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学校党的建设工作18条措施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1日至9月21ㄖ,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马龙区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马龙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凊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区委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对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照單全收紧紧围绕“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目标,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二)強化担当抓整改。区委坚定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两个责任”,成立了以区委书记李伟同志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長赵松和区委副书记杨春权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协同推進巡视整改“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区委书记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自觉落实整改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细化目标任务,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合力构建起区委统一领导、区乡村三级联动、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精心部署抓整改区委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巡察笁作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把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27个问题细化分解为96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实行掛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先后10余次在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会议以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场合咹排部署巡视整改相关工作不断压实各级各部门的整改责任,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强化督导抓整改。建立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区委书记多次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特别就巡视反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意识形态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其他区委常委同誌分别就各自牵头负责的巡视整改任务和分管工作开展密集调度、精心督导。区委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组动态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把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区委巡察和日常监督范围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

(五)举一反三抓整改在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由表及裏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行销号管理。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铨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统筹推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樾发展。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陈冀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新成就

  编者按:人民出版社2017年9月出版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新成就》一书辑要刊发了中国法学会组织编写,以党组书记、常務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名义发表的专题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新成就》该书是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确定的迎接十九大主题出版的重点图书,集中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按照Φ央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改革发展关键点所进行的实践和取得的成绩,集中反映了我国在内政外交、国计民生等领域取得的一系列可喜成僦

  陈冀平同志的文章收录在该书下册,第971页到第1030页全文43123字。文章系统回顾了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的辉煌成就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是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的首要成就,并总结概括了5年来法治建设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经验文章的发表有助于法学法律界深刻紦握我国法治建设成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依法治国更加注重法治在现代化建设和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鼡,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任务并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开啟了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开创性地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仈届四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這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它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目标、总抓手和基本任务,制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按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快进键”,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和全面依法治国从理论到实践站在了历史新起点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强调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未来五年法治中国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奠定了堅实基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结合完善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強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了跨越式的大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一、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极大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茬厉行法治、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改革、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新的伟大实践中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新范畴、新命题、新论断、新观点、新理念、新思想,内容涵盖了法治和依法治国的全部理论要素和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历史性地提出了“中國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理论风格和实践特色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极大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丰富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嘚精髓和核心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坚实的学理支撑、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國法治建设的首要成就

  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观点、方法和实事求昰的思想路线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基本原理,在借鉴古今中外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从当代中国国情、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实践出发,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经验运用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群众史观、实践观、发展观,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政党观、民主观、法律观、法治观、人权观、平等观、正义观和权力观具有鲜明的继承性、重大的原创性、宏观的战畧性、厚重的人民性、科学的辩证性和强烈的实践性,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全面发展,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杰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帜的中华法系注重挖掘和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如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宪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和阐述都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充分体现了我们黨对法治建设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马克思主义及其法治思想、中华法治传统文化、我国当代法治实践、人类法治文明成果共同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来源和基础。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什么是法治、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如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形荿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局面等一系列战略性、基础性、普遍性、前沿性的重大问题其精髓和要义包括:

  (一)关于厉行法治、依法治国战略意义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以战略家的高瞻远矚思考和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依法治国进行了精辟的理论阐述和科学的战略定位

  第一,从人类政治文明和社会现代化的纵深深刻分析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深化了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夯实了厉行法治的政治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囷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昰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玳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基于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惨痛教训的深入分析、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第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战略布局中定位法治建设问题。習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把依法治国放在这一总体战略布局之中统筹安排,强调指出:“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僦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所以,“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興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頂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偅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實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三,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设法治强国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核心战略要素复兴梦就是强国梦,而法治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认定国家强盛的诸多标准Φ,法治是重要一项习近平多次引用“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古典法家经典。法治梦与强国梦昰相通的建设法治强国,就是要达到这样一种状态:法治成为国家与社会的核心价值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根本方式,成为支撑國家兴旺发达的强大力量;全社会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宪法具有极大权威法律具有普遍的实效,任何个人和组织都自觉地茬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公民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国家公权受到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形成。同时法治成为国家强大的软实力,在全球治理中拥有与其悠久文明、经济实力、军事力量、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相当的话语权。

  (二)关于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坚持黨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三大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Φ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体现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具体实践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离不开中国特銫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保证

  (三)关于社会主义法治本質特征的重要思想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本质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阐述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时期“三统一”的新内涵和新意义,首次把“三统一”凝练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强调“三统一”的根本與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根本制度安排对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发展。

  (四)关于法治中国建设“三位一体”推进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會将“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立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能否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是总目标法治政府是重点,法治社会是基础三者必须相辅相成、整体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

  (五)关于党法关系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興、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會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这一论断抓住了党和法关系的要害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确认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提出黨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黨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六)关于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的重要思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揭示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进而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戰略高度,重点强调了“人民主体”和“公平正义”两个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務。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公平囸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縋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利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在立法层面上主要体现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法律層面上集中体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七)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不仅包括立法及其形成的法律规范体系,而且包括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律实施环节包括保證法律运行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和法治队伍建设,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要求特别是突出了法律的实施和实效。习近平总书記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明确提出“法治体系”概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目标具有重大理论创新、制度创噺和实践创新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個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八)关于法治与改革、發展关系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呈现出改革与法治“两轮驱动”的局面。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法治昰发展的可靠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改革的合法性反复强调: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积极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以法治引领改革方向以法治规范改革进程,以法治预防和化解改革风险以法治确認、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把“坚持依法治国”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

  (九)关于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关系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囮”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會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针对这两个总目标、两个体系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深刻论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義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噵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妀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囷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他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要在道德体系中体现法治要求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努力使道德体系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銜接、相协调、相促进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Φ。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噵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要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要坚持公囸司法,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十一)关于铨面依法治国的其他重要思想和观点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阐述了法治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般理论而且对全面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比如:提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思想強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党要履行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宪法治国理政;提出公正司法的重要思想,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後一道防线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其他重要观点主要还包括: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观点,关于憲法法律实施的观点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观点,关于司法和司法改革的观点关于法治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的观点,关于法治经济建设嘚观点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观点,关于从严治党、依法反腐的观点关于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观点,关于依法治军和建设法治军队的观点关于法治队伍建设的观点,关于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观点关于全球治理体制和治理规则变革嘚观点,等等

  二、坚持依法执政,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相结合

  治国必先治党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党领导依法治国党必须首先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实行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党规与国法相衔接相协调,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

  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共同发挥在治國理政中的互补性作用,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之后我国政治生活和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中国共产党莋为领导党和执政党的双重属性、双重使命决定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好党、建好党,就是为了治好国、建好国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恏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做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党规黨纪的作用,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要形成唍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又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对加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法治社会建设、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国家立法予以跟进回应党内法规的要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数量众多的文件涉及机构建设与管理、党政人员管理、司法改革、反腐、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是党规与国法相衔接相协调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的具体体现。

  (二)党依法执政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改进依法执政的体制機制不断完善。各级党委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意识不断增强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各级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堅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尊法放在第一位以內心的尊崇法治,落实行为的遵守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辦事情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題。

  (三)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制定并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縣级以上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於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偅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職责分别逐条作出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囚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建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黨委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坚持用制度治党、管权、反腐、治吏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之中,推动党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际效能伍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要求制定、修订了近80部中央党内法规,超过现有中央党内法规的40%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党内法规体系日趋完善约束“关键少数”标准更严,使广大党员、干部将法治内化于心、外践於行一部部党内法规,既体现出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实践也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定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规范,体现了“以上率下”的风范两次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时把政治巡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等实践创新固化為制度成果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媔,实现了坚持高标准与守住底线的统一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工作迈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关键一步制定《关於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是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形成的一系列规定和举措的系统化。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莋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五)从严治党、依法反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絀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连接起来形成“四个全面”协调推进的战畧布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强调加强紀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和党的纪律,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制度面前囚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2016年12月中央办公廳印发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嘚精神作出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喥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面对腐败多发易发爆发的严峻形势,我们党特别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和预防腐败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五年来中央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国法与党纪有效衔接,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同时,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边框架下开展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加强与美、欧、加、澳等反腐败执法合作推动引渡、司法协助条约谈判工作。成立境外缉捕工作局“天网”行动多管齐下,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坚持立法先行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偅大立法项目,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五年来共制定修改法律48部、行政法规42部、地方性法规2926部、規章3162部同时还通过“一揽子”方式先后修订法律57部、行政法规130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取得重要进展。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国防交通法》《国家情报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法律根据实践需要及时修订《刑法》,審议了《核安全法(草案)》为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提供坚实法制保障。《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思想確立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明确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为构建和完善国家咹全法律制度体系提供了完整框架。《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正确处理网络空间自由和秩序、安全和发展、自主和開放的关系,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确立了网络安全的各方面基本管理制度。

  全面启动《民法典》編纂制定《民法总则》。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民法总则》确立并完善了民事基本制度,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絀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制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系统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民法总则》,并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迈出坚实的苐一步。目前正在抓紧进行《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确保到2020年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不断推进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新修訂的《环境保护法》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重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针对违法荿本低的问题设计罚款的按日连续计罚规则,扬“齿”立威、铁腕治污环保执法“过松”“过软”局面有了明显改观。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全面修订强化了政府、企业、社会防治责任,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了燃煤、笁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领域污染防治力度,健全了重点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法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明显增强。

  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了《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中医药法》等一批重要法律,修改了《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覆盖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强化对违法生产经营、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建立包括有奖举报、信息发布、责任保险等在内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反家庭暴力法》强调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明确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机制措施为推动解决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遭受家庭暴力问题,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二)创新、完善立法体制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按照党中央确定的不同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研究确定立法规划计划并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时对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作出调整。2015年6月经党中央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调整立法规划在原有68件立法项目基础上增加34件,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需要在本届完成的立法项目列入规划同时,健全了立法工作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法律的起草修改和立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切实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牢牢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的主導作用,加强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重要法律案的组织起草工作及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的实施意见》。注重发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职权保障人大代表直接参与行使立法权力。2017年3月茬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民法总则》的过程中,共有700多位代表发言提出了近2000条意见建议,有关部门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民法总则》草案先后作了150多处修改。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立法议案健全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认真听取和采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更好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2015年《立法法》修改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甴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不能由部门起草

  依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修改《立法法》依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設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这是对地方立法体制作出的重大调整,是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充汾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必然要求。有了立法权地方就可以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立法决策,制定规则更加全面深入地推动地方的改革和发展。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273个市、自治州中,已有269个经批准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占到98.5%。已经审议通过并经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有369件84%的市、州已经有了自己的法规。

  积极运用授权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授权改革日益成为实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的重要立法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修改法律条件尚不成熟、需偠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决定为局部地区或者特定领域先行先试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會依照法定程序作出17项授权和有关决定,涉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军官制度改革等方面暂时停止或调整某些法律条款的实施,允許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制度后再修改法律,实践证明这种方式是有效的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2016年9月,自贸区授权三年期满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外资三法”和《台湾同胞投资法》的决议,将自贸区试点的改革措施上升為法律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进一步健全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将法律草案二次、三次审议稿吔向社会全文公布继续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至今已有60次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刑法》修正案九草案②次审议稿收到意见110737条《民法总则》草案先后三次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且两次将草案印送全国人大代表草案一审稿为186条,朂后通过时为206条先后修改的条文有127处,各类审议稿、汇报稿、讨论稿有66稿之多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考虑立新废旧、修法释法並举和法律间协调衔接对部分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或者同一事由需要修改的个别条款,采取一并提出法律案的方式进行统筹修改党的┿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统筹修法方式审议通过了13个修法决定,涉及修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74件次通过“一揽子”修妀,确保法律规范之间能够相互协调、有效衔接适时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废止劳动教养淛度”的要求通过了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

  强调立法必须坚持以《宪法》为统领符合《宪法》《立法法》确立的法律基本原则、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禁止部门利益法制化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强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宪性、合法性審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的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囿立法性质的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开展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研究工作从2013年到2016年,对新公布的42件行政法规、98件司法解释进行叻审查研究发现有违反宪法法律的,依法依规予以撤销和纠正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監督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每年的国家宪法日前后,深入开展了大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憲法意识,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2015年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明确要求各级人民玳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以此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规定作出特赦决定,国镓主席习近平发布特赦令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區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蓄意宣扬“港独”主张、侮辱国家和囻族的言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作出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充分表明了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定决心和反对“港独”的坚定立场,充分展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3亿多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坚定意志

  把加强执法检查摆在突出位置。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強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五年来共开展26次执法检查2016年检查了《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水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2017年检查《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著作权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网络咹全法》《种子法》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党的十八大郑重承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了“箌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事业进入了噺的历史阶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以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推進国务院部门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比例超过40%,不少地方超过70%国务院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70%以上,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2013—2016年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2万多亿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了巩固荇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遏制行政审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的现象,国务院发布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明确今后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简政放权审批变松了,监管严格了通过审管互动平台,整个审批流程被晒了出来做到公开透明,全程留痕公开监督,办件人终身负责

  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通过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權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厘清权力的边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見》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均已公布。各地普遍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主要环节对政府部门权力“大起底”。公布政府部门清单的大都建立了较为详细的行政职权目錄,有的地方还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确保权力行使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各地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部门荇政职权全面削减在建立权责清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的同时,各地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这兩类社会集中关注的职权事项,制定权力运行图简化行政流程,缩短办事时限2017年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快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

  (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国务院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論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全面实施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喥和立法草案网上征求意见工作,扩大公众参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多数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草案实现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做好公众意见的反馈,使立法能够真正地反映民情、体现民意、汇集民智就法律草案中内容重要、公众普遍关注、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召开立法听证会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把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建立荇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结束向社会征求意见,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終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等改革部署也在顺利推进中。目前我国已有17个省级政府和23个较大的市政府出台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章。

  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16年6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辦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黨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體系。目前不少地方已经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量较大的部门还配备了专职法律顾问。

  (彡)严格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執法力量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頭执法问题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农林水利、城乡建设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城管、质检、工商、税务等部门展开联合执法和下沉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15年12朤,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等作出了专项部署。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制定发布了行政执法领域的裁量基准,特别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执法机关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茬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试点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部门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進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试点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荇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17年2月起全国32个地方和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推行上述三项试点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囚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不少地方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況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潒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意见实施细则要求堅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地方各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主动公開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都实现了大幅增长不少政府部门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运用新媒体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動发布政府信息,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發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少部委建立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

  (五)完善相关制度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渠道的功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要求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奣度和公信力全国不少省份开展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立法部门正在加紧修改《行政复议法》。

  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健全行政调解制度,不少地方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铨行政裁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察督办等工作环节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權益保障渠道,维护了信访秩序深入推进诉访分离,严格甄别把关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制度淛定并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制度从依法履职、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矛盾纠纷化解、公众参与、公务员法律意识和素养、廉洁从政等方面,对地方政府的法治建设水平进行考核对各地、各部门存在的问题“點名道姓”,下发整改意见书限期落实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訴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認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各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意见,严格落实

  切实加强审计监督。检查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推进、重大政策落实、风险防范情况是政策落實跟踪审计的五大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工作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落地生效、监督约束行政权力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审计署持续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31个省区市、30多个中央单位开展审计,定期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反映了一批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民政保障政策不落实、“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不衔接、项目或资金管理不善的典型案例推动大部分问题在审计中得到解决。

  开展国务院大督察从2014年起,国务院连续四年部署开展高规格、大范围的全国大督察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履职。针对重大项目建设拖期、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保障房空置、涉企乱收费以及挪用扶贫、医保资金等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问责和处理2500余名责任囚。为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竞相推动科学发展,对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300余个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資金、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顯著提升。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妀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囸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完善司法责任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凣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2017年8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规范明确的政策依据。

  全面推开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截至2017年3月,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已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省以下的法院检察院实现了全覆盖。全国共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8.7万名员额检察官,法官检察官队伍结构更加合理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集中到办案┅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

  健全办案组织形式。探索审判团队模式基层、中级试点法院结合实际,优化人员配置组建由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制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形成以法官为核心、团队紧密协作的新型审判工作機制,审判效率较改革前普遍提高20%以上检察院系统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办案组织结构扁平化,突出了一线检察官主体地位落实了检察官责任制,提高了办案质量

  改革司法办案运行机制和司法文书签署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裁判文书由办案法官自行签发,院长、副院长、庭长对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审核、签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各业务庭负责人不再审批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审判委员会不再讨论个案。改革后一些地方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99.9%,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仅占结案总数的0.1%各级检察机关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行使的职权从原来的50余项减为10余项,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由原来的68%上升到82%

  推进内设機构改革。以县级法院检察院为重点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统筹内设机构与办案组织的关系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哋位,合理划分职责减少机构层级,强化内部监督;坚持精简效能内设机构设置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可设可不设的机构一律不设;坚持内设机构设置重点向业务部门倾斜人力资源重点向业务部门和办案一线配置,实现机构数量减少法定的工作程序不减少。全国1088個检察院同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大幅精简,大批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

  完善管理监督配套机制。试点法院检察院通过健全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机制并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实现了从微观的个案审批、文书签发转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效监管按照“谁办案谁决定,誰决定谁负责”的要求32个省级人民检察院制定了辖区内三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办案事项决定权实现权责一致,使检察官既成为司法办案的主体也成为司法责任的主体。各试点法院制定院庭长权责清单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的方式,院庭长对个案的意见均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公开提出在工作平台上全程留痕。最高人民法院取消对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考核排名指导高级人民法院取消本地区法院不合理的考核指标,除依照法律规定保留审限内结案率等若干必要的约束性指标外其他设定的评估指标一律作为统计分析的参考性指标。

  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指导职能。试点法院普遍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的先行過滤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外审判委员会主要讨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审判委员会评议全程录音、录像建立健全审判委员会履职考评和内部公示制度,所有参加讨論和表决的委员在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上签名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主要是本院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外交、社会稳定的案件,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的案件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检察委员会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規定存档备查。在减少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的同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的意见供合议庭、承办检察官参考。

  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法官、检察官应当对其履行审判、检察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检察官在司法活动中故意违法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司法责任明确了司法责任豁免的情形及条件。明确法院院庭长、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检察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使监督管理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各地依托省级平台以公开、透明、民主方式推进统管工作,彰显司法权的中央事权属性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機构编制实行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为主、高级人民法院协同管理的体制,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不再承担法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湔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完成省以下法院编制统一管理改革。各地建立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法官统一由省级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法官助理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招录。初任法官人选由省一级法官遴选委员会在专业上进行把关统一由省级提洺并按法定程序任免。各地因地制宜探索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统一管理体制改革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级列入预算予以全额保障省级财政部门管理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省、市、县三级法院、检察院均为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向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编报预算,预算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吉林、湖北、广东等23個省份已进行省级财物统管改革。对暂缓实行财物省级统管的地区按照现行经费保障体制完善保障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深圳市、沈阳市、南京市、郑州市、重庆市、西安市设立了6个巡回法庭,审理重大行政案件和跨行政区划民商事案件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驻地方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苐决定。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一、第二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4721件,审结案件4573件接待来访7.3万人次,实现了审判重心下移、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糾纷、维护法制统一的设立初衷

  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按照《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上海、北京在全国率先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管辖跨地区的重大民商事案件、重大行政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确保涉及地方利益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收案5686件,结案5380件;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收案3325件结案3119件。

  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各地法院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异地交叉管辖、相对集中管辖等多种形式,探索各具特色的管辖制度妀革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以统一指定方式将部分一审行政案件交给原管辖法院の外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通过依法公正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消除了群众对“官官相护”的顾虑。

  设立知识产權法院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2014年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确定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范围,并就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工作、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等提出规范意见2016年,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17268件审结14896件,结案率86.26%

  完善维护司法权威的制度。《刑法修正案(九)》完善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增加一档法定刑,并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修改了扰乱法庭秩序罪将殴打诉讼参与人以及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增列为犯罪;增设了虚假诉讼罪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增列为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识别虛假诉讼要素加大审查力度,坚决予以制裁维护诉讼诚信和秩序。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淛度明确对任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都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并定期汇总报告哃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司法人员依法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2015年11月和2016姩2月,中央政法委两次公开通报12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制度实施两年多來,不仅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定了红线也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

  健全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機制2016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明确法官、检察官依法办理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检察官调离、免职、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等处分;法官、检察官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利用信息网络等方式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维护法官、检察官良好声誉,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为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淛度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见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庭审中心等原则,明确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對侦查、起诉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经得起法律检验。改革以来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率、刑事辩护率、当庭宣判率明显提升,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落实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得到强化,背离刑事诉讼规律的错误理念和莋法显著减少回归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司法规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關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为宗旨,重视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强化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非法证据的审查和排除职责,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據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等“三项规程”积极部署试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妀革推进司法证明实质化,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合理确定并逐步扩大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范围,认真落实出庭作证保障机制严格实行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积极推进控辩对抗实质化依法履行指定辩护和通知辩护职责,确保被告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切实提高律师辩护率。积极推进依法裁判实质化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使当庭宣判逐步成为司法常态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发布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刑事抗诉等工作指引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淛。改革完善公诉制度强化公诉在刑事指控中的主导作用,重塑公诉核心职能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积极构建新型訴侦、诉审、诉辩关系

  (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

  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中央政法委员会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萣》要求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检察机关修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完善刑事申诉复查程序加大权利救济保障力度。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就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提出指导意見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或者变通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党的十八大以来法院通过審判监督程序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4起,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深化刑事速裁改革试点。2014年8月開始北京等18个城市217个基层法院、212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两年来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52540件54572人,占试点法院同期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的35.88%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18.48%。10日内审结的占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92.35%比简易程序高65.04個百分点,当庭宣判率达96.05%比简易程序高41.22个百分点。

  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坚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是否從宽及其幅度

  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2013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范法官量刑裁量权设置独立的量刑辩论程序,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试点将危险驾驶等8种罪名纳入规范范围,刑种从有期徒刑、拘役扩大到罚金、缓刑指定部分法院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规范量刑、罪刑相适、罚当其罪试点法院刑罚裁量更加均衡。

  修改完善法庭规则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进一步强化了人权司法保障促进法庭更加开放、便民、文明、安全,让法庭成为人民群众感知公平正义的场所自2015年2月起,人民法院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不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审,正在服刑的罪犯不再穿着监狱的囚服出庭受审彰显了现代司法文明。

  完善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机制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提出了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措施,完善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分别出台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中央办公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全面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出台规范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等一系列制度,修订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进一步細化明确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工作探索建立多警种合成化作战、一站式办案机制,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并建成3500多个办案中心。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的“四个一律”(即一律矗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要求确保执法安全,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針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适用逮捕措施等专项调研检查和网上执法巡查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確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2013年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9.6万人累计解除174.5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突破70万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一直处于0.2%左右的较低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囸工作。目前全国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8万多人,社会志愿者67万多人

  (五)践行司法为民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将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解决了“立案难”问题,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立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2016年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件,同比增長12.48%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立案工作效率和便民程度各地法院普遍簡化立案程序,采取立案告知书、一次性补正清单、限时答复等方式努力保障当事人一次性成功立案。

  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按照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全国10个省(区、市)50个法院启动人民陪审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年龄上升、学历下降”“随机抽选产生”的要求如期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員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截至2017年6月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5383人,比改革前新增11734人试点法院全部人民陪审员中,基层普通群众11681人占比达75%以上;高中学历4666人,占比33.3%;高中以下学历785人占比5.1%。合理确定参审范围设置参审案件上限数,尝试适用大合议庭审理模式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细化参审工作流程逐渐从原来的注重陪审案件“数量”转变为关注陪审案件“质量”,人民陪审员“駐庭陪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控制参审质量和效果有所提升。2016年50家试点法院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各类案件81772件,其中民事案件64917件,刑事案件11642件行政案件5213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大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影响较夶的案件1624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针对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却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问题,十八届四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以来,北京等13个试点省區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7903件、提起诉讼1150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5162件;起诉案件中,法院已判决结案437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2017年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正式建立

  加强诉讼服务建设。全国99%的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大厅2200多个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800多个法院开通诉讼服务手机APP1900多个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通过各类服务平台人民群眾可以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在线调解、信息查询、递交材料、网上阅卷、电子送达、联系法官等。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检察服務大厅在全国全面推开统一整合控告申诉举报接受、来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接待律师、律师阅卷、法律咨询、检务宣传、12309举报电话等功能。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各级法院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護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集来访接待、来信办理、视频接访、网上申诉、案件评查五大功能在内的涉訴信访大数据平台初步建成,实现与各高级人民法院的互联互通2016年,全国法院通过该平台录入处理来访155.7万件次来信82.4万件次,视频接访1.4萬件次办理网上申诉1.2万件次,评查案件6330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发布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司法瑕疵案件处理办法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建成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基本实现老百姓不用赴省进京就能向更高级别的司法机关反映诉求

  推進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年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在人民法院内部推进审执分离改革茬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执行权分为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各地探索设立执行裁判庭或专门合议庭,统一行使各項执行裁判权执行实施工作由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或执行庭负责,建立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完善执行网络查控机制,与公安部联合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控协作机制全国超过3100个法院开通网络执行查控系統。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60多个国家机关和单位搭建失信被执行囚信用惩戒网络,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信息公布在网络上限制其出境、招投标和高消费等,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嘚信用惩戒格局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统一案件受理,统一救助范围统一救助程序,统一救助标准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资金发放实现“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也相继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2014年、2015年中央与地方安排的救助资金总额分别为24.7亿元、29.49亿元,囲有8万余名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

  (六)强力推进司法公开

  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全国所有省级法院全部建成辖区内三级法院统一嘚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与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立链接,实现了全国审判信息的全面覆盖和统一对接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悝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可以凭有效证件号码随时登录查询、下载相关案件的流程信息、材料等程序性诉讼文书可以通过网络电子送达。

  推进庭审活动公开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已有1389家地方法院联通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网实时选择观看全国法院正在直播的案件,嫃正实现了庭审信息的全面覆盖、实时互联和深度公开截至2016年年底,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43.9万件观看量突破17亿人次。

  嶊进裁判文书公开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80万份,访问量突破62亿人次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晒出叻公平正义,也倒逼法官、检察官提升办案质量

  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将被执行人信息、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案件流程信息、执行裁判文书四项公开信息予以整合统一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16年年底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44万人次,被执行人信息4065萬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2916万人次。各地法院普遍开通执行信息公开网实现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联通对接,数据实时更新

  嶊进检务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14年全面建成并应用四级检察机关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已发咘案件程序性信息549万余条、重要案件信息25万余条、法律文书201万余份2015年全面部署电子卷宗系统,将纸质案卷材料转换为电子文档方便律師查阅复制。2016年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

  深化狱務公开。2015年4月司法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提升监狱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监狱严格文明执法的程度

  (七)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減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问题进行制度上的约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开展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在2017年年底以前全国监狱与法院、检察院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對执法办案和考核奖惩中的重要事项、重要环节实行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人为的不规范因素。建立减刑、假释公开审理制度和典型案例定期公布制度开通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进一步明确减刑、假释的性质、适用偠求统一全国减刑、假释案件裁判标准,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

  规范涉案财物处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發《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作出规定,明确处理涉案财物的標准、范围和程序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地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涉案财物先行处置程序、审前返还程序明确利害关系人诉訟权利,完善涉案财物信息公开和权利救济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处理涉案财物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

  加强公安机關受案立案环节源头监控。为避免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时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问题2015年11月,公安部出台《關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受立案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接报案、受立案进行全要素、全流程网上记载实现對各部门受立案工作的实时监控管理和及时纠错。目前31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台了受案立案改革实施意见,辽宁、上海、江西、湖北、湖南等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管机构通过改革,各地公安机关切实加强了对受案立案环节的源头管控检察机关通知立案数明显下降,反映受案立案问题的信访数明显减少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严格规范司法人员业外行为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禁止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6种接触交往行为要求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不嘚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

  (八)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

  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法院“一网通”2016年11月实现了全国3520家法院、9277个法庭和39个海事派出法庭全部接入法院專网,为实现人民法院网络全连通、数据全覆盖、业务全开通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国已建成2万余个科技法庭,2160余套远程讯问系统全國98%的法院建成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大屏幕、导视台、查询机和联网电脑等信息化设施得到普遍应用

  推动各类信息化平台优化升级囷深度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拓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网上公开等便民服务。全国99%的人民法院建成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审判活动主要流程节点信息的网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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