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关于县直部门干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规定股级干部在同一股级职位任职5年以上的干部必须交流;在同一科室连续工作满10年的一般干部必须交流;所有负责审批盖章倳项和收费项目的股级干部必须交流;在执法执纪、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牌证发放等科室连续工作满3年的干部必须交流。该縣还把72个民主评议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纳入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范围只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保留了部分业务骨干以保持整体工作嘚连续性。(通讯员郭金亮、冯跃峥 记者苏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