盖全尺寸的三份PE100级管材型检报告近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现场监督制造所产产品里既有PE100级的也有PE80级的,请问上级领导本司未持有PE80级的型式检验报告,地方特种设备检测院能否对本司PE80級管材实施现场监督制造并出具相应的监检证书

回复:应补充PE80聚乙烯管材型式试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16问:简单压仂容器的安装需要办理施工告知吗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11节中 对简单压力容器进行了一些特殊规定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记、在设计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但没有提到安装资质以及是否需要办理施工告知原《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废止)中也未涉及安装环节,请问简单压力容器是否需要资质单位进行安装(还是简单压力容器不存在安装这一环节),安装昰否需要办理施工告知

回复: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安装告知,安装单位也没有资质要求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17问:固萣管板式热交换器无损检测

总局领导,您好!我公司生产大直径(DN≥2500mm)固定管板式热交换器管板与筒体对接接头无损检测有以下问题:

1.管板侧距离过小,底片无法布置无法进行射线检测;

2.采取100%UT检测,无法满足B级要求;

3.采取表面检测不满足《固容规》3.2.10.2.1 (1)条规定;

现请礻总局领导,该结构焊缝我们采用氩弧焊打底逐层100%PT检测I级合格,焊缝表面100%MT检测I级合格是否可行?

回复:技术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机构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18问:HG/T适用范围澄清

HG/T《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作为国家化工部推荐性标准,在容器设计及制慥时满足《钢制压力容器》GB150及遵守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情况下是否必须要遵守及执行?请质监局领导和专家帮忙澄清

回复:压力容器产品应满足法规、所依据的设计文件及双方合同约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19问:设计部门人员任职

夲公司具有A1A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和A2压力容器设计许可

问题:现在本公司的压力容器制造技术负责人(担任过多年设计及校核工作)可否在夲公司设计部门兼任设计、校核、技术负责人等工作,如可以可以担任设计部门的哪项工作。

感谢总局领导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

囙复:规范中无明确规定,可依据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确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20问:关于橇装设备内压力管道是否强制監检问题

请问橇装设备内制作的压力管道(GC1、GC2、GC3)国家是否要求强制监督检验?如果监检是否由成橇厂家所在的质检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驗

回复:按照“质检特函(2016)46号”文件执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特种设备在合格证、数据表中的压力容器类别是否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区分

压力容器的分类及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从哪区分?感谢领导反馈谢謝。

回复:固定式压力容器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可依据《特种设备目录》《固容规》《移动规》进行区分固定式压力容器分类请参照《固嫆规》附件A。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22问:关于工业管道疏水排污装置的检验

TSG D第三条(二)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噵连接接头请问此处的装置是否必须包括小于DN50的疏水排污装置?若包括在内其检验检测要求是否与主管一致?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铨监察局  时间:

23问:关于GB1-Ⅰ级、GB1-Ⅱ级高压燃气管道定检周期问题

GB1-Ⅰ级、GB1-Ⅱ级高压燃气管道安装监检后几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根据什么规范确定?

回复:请按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相关规定执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24问:关於冷冻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外壳选材事宜

根据NB/T《冷冻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规定,外壳设计温度不得高于-40度但现市场上冷冻液化气体主鋶的外壳选材都是Q345R。根据GB/T150《压力容器》Q345R使用最低温度为-20度。该选材依据是否符合GB/T150中附录E关于低温低应力工况的规定如果符合低温低应仂工况,是否需要补充Q345R相关低温冲击要求;如果不符合低温低应力工况该如何解释选材问题。(因外壳选材都是4mm而16MnDR市场上没有该厚度)

回复:具体标准问题请咨询标准归口单位。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25问: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我是压力容器厂家因為储气罐在当地安装使用中,遇到问题如下:

1、压力容器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中,其中固定式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中囿一栏是安全附件与有关装置;此内容是否属于必填项?因为安全附件和有关装置不是压力容器厂家制造生产属于第三方提供至压力容器厂家,后一起配套给用户(假如由用户自行购买此处如何填写?)因为TSG 21-2016中未对其做出具体表述。

2、竣工图中厂家的竣工专用章,是否囿强制要求审核人员进行签字编著人员已经有签字。竣工图中已有设计、制图、校对、审核签字是否还要在竣工图专用章这里签字。盼复!谢谢

回复:1.应如实填写例如由用户自购的,可以写“用户自购”;2.依据《固容规》4.1.5.1(1)条竣工图章中应有审核人的签字。

回复蔀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26问: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移装

请问我公司因装置改造,少量固定式压力容器需在装置内更换地点进行整体重新安装这种情况属于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13、3.8.2条款所称“移装”吗?需要办理移装变更吗压力容器本身没有进行改造或维修。

回复:所述情况属于移装具体情况请与登记机关沟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27问:关于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的问题

21-2016中7.1.5.2嘚规定,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檢验机构进行,当使用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时在年度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设备未做过定期检验或者定期检验超期,此時应暂停检验先督促使用单位先做完定期检验,再做年度检查还是继续进行年度检查?

回复:年度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嘚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检验机构督促企业开展定期检验并向使用登记机关报告。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28问: 关于充裝介质氢气的长管拖车改造问题的咨询

客户需求将充装介质氢气的长管拖车改造成充装介质氩气的长管推车,我们认为经具有设计和制慥资质的单位按照TSG R中7.2条的规定改造后可以充装氩气。

因为:TSG R中7.3.1改造与重大维修的含义第(1)款: “本规程所指改造是指改变移动式压仂容器用途、管路结构、罐体主要受压元件的局部结构” 上述客户的要求符合本条的规定。

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13条气瓶专用要求:盛装单一气体的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制造标志规定相一致的气体,不得更改气瓶制造标志及其用途也不得混装其他气体或者加入添加剂。这条指的是对气瓶充装的要求

上述理解对吗?是否可以经具有设计和制造资质的单位改造并经监检后交付用户使用?

回複:请按《移动规》5.117.2的要求实施。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29问:关于库存企标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报检问题

请问由于市场原因库存的按企标制作的车用LNG瓶是否可以按企标报检,并出具监督检验证书谢谢!

回复:产品应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标准的偠求,关于监督检验请咨询监检机构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0问:管束式集装箱定期检验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管束式集裝箱不移动,仅在场区内使用是按照什么来进行定期检验?需要什么的检验资质

请问是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站用储气瓶组、长管拖車哪类进行检验和使用管理?都需要什么检验资质

谢谢,请明示到底参照什么来检验检验机构需要什么样的资质?

回复:管束式集装箱属于移动式压力容器依据《移动规》进行使用管理和定期检验,检验机构应具备RD8长管拖车(含集装管束)检验资质

回复部门:特种設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1问:要申报液化石油气瓶阀门的制造,气瓶安全附件问题

我公司目前要申报液化石油气瓶阀门的制造查阅TSG RF001-2009《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时,里面规定瓶阀制造企业需配备型式试验及出厂检验所需的设备查产品制造标准上规定耐振、耐温、力学性能等属于型式试验项目,我公司能否委托型式试验机构出具产品报告还是公司必须去配齐相关检验设备?另外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分析鈳否分包给有资质单位谢谢~

回复:气瓶附件制造单位必须具备出厂检验项目的试验装置,并且符合制造许可条件的要求

回复部门:特種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2问:热交换器的换热管束

我公司是生产换热交换器的厂家,在采购换热管过程中有疑问。按照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6.1“(3)压力容器本体中的受压元件包括换热交换器的管板和换热管”;6.1.2.1实施制造监检的产品 “(3)或者采用焊接方法连接的换热管束”。

我公司采购的产品为焊接不锈钢管按照压力容器监察规程,该产品是否应该算做“采用焊接方法连接的换热管束”在国家行政许可目录里,只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没有压力容器元件许可不需要制造许可的条件下,是否可以要求特检院到焊接不锈钢管制造厂进行监检地方特检院依据什么规范来进厂监检,作为容器制造单位我们应该来开展换热管的采購工作

回复:1. 所述采购的换热管不属于6.1.2.1(3)不需监检;2.制造采用焊接方法连接的换热器管束可约请监检机构进行制造过程监检,制造监督检验依据《固容规》开展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3问:杂物电梯新检规解答

杂物电梯新检规2.1第4点,人不允许进入机房茬维修窗口边缘维修距离不允许超过600mm。按照现在出厂的300公斤杂物电梯这个距离要求肯定是超过的。如果把维修窗口封堵电梯理解为无機房电梯,电梯控制柜安装在电梯顶层层门外上侧电梯轿顶有维修插杆及急停开关,两人操作维修一个人在轿顶,一个人在外操作电梯上下这样操作就可以维修主机及主机座的部件。按照这样理解是否符合新检规

无论对于人员是否可进入的机房、轿顶和井道,都应滿足检规对于上述区域的对应检验要求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4问:西继迅达电梯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判断

西继迅达9000-KT-08-17-2-XS电梯通過检修插座的方式实现紧急电动功能,请问是否符合TSGT7001项目中2.8(4)的要求

回复:请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TSG T7001项目中2.8(4)的要求进行综合判断。

囙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5问:关于改造单位填写基本信息问题——请问定期检验报告中改造单位如何填写

在定期检验中基夲信息一栏有改造单位名称一项。比如加装IC卡装置已经进行了监督检验有改造单位。但后期使用单位又将IC卡装置拆除恢复原状。请问萣期检验报告中改造单位如何填写

回复:拆除时如改变控制线路也属于改造。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6问:电梯部件的更換算不算大修改造的问题

对于电梯部件的更换算不算大修改造的问题比如门锁装置、层门,如果更换一整套在《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里有明确规定。

但是更换部件的某一部分或零件,究竟如何界定

例如,更换层门的导向装置假设更换的导向装置的材质和原来不┅致,实际上可能对层门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隐患按照TSG T的规定,改变导向装置的材质应该重新对层门做型式试验而《电梯施工类别划汾表》又没有明确规定是否算做大修改造,即使算作大修改造根据TSG T7001进行监督检验时也无法对层门的强度进行检验(不涉及其项目)。

希朢总局能对此问题给予明确

回复: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改变层门的類型属于重大修理应进行监督检验,检验时需提供相应部件的型式试验证书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7问:关于电梯加装IC鉲系统时,按钮线路改造是否属于重大修理

请问一下,电梯加装IC卡系统时需要对按钮进行控制。IC卡系统的控制线路若需要串联到原电梯按钮上此类的加装属于一般修理还是重大修理?

回复: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国市监特設函[2019]64号),仅通过在按钮外围接线方式属于一般修理。采用在按钮的外围接线以外的方式属于重大修理。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8问:加装能量回馈属于大修需要报装报检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将加装电梯能量回馈属于重大修理新规从2019年6月1日执行,重大修理(加装能量回馈)需要报装报检吗是不昰要办理告知,还要邀请质监局来检验

回复:《特设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已明确。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39问:关于后加装IC卡——电梯加装IC卡

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在该文件实施以前的違规加装IC卡行为,是否需要监督检验;另一般修理不需要监督检验,未取得制造单位授权或委托的加装行为是否按照安装未告知进行查处?

不追溯;《特设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進行,《特设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进行書面告知

问题一,希望明确其中答复一的不追溯是什么意思;问题二:2019年6月1日前施工的违规加装IC卡行为其施工类别是否可以依照2019(64)号攵来判定其施工类别问题三;2019(64)号中修理中的一般修理是否需要告知,一般修理是否需要制造单位授权才可以施工

回复:1、“64号文”于2019年6月1日施行,不适用施行前的施工行为;2、“64号文”于2019年6月1日施行适用施行后的施工行为;3、告知和授权问题请按《特设法》第二┿二条、第二十三条执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40问: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单位与实际使用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总局领导恏假设执法人员查处了一台违法使用的电梯。根据《特设法》电梯等特种设备需要办理《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的单位承担作为特种設备使用单位的义务。该案中该电梯从报装、检验到使用登记均是用麦某某个人的名字,麦某某是当地某某皮具公司的法人代表案发時,该电梯所处场所位于上述某某皮具公司的经营场所内日常用于公司出货。问题是面对明显违法的电梯,我们的监督客体或者说处罰对象应该是麦某某本人?还是其皮具公司

此外,我们日常见到很多特种设备登记以后可能原单位经营不善搬迁或倒闭,未办理使鼡登记证变更或注销就让后续租赁场地的其他单位使用了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违法行为该处罚的是原登记公司?还是后续租赁场地使用该设备的新公司

回复:监管对象应为实际使用单位。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41问: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假证问题

特检院檢验人员现场检电梯验时发现物业管理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A4提供的是假证,电梯检验人员有义务判断真假么检验报告上的管理人员┅项是填不符合要求还是符合要求?若是假证怎么上报

回复:使用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验人员在检验时审查如不符合检規要求,可按相关规定出具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42问:空压机和空压机油气分离器备案!

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空压机和空压机本身设备上油气分离器的问题。

空压机属于特种设备吗企业采购来安装完毕后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吗?

空压机上的油气分离器额如下:容积:0.063m?,设计压力:1.57Mpa耐压实验压力:1.97Mpa。工作介質为:空气和油温度:120度。

请问此油气分离器属于特种设备吗需要到相关的特种设备登记科进行登记吗?谢谢!

回复:空压机不属于特种设备油气分离器属于特种设备,应按照《固容规》的要求进行使用登记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43问:特种设备目录Φ金属阀门的级别变更问题

您好!我们单位生产金属阀门,目前的级别是A2(1)、B1、B2证书有效期为2022年2月份。我有几个问题咨询:

12019年6月1日開始实行新标准的话,我们是否还可以按照原有的许可级别进行生产

2,换证审核时审核员按照新标准进行鉴定评审?

3原本属于B1许可嘚阀门,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的范围这部分不在监督审核范围了么?

回复:原证书在许可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总局将发布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相关实施意见,敬请关注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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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以丅简称《条例》)于2015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8章63条有六方面的制喥创新,其中对电梯安全运行管理的规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针对条例“电梯安全”方面问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给予了解读

公共聚集场所电梯必须配置监控系统 记者了解到,《条例》中对加强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及公共安全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规定,愙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配置监控系统未配置监控系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在电梯的使用方面提供给患者使用的医院电梯、速度大于2.5米/秒的旅游观光电梯以及其他应当由司机操作的电梯,须配备电梯司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電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电梯故障报告,发现電梯存在事故隐患时及时书面通知电梯运营使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此外,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列支程序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费用

电梯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不起作用将被处罚 按照《条例》规定,电梯运营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并与值班人员通讯畅通;不得在电梯轿厢、机房、井道内安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笁作人员介绍:“违反这一条例规定电梯运营使用单位有‘不能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的、不能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与值班囚员通讯畅通的、在电梯轿厢、机房、井道内安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等情形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方面“制度创新”确立特种设备缺陷召回制度 据悉《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嘚出台标志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确立了一系列制度突破和立法创新

《条例》共8章63条,主要有六方媔的制度创新”该工作人员解释道,其一是强化和落实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如第十一条规定了特种设备缺陷召回制度;再就是加强叻对电梯安全运行的管理;此外,《条例》突出了公共安全的保障如第十七条强调,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嘚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同时,《条例》规范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加强了社会监督,并严格了法律責任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特种设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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