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公办专升本学校毕业后毕业答辩问题?

16级检验专升本学生:

    为加强检验专业毕业论文管理,切实提高学生论文撰写能力,完善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对于2016级学位论文答辩未达到申请学位标准及毕业论文未合格的学生,检验系现给予学生重新申请答辩和提交论文的机会,具体安排如下:

.已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未到75分者

1.申请学位的所有条件都符合者(除论文),可向检验系办公室申请补做毕业论文一次,并重新答辩。每年2月底提交《学位论文重新答辩申请》。

2.可在有效学习期限内(毕业两年内)提出一次重新答辩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当届学位论文答辩。

3.论文撰写及学位答辩要求按提出申请当年标准执行。

不申请学位但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当届不能毕业,必须申请重新撰写,参加下一届论文评审,论文撰写及评审要求按照下一届标准执行。20202月底前提交《毕业论文重写申请》。

以上所有申请递交到瑞金科教楼502室。请同学务必按照要求、时间完成申请及论文,以确保学业顺利完成。

来源: 上海教育 作者: 单位:

2019年,上海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教,推进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一、2019年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2019年,全市共有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工读学校3253所,其中:幼儿园1670所,比上年增加43所;小学698所,比上年减少23所;普通中学842所,比上年增加9所;特殊教育学校31所,工读学校12所。共有在校学生201.34万人,其中:幼儿园57.13万人,比上年减少0.02%;小学82.63万人,比上年增加3.26%;普通初中45.10万人,比上年增加4.28%;普通高中15.94万人,比上年增加0.76%;特殊教育学生0.48万人,比上年增加9.09%;工读学校学生0.06万人。共有教职工22.43万人,专任教师16.62万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4.32万人,小学专任教师5.95万人,普通初中专任教师4.31万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86万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0.14万人,工读学校专任教师0.04万人。

全市共有普通中等职业学校80所,其中:职业高中23所,中等专业学校50所,中等技工学校7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8.66万人,比上年减少2.26%,其中:职业高中1.97万人,中等专业学校5.70万人,中等技工学校0.99万人。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1.14万人,专任教师0.80万人,其中:职业高中专任教师0.28万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0.47万人,中等技工专任教师0.05万人。另有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0所,在校生1.34万人,教职工0.02万人,专任教师0.01万人。

全市共有普通高等学校64所,独立设置成人高校14所。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52.66万人,比上年增加1.66%,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39.13万人,比上年增加2.03%,普通高职高专在校生13.53万人,比上年增加0.74%;成人高校在校生12.81万人,成人网络本专科在校生14.18万人。全市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49家(不包括中科院在沪分院和煤炭院上海分院),共有研究生在校生19.63万人(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博士生3.81万人,硕士生15.82万人。全市201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14.83万人,比上年增加3.42%,其中:本科生9.83万人,比上年增加0.10%;专科生5.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38%,本专科毕业13.17万人。研究生招生6.75万人(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博士生1.00万人,硕士生5.75万人,研究生毕业4.61万人。成人本专科招生4.58万人,比上年增加0.22%,其中:本科生3.30万人,比上年减少3.51%;专科生1.27万人,比上年增加11.40%,毕业4.01万人;网络本专科招生5.36万人,比上年减少3.60%,毕业4.62万人。全市普通高校教职工总数7.72万人,专任教师4.63万人,其中:本科院校专任教师4.13万人,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0.49万人。

全市共有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机构726所,结业生173万人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13所。全市共有校外教育机构23所,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19所,少年科技站3所,少年之家1所,教职工总数1359人。

全市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77个,其中机构27个,项目150个。开展学历教育的机构和项目158个,非学历教育19个。全市共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37所,在读学生31768名。2019年本市各普通高校来华留学生64480人,学位生总数23830人,比上年提高7.7%。2019年全市在校港澳台学生总人数为15439人,其中高校2259人,中小学幼儿园8127人。

2019年,上海教育经费继续稳步增长。全市教育部门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预算总额1064.8亿元,比上年增长5.75%。其中:市级教育事业预算总额257亿元,比上年增长1.90%;区级教育事业预算总额807.8亿元,比上年增长7.04%。

二、召开上海市教育大会,努力当好全国教育改革探路者

2019年3月22日召开上海市教育大会,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部署实施国家和上海的教育现代化2035,动员全市上下为加快推进上海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大会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教育坚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现了先一步、高一层发展,教育现代化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教育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国家和上海城市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凸显。上海教育发展坚持“六个始终”,即: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始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始终持续扩大教育开放。

出台《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和《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到2020年,要完成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任务和“十三五”发展目标,率先达成《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确定的主要发展预期指标,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和人力资源发展水平迈入世界先进行列。在此基础上,在经过15年努力,到2035年,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教育现代化,建成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流教育,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达到全球城市先进水平,成为各类人才向往的学习体验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在我国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中当好排头兵、先行者,为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制定上海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体系,研究“一市三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强化教育改革发展过程监测。全市16个区均召开区教育大会。

三、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一)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把握课堂育人主渠道。在15所高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创设“中国系列”思政选修课,在高校一校一课开展课程创新与实践,入选中组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的生动案例”。在中小学择优遴选100门“中国系列”课程。开展上海学校思政课教师集体大备课、教学大比武、教学大巡讲等,举行上海市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教学观摩系列活动。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在高校组织开展“青春为祖国绽放——上海高校大学生毕业大课”、上海大学生“青春告白祖国”、首都教育系统服务保障国庆活动上海宣讲等主题活动,在中小学组织开展“2019,向祖国致敬”、“我爱祖国,同唱国歌”“匠人、匠心老字号进校园”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重点打造“行走的课堂”育人品牌,组织全市60所高校逾10万名大学生,奔赴全国30个省份开展“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研制上海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大马院和马学科建设力度。出台《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规范(2019年本)》《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绩效评价指标(2019年本)》。继续实施马学科发展支持计划、马学科人才培养登峰计划,加强学科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深化学科德育和课程思政改革。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展“上海高校课程思政领航计划”,遴选确立10所“领航高校”和20所“领航学院”。组织开展上海大学生学习新思想大比武、首届长三角高校“新时代·中国说”大学生讲师邀请赛等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幼“课程育人”案例征集活动。

做好学校日常思政工作。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继续做好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共开办了556个办班点,由市级统一配送德、智、体、美、劳五大类别课程。培育师生典型,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评选活动。

(二)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

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对上海地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采取市级、大学园区、高校三个层面分层次、多形式的宣讲方式,着力构建宣讲教育长效机制。2019年,全市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开展宣讲教育活动1868场,共有25万1千人次参与宣讲教育活动,其中:博士生2万2千人次,硕士生9万2千人次,本科生12万1千人次,新晋导师3千6百人次,科研人员8千6百人次,新入职教师3千8百人次。

(三)深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研制《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育人。开展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普及活动,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利用“上海学校心理”公众微信号推出共200篇微文。举办“医教结合,关爱成长”第四届上海市大型心理咨询活动。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深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医教结合试点建设。

(四)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建设

组织开展“家校协同,让孩子健康成长”2019年上海市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开展2019年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211所中小幼学校成为新一批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遴选5所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启动区家庭教育指导和研究中心建设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示范站点评估标准研制工作,完善“1+16+X”家庭教育指导网络。组织开展“2019年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和研讨工作,推进家庭教育指导者常态培训机制的完善。

(五)推进校外教育共同体建设

推进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出台《关于加强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电子记录平台”。开展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月系列展示活动。承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实施上海校园电影院线建设支持计划。做好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工作。完成市区两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审核备案100多家,基地总数超2000家。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满意度测评工作。高中学生进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学习基本全覆盖。研制《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的意见》,举行“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教学观摩活动。

(六)推进学生文体和健康教育活动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导则》。开展《体育与健康课程》体育课程教材修订,开展高中专项化体育课程大纲修订工作。开展市级中小学体育和健康教育示范课程的遴选工作。做好奥林匹克教育冰雪运动进校园有关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素养评价及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测试。探索建立学生每天运动1小时相关记录激励机制。

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推进学生艺术团联盟品牌建设,全市462所大中小学校加入“五大”学生艺术联盟,举办学生新年音乐会,组织夏季音乐节、国际艺术节、上海之春音乐节校园板块活动等;开展“戏曲进校园”“篆刻进校园”等活动,扶持10个高校建设中华传统文化基地,命名109所市级篆刻试点学校。组队参加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现场展示活动,加强五大学生艺术团联盟建设,举办上海学生合唱联盟“大师班”开班仪式,开展交响乐联盟管乐冬令营及上海之春国际音节管乐交响乐联盟展演活动等。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出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中小学校“食育”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全面推进中小学食育工作,组织编制相关指南。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研究出台《上海市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指导修订《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开展第24个“全国爱眼日”上海分会场宣传活动,举行防治青少年近视科普进学校大型公益活动等。

推进科普工作。开展垃圾分类新学期第一课集中宣传活动。贯彻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举办“垃圾分类,我最行”环保公益宣传大行动。继续实施青少年科学实践创新工作站和青少年科学研究院,开展2019年上海市青少年科技节和人工智能周等活动。开展第十七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

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深化部市共建合作协商机制。召开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在沪召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2019年度工作会商会议,确定部市2019年深化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重点合作项目备忘,印发《教育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深化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备忘的通知》。市教委与浦东新区签署上海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创新示范区共建协议。

推动部市共建上海高校。积极促进教育部、上海市政府与国家相关部委启动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共建合作,国家民航局、市政府共建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海关总署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建上海海关学院。继续推动市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建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

推动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教育领域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完成“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调研”工作,完成2020年度“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教育领域新机制试验”项目申报。

(二)平稳推进招生考试改革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继续实施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报名录取比与上年基本持平。研制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平稳完成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共有33.15万名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小学、初中就学,比上年增加1万名;其中小学新生18.63万名、初中新生13.52万名。

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改革。出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出台《上海市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日常考试指导意见》,推进中考命题改革工作,研制相关学科评价指南和教学指导意见。推进初中外语听说测试标准化考场建设,组织开展初中理科标准化实验考场建设标准研制和论证咨询。建成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2018学年入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录入。

落实高考综合改革配套举措。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和分析研究,平稳实施2019年各批次学业水平考试。继续推进高考英语题库建设。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继续开展高中生研究性学习真实性认证工作,18000余名高中学生接受认证服务。继续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春招校测、专科层次自主招生、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及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中的使用。

完成年度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春季考试招生,完成秋季高考与普通高校集中录取。完成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完成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招生。完成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完成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会同市教育考试院和纪检部门联合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艺术类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专项督查。启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新建上海海洋学院和上海电机学院2个标准化考点。近7.8万人在沪参加考试,较上年增加9370人。

(三)推进教育基本建设

推进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指导各区推进本市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项目实施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五项标准”确定的校舍建设、学校装备、信息化环境建设、教师配备达标等项目。研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实施意见。探索学校建设从行政班教室向学习空间延伸、装备配置从共性向个性定制延伸、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从产品使用向数据驱动支撑个性化教学延伸、逐步建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四有”教师队伍、深化课程改革与教学创新等五方面转变。积极推进委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和市级中职学校产教融合项目建设。

推进高校基建项目。指导推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四期、上海中医药大学新建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中心大楼、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浦东校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奉贤新校区等一批建设项目进展。其中,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曹路新校区一期东区工程2019年12月24日开工;上海音乐学院歌剧院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二期工程2019年9月投入使用。

五、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促进基础教育更高质量发展

规范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牵头开展2019年“新增50个托育点”市政府实事项目。共计完成布点共56个,其中托幼一体的托育点有50个,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机构6个,新增托额1605个。研究制定《上海市托育服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对托育服务市场开展排摸和规范整治。开发“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市场排摸调查”信息平台。开展市区两级共18场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正式上线“育之有道”APP,升级“育儿周周看”。

推进学前教育。发布本市第四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出台《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上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落实全年新建、改扩建30所幼儿园的建设,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排摸和治理工作。

(二)深化课程与评价改革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与教材改革。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统编三科教材全覆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非统编教材阶段性修订,重点体现教材时代性要求。研制上海市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启动高一年级统编三科教材使用,完成教材部分配套资源开发、三科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教研及考试评价指导工作。开展市级层面国家三类特教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培训工作,研制编写随班就读课程实施指南。

推进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完成2019年度小学绿色指标测评,发布2018年初中绿色指标评价结果,指导各区基于评价结果实施改进行动。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扩大小学低年级主题式综合活动试点,扩大到2个整体区、36所试点校。启动儿童学习基础素养第二轮实践研究。依托市教科院,围绕区域基础教育环境质量评估,与部分区域合作开展理论与实践案例研究。依托市教育评估院,开展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制工作,形成指标框架。

(三)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促进义务教育提质增效。研制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联合相关8个部门出台《本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增效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上海市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措施》以及相关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关于推进本市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本市紧密型学区和集团首批创建工作。探索新优质学校认证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完成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中期评估,中期目标达成率达到97.36%。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127所强校工程实验校均已制定并实施三年规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联合5部门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本市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两类学校“小而优”发展。

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制特色普通高中创建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命名第三批5所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东昌中学、上海戏剧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同济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上海市嘉定区第二中学),举行5次特色普通高中展示活动,1场分组交流,有序推进相关创建工作。

(四)完善基础教育管理服务

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本市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和学校建立控辍保学台账,加强过程管理和劝返复学工作力度。

推进落实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提供因需免费到下午6点的课后服务,58.83万名小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约90%的家长对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表示认可。

推进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推进《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完善入学机制,优化信息通报系统,通过市级层面入学入园评估,为576名新入学入园适龄残疾儿童提供适切的教育安置。召开2018特教资源征集活动总结表彰会暨特教征文启动会。启动研制本市基础教育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指南和中小学随班就读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以及随班就读(融合教育)工作管理制度文件。

推进专门教育改革发展。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团市委下发《关于建立上海市专门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的通知》,建立上海市专门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建立专门教育评估机制。委托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对本市12所专门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开展专业化培训。

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一)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实施修订后的《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教育部和市政府签署《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合作备忘录》,市政府出台《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年)》 。出台《上海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试点方案》。

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度发展。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建设。全面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中职学校32所,试点专业数33个,高职院校11所,试点专业32个。5所中职学校和8所高职院校被确立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4家上海企业被教育部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参加世界技能大赛,3所中职校,1所高职校参赛并全部获奖。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徐澳门、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园林学校)陆亦炜分别蝉联车身修理和花艺项目金牌。上海一流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3所学校,培育4所学校,上海一流专业立项建设48个专业,培育11个专业。

(二)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

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新增中高、中本职贯通专业。2019年,对接产业经济升级需要,新增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工业机器人等26个中高职贯通专业,环境工程、数字媒体等6个中本贯通专业,汽车服务、工程管理等2个高本贯通专业。目前总计191个中高贯通专业点,58个中本贯通专业点,已占普通中职专业点数的40%,12个高本贯通专业点,已初步形成中职—高职—应用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纵向完整的培养体系。

优化专业布局。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专业和学前教育、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加快设置一批高职新专业。新增3个学前教育专业点,2个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点,1个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点,2个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点,新增老年护理、养老护理方向。

推进“1+X”证书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点第一批、二批1+X证书,涉及物流管理、Web前端开发、老年照护、建筑信息模型、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上海市共有9所应用型本科院校、18所高职院校、30所中职学校的227个专业点15000余名学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

(三)提升学生综合职业素养

组织参加各类技能大赛。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38个项目比赛,荣获18枚金牌,78枚银牌,86枚铜,获奖率达79.48%。第八届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涉及23个专业大类、113个比赛项目。在5379名中高职决赛选手中,20.8%选手获得相应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共有43个中职学校参赛,23个高职学院参赛,参赛项目共计3927个,参赛人次为14017人次。市级比赛中,中职组斩获11个金奖,21个银奖,31个铜奖,82个优胜奖,6个金奖项目报送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高职组获得10个金奖,20个银奖,70个铜奖,100个优胜奖。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获得全国总决赛金奖,上海信息技术学校获奖全国总决赛银奖。

深化职业体验日活动。结合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组织中高职校参加以职业教育为主题的第16届教博会。学生职业体验项目涉及17个专业大类,400多个项目,共计26万余人次中小学生次参加。首次开设暑期企业夏令营活动。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上海市2019年“文明风采”活动中举行了上海中职学生优秀社团首次集中开放展示活动,本次共64所上海中职学校参与学生优秀社团集中开放展示活动,学校共开设1174个社团,其中与学校专业密切相关的社团197个。举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展演活动。

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一)推进“双一流”建设

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按照国家和本市“双一流”建设部署,指导高校加快落实各项任务,带动提升上海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本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对照“双一流”建设方案进行“符合度”“达成度”分析,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改进措施,积极开展“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

深化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继续指导相关高校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完成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中期评估。启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戏剧学院等高校开展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出台《关于推进高校分类发展实施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方案》,并支持上海电力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等4所应用型高校开展高水平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

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新增“智能科学与技术”IV类高峰学科,服务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优化上海高校学科布局。加强高峰高原学科过程管理,组织30所高校115个高峰高原学科开展2018年度建设进展报告编制工作,形成《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2018年度建设进展分析报告》。开展“跨学科建设,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力”研究,形成《上海部分高校推进交叉学科建设情况研究报告》。强化跟踪监测,形成《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学术论文表现动态分析报告》《上海高校ESI学科排名年度分析报告》《2018年上海高被引科学家分析》等10余份跟踪分析报告。

(二)服务支撑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指导上海高校参与服务科创中心建设。形成《上海科创中心建设2019年重点工作》并全年推进,其中由市教委作为牵头单位的举措任务共8项(其中作为第一牵头单位的有4项),作为参与单位的有5项。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自主权。协助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简称“科改25条”)、《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科研活动自主权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

继续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推进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支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按照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方向,加快建设步伐。积极开展调研,配合教育部科技司、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前往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高校实地调研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市属普通公办高校完成2018年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填报和数据统计分析。

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开展国家大学科技园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配合制定《关于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市科委共同推进市级大学科技园培育工程,组织上海高校开展新一轮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国家大学科技园与产业协会对接会和年度免税申报工作。

(三)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工作

继续推进2019年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自主开发远程信息采集平台,完成第三方数据采集。召开年度评价反馈会,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发挥评价结果在高校内涵建设经费、绩效工资分配动态调整、党政负责干部选拔调整和绩效考核、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等方面的运用。

(四)提升高校办学质量

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年绩效评估。印发《上海高校养老服务类专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推动电竞专业建设,3所高职院校新增“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开展2019年度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

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提升。支持开设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生物制药、养老服务管理、康复工程等新专业。结合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遴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96个(市属高校145个,部属高校151个),推荐报送市属高校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5个。向教育部遴选推荐上海大学力学、上海师范大学中文、上海科技大学物理学等三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组织开展一流本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估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度上海高校优质混合式在线课程示范案例征集工作,探索基于FD-QM体系的标准式评议,首次遴选50门课程。评审立项2019年市级重点课程527门,评审认定2019年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86项,遴选推荐市属高校国家精品在线课程17门,遴选推荐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5项。

加强研究生教育。完成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抽评工作。根据《上海市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方案》,组织完成67个硕士学位点抽评工作。完成2018年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完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推荐工作,共推荐了64名成员人选。开展了社会工作、教育、工商管理和工程专业学位教指委新一届委员人选推荐工作,上海大学范明林教授获批为社会工作教指委委员,上海师范大学夏慧贤教授获批为教育教指委委员。实施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围绕一流的研究生培养机制、一流的学位点优化布局和建设机制、一流的国际合作交流机制、一流的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和一流的资源配置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开展建设,共申报立项了31个一流研究生教育项目。

开展学位授权审核。继续开展学位授权点学校自主调整和市级统筹增列,拟撤销6个硕士点,增列1个博士点和18个硕士点。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3所自主审核单位拟自主增列4个博士点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

八、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一)推进终身教育内涵建设

深化上海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建立了6支志愿服务分队、41个工作站、228个服务点,拥有一支5万多人的社区教育助学志愿者队伍,其中,在总队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18023人。总队荣获上海市文明办授予的“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称号,举行“礼赞新时代 志愿新风采——2019上海社区教育志愿服务成果展示活动”。

推动社区教育内涵建设。举办第四届上海社区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开展上海社区教育优秀微课评选和社区网上读书活动。更新上海社区学习地图,汇集全市234个终身教育机构的相关信息。开展2019年上海社区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市社区院校及学习点共计6000余名社区教育工作者全程参与培训。

推动终身教育资源配送和推广应用。通过上海终身教育资源配送平台汇聚全市各类优质资源,目前有数字课程254门资源3860个,实体资源(图书、光盘、市民学习体验卡等)77种,全年配送数字资源66352个,配送实体资源近5万个。

推进终身教育机构内涵建设。完成2019年上海市街镇社区学校内涵建设合格验收评估,共有34所学校通过验收。开展2019年上海市街镇社区学校标准化认定,完成对普陀区和闵行区的2所街镇社区学校的标准化认定工作。

推动老年教育。做好星级学习团队培育工作,培育五星级老年学习团队109个、四星级团队1529个、三星级学习团队1877个、二星级学习团队1904、一星级老年学习团队2061个。完成老年教育MOOC联盟课程征集,新建老年教育慕课课程50门。落实老年教育三类学习点建设计划。全市16个区申报的示范学习点190个、老年教育社会学习点140个、养教结合学习点59个(含日照中心38个)、养教结合标准化学习点29个。编辑《三类学习点建设案例选》,制定《上海市老年教育社会学习点奖励实施办法》,完成151家社会学习点进行奖励扶持的工作。

(二)深化学习型社会建设

强化学习型城市建设内涵。启动上海学习型城区创建工作,研制《上海市学习型城区创建指导标准》和实施方案,在部分区开展试点。编撰上海终身教育发展双年度报告。设立第二批29个上海学习型乡村建设项目,在本市9个非中心城区实现全覆盖,遴选出15个上海学习型乡村建设品牌项目。研制上海学习型乡村建设指标,公布48个上海学习型乡村建设试点村名单。

优化和拓宽学分银行功能。试点开展民办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学员学习成果认定和累积工作。建设学分银行微信服务号,为学习者提供手机开户、查询学分转换标准、个人学习档案等移动服务。目前,已为376万学习者建立了个人学习档案,8.4万余人进行了学分转换。

推进上海百万在岗人员学力提升行动计划。完善“上海百万在岗人员学力提升行动计划”学习平台的服务与功能,已上线21门学历教育课程和712门非学历教育课程,完成学历教育课程学习人数18961人。进一步完善“双证融通”机制,推进在岗人员非学历证书、培训等学习成果与学历课程学分的认定和转换。

积极推进市民终身学习人文行走项目。在全市16区全面开展市民终身学习人文行走,新增人文行走主题线路20余条,人文修身学习点200多个。举行了全市推进会和约11场形式不同的主题活动,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启动“礼赞新时代 人文滨江行”主题行走活动,杨浦、虹口、黄浦、徐汇、浦东五个区开展滨江人文行走接力活动。全年参与活动人数约100万人。

推进长三角地区学习型社会与终身教育协同发展。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成立长三角地区开放教育学分银行,完成长三角学分银行管理制度集起草和平台需求调研工作。发布《长三角地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成立“长三角青吴嘉成校合作联盟”,举办金嘉吴宣终身教育合作论坛和长三角学习型乡村建设研讨会暨第八届社区教育上海论坛。

积极参与并推进全球学习型网络城市工作。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学习型网络城市,成为全球“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主题协调城市,参加全球第四届学习型城市大会,上海作为中国的唯一代表做了主旨报告,承担《麦德林宣言》的六人起草组工作,顺利完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教育研究院的“一带一路”国家终身教育管理者和研究者培训任务,筹备第一次“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主题会议。

稳步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年组织两次统一考试,共有主考学校19所,开考本专科专业90个,开考课程723门,报考人次183312人次,考试科次531517科次,本专科毕业人数6775人。实现网上考生身份认证以及与市财政收费平台联通,推行集约化考场管理试点,规范和整理自考数据库。

(三)规范培训市场秩序

加快构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格局。制定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在管理范围上着眼“全面覆盖”,将文化艺术辅导、体育指导、科技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和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等各类培训纳入“大教育”培训市场的框架。在管理方式上注重“综合治理”,聚焦培训市场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支持与规范并重、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行业管理与行为监管并重、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并重原则,明确管理思路、厘清部门职能,多措并举提升培训机构规范水平、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梳理各区现存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情况,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行为关联,实时更新办学资质信息,完善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功能,实现白名单动态更新。健全完善“法律适用审定机制”,扩充专家队伍,逐渐优化审定方式,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审定机制。

加强对办学者的指导培训。面向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者开展多轮次的政策解读与宣传咨询活动,对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拟订培训机构办学管理指导手册,促进各机构自查自纠、防微杜渐。

九、加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一)推进民办学校规范管理

推进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办理过渡程序。按照国家和上海的相关规定,各民办学校已选择了法人属性,正办理相应的程序。

推进规范“公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秩序。在全市规范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指导全市16个区制定区工作方案和一校一策具体方案。

开展民办高校年检。开展民办高校2018年度检查,完成2019年度民办高校年检指标体系的修订工作,指导各高校完成2019年度网上年检材料的申报工作。

(二)提升民办教育质量

开展民办高校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对全市民办高校实验实训中心建设情况作了梳理排摸,编制了《上海市民办高校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市级建设财力投资补助实施方案》,组织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正式申报、形成了项目清单,在政策期内,有9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有在建项目或者建设计划。

开展上海市民办教育人才建设项目。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民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组织开展2019年“民智计划”,通过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2019年共有10名入选,12月召开启动大会,推进项目实施。

组织各项师资培训。开展“强师工程”,2019年共有498名民办高校教师参加“强师工程”各项培训项目,举办第四届上海市民办高校教师技能大赛。组织开展第三轮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

推进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联合举办了“第一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召开了2019年长三角民办教育协作发展会议。部分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民办高校发起成立了“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学发展联盟”。联盟将坚持平等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宗旨,为长三角民办高校的教师发展构建一个专业性的学术交流平台,推进高校教学研究和实践水平的提升。

十、推进人事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新入职教师思想品德核查和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大师德荣誉体系研究的力度,探索通过“一网通办”及大数据共享的方式开展个人征信,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制度和机制。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纳入全市“一网通办”,通过流程优化和部门间数据调用,实现材料递交,办理时间“双减半”。推进兼职教师试点工作,有86人通过培训考核。

加大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推进落实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与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模。针对教育现代化指标进行监测,推进落实教师的学历等指标的达成度。调研公办幼儿园保育员、营养员、卫生保健人员等的配置和待遇情况,指导各区足额配置幼儿园教职员工。

加强校长及教师培养培训。深入推进实施第四期“双名工程”,完成“高峰计划”“攻关计划”“种子计划”三个计划的团队组建、方案制定、课题申报,助力“强校工程”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市区两级搭建平台展示交流,扩大优质师资辐射示范。优化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和展示交流,更加关注课堂教学。加强研究2-5年教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推进职初教师专业发展。开展新一轮长三角名校长联合培训工作,遴选第10期培训班参训学员和基地,开展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和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比赛,推进长三角地区教育协调发展。借助科协和高校的专业力量,加强英语、数学、化学、生物、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教师了解前沿知识,更新提升本体知识。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加强教师和校长国际视野,开展17名校长和教师赴英国研修,15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团队开展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伙伴研修。全年完成2万余人次市级培训,6万余人次线上培训。开展对口支援地区师资培训培养工作。第一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185名教师在受援地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养培训当地教师,圆满完成支教任务。轮换选派第四批“组团式”援藏教师30名赴日喀则上海实验学校。首次选派15名教师赴四川省凉山州一市四县支教。接受对口地区校长和校长来沪跟岗学习,全年完成25个培训班,共计1062人次。

健全高校教师全过程培养体系。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职前培养、招聘录用、职初培训、专业发展、平台支撑、荣誉称号等全过程的生态链和培养体系。开展高校新教师、专职辅导员岗前培训工作,根据需求改为一年两次,上半年培训137人次,下半年培训465人次。高校中青年教师培训培养资助确定重点推荐人选146名,一般推荐人选573名。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国内访问学者、产学研践习、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分别有299人、101人、274人、61人入选。继续实施高校师资博士后制度和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

(二)推进人事人才工作改革

优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套制度。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正高级教师流动工作。继续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加强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流动管理。举办10场“特级教师开课啦”公益讲座。加强师范专业建设,完成首批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加强公费师范生管理和就业指导。

推进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套制度改革。根据分类考核估算核定各高校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妥善用好新增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完善高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高校绩效工资水平。开展上海大学和上海中医药大学首批创新团队中期考核评价工作,制定上海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技术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完成第三批高水平地方大学创新团队遴选建设工作。

积极搭建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平台。依托国家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积极推进教育系统人才项目,支持高校培育和引进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推进青年英才揽蓄工程,举办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延揽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建设大数据支持平台,推进高校“国际人才数字画像库”建设,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探索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日常管理提供“一门式”“管家式”服务。

(三)做好各项评优奖励工作

开展向于漪同志学习活动。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于漪老师获“人民教育家”殊荣。组织开展向人民教育家于漪同志学习的系列活动,发布学习活动文件,号召广大教师学习于漪老师学习,积极推进“六个一”活动。

组织评优评先活动。本市推荐的16个单位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3名教师获评“全国模范教师”,2名教育工作者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6名教师获评“全国优秀教师”,3名教育工作者获评“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教师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称号。同时本市评选产生10名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15名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提名,1173名“上海市园丁奖”,298名“上海市育才奖”,并在教师节进行表彰宣传。

十一、整合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对外开放和信息化水平

(一)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稳步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内涵

加强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支持高校探索培养外交外事和国际组织管理服务人才,支持高校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展国际职员教育培训,选派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支持教师赴国际组织任职。共资助来自9所高校的66名学生前往联合国总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东盟中心、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至一年的专业实习。持续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教师教育中心”、国际戏剧协会总部、上海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MTCC-Asia)、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类中心“国际教育局”的创建及引进工作,提升上海教育国际化整体水平。

继续实施中英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之“中英数学教师交流项目”,增进双方数学教师交流及互学互鉴,累计互派中小学教师约855名,近百余所学校直接参与。

积极配合国家人文交流和“一带一路”倡议,发挥上海孔子学院工作联盟作用,推进孔子学院内涵建设。已有12所高校和10所中小学在30个国家举办了孔子学院47所、孔子课堂70个,教学点525个,其中新建3所孔子学院。

(三)推进来华留学工作

坚持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加强管理。全年共接收7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30380名。举办第11届“中国上海教育展”。进一步完善在沪留学生招生和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完成2019年外国留学生英语课程项目结项评审工作,发布本市第四批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

推进品牌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上海暑期学校”、“上海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上海夏季音乐节·国际青少年音乐夏令营”等一批品牌项目质量,其中“上海暑期学校”中医、武术、乒乓等24个项目有700余名沿线国家(地区)青年学生来沪留学体验。“上海国际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营”吸引了来自五大洲16个国家16个友城的91名中学师生参加。拓展城市间教育交流合作,支持学校多种形式开展人文交流,接纳服务更多国外中小学生来沪交流学习,加强各级各类国际青少年活动基地(中心)建设,建设一批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师范学校和特色学校。

(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城域网完成学前登记、义务阶段招生报名、高招等重大应用的网络保障。统一网络接入及教育云网融合试点推进。上海教育认证中心持续开展对接和应用推进。研制教育数据管理办法,推动归集整合,促进数据共享开放,保障数据安全。

推进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创建工作。通过采用书面评议、答辩评审和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市教委已遴选部分学校开展创建工作,并于2019年上半年分两批次公布入选名单。入选名单覆盖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等各个层级。

举办2019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教育行业主题论坛。市教委与华为等国内大型领军信息科技企业签署智慧教育政企合作战略框架协议,现场还发布了《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健康发展倡议书》。

(五)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接入。已完成26项行政权力事项、27项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总门户;11个便民服务事项(部分)接入“随申办市民云”移动平台。幼儿入园登记、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中高考成绩查询等民众广泛关注的事项接入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举办民办高等学校审批”被列入2019年市政府“双100”重点项目。“教师资格认定”实现了业务受理“一网通办、全市通办”,9月初在“一网通办”平台落地开展,大幅度减少需要递交的材料原件及办理时间,并开通快递领证服务。为优化“举办民办高校”流程,市教委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通过主题引导的形式,对各部门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加强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减少材料提交和信息的重复填写。

积极配合和推进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工作。2019 年,“电子学生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被列为全市“100类重点归集高频电子证照”。市教委已完成全部在籍学生的“电子学生证(中、小学)”以及近三年的“教师资格证”的归集和制证。学生事务中心“存档证明”率先完成与“一网通办”总门户的对接,实现网上开具,市教委也成为首批入驻“在线开具证明”专栏的五家单位之一。11月,考试院完成8类考试成绩证明的技术对接,并在“一网通办”门户和“随申办市民云”上线。

(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网络安全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举办上海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专题培训班。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上海地区校园日主题活动,传达和部署网络安全宣传工作的精神和任务,选拔“网络安全宣传公益大使”“网络安全金牌讲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网络安全“四个坚持”重要指示精神。

强化网络责任体制。建立市、区、校三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实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持续推进等级保护工作。组织本市教育单位开展重要系统的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开展网络安全检测和深度渗透性测试。定期发布网络安全漏洞通告,督促加强网络安全工作。

十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健全教育服务体系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继续加强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创新创业资金投入。修订《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以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教师特岗计划”“西藏专招”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为引领,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在重点帮扶方面,发挥各级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做好“就业困难”大学生的补助以及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服务的衔接工作。

关注毕业生就业的宏观形势。为应对当前国内国际复杂形势,密切关注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督促签约率下降明显的高校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生就业。同时,组织相关高校开展分行业领域就业形势调研,高校毕业生慢就业情况调研及结构性矛盾研究工作等。

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发展需求,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引导毕业生到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支持复旦大学牵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输送工作(上海)高校联盟”,发挥各高校优势建立参与全球治理人才培养输送的动员遴选机制,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全球治理;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

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项目申报、考核、评估为抓手,加强市校两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上海市各高校间的交流共享,全面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此外,修订《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在严格规范操作的前提下,给予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获得更多公益资金扶持的机会。

(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完成2019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4047项(其中,市属高校2616项),推荐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804项(其中,市属高校877项)。举办第六届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本市高校共有24个项目入选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终荣获全国“优秀论文”奖3篇(全国20篇),“我最喜爱的项目”2项(全国21项)。完成 2019年“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上海赛区各项赛事活动。支持和指导同济大学承办了“交通银行杯”第六届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

搭建成果展示平台。组织开展第四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征集60余所上海高校学生文化创意作品4000余件,参赛作品数量较往年增加30%。成立长三角高校文创联盟。遴选部分“汇创青春”优秀作品参展全国大艺展、上海教博会、长三角文博会等。开展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上海高职院校“职业体验日”活动。

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工作,在全国总决赛上,共获得金奖7项,银奖8项,铜奖21项,并获得高教主赛道优秀组织奖,金奖排名全国第6。组织高职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

(三)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有序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

搭建工作平台,促进资助育人。积极营造帮助学生成长成才与各项资助举措紧密结合的资助育人氛围,搭建各类工作平台,加强工作交流,有效推进育人工作,提升资助工作实效。

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资助管理规范化。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时间表,严格把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资助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有效提升了各高校资助工作质量,全面推动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

十三、加强教育规范管理,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一)推进教育督导发展

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建设。重点强化“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机构建设,增强了教育督导机构的法定权威性。赴部分区开展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专题调研,督促和指导各区政府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努力形成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分工协作的高效工作体系。

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做好“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整改和自评工作。完成对杨浦等5个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综合督政。有序推进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完成区政府年度履职的自评公报工作。完成《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飞行督查。完成小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落实情况的飞行督导。举办“长三角教育督导一体化协作签约仪式暨第二届教育督导论坛”。实施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完成教育部对本市教育评价工作的专题调研。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深化党政同责,健全学校安全管控机制,提升实验室和危化品安全管控能力。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建设。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及教研活动。开展大、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竞赛、现场展示以及大学生安全教育网络学习和标准化考试等活动。推进上海市学校安全中心工作。优化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开发及应用,研发未成年人保护平台系统。试点推进校园智能安防建设。推进上海高校技防系统“十三五”规划建设。实施校方责任综合险。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集体活动用车管理。

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研制出台《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积极推进市、区两级学校安全中心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与市、区平台对接完成率超过85%,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发布《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DB31/T 329.6-2019),督促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国家标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开展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共2193所达标。

加强安全教育。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策划制作2019年春、秋两季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开展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精品课程评选展示活动,经对各区推荐226节课程予以评审,共评出121节精品课程。组织开展开学“安全教育周”、第十二届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竞赛和现场展示等活动。推进公共安全教育共享场所建设,组织研制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场所装备指南。完成47名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管理者和199名骨干教师培训。开展进校园学习类APP情况调研,指导各区及学校开展自查,推进校、区两级学习类APP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各区全面完成自查排查和专项治理,会同市检察院研制《中小学生欺凌防控指导手册(试行版)》。

推进公共安全教育共享场所建设。完成各区区域公共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及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建设使用情况调研。征集完成第二批公共安全教育共享场所建设及使用案例50篇,其中36篇入围优秀案例。完成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场所装备指南编制。对场所功能定位、建设理念、建设要求、设备配置、管理保障等提出指导意见。

推进教育系统后勤现代化和校园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面向2035”现代化高校后勤保障体系大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上海高校后勤现代化建设标准和实施意见。完善长三角高校后勤协同创新发展联盟运行机制。推动学生社区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学生公寓“6T”创建工作,“6T”公寓达标率75%。加强校园基础设施改造和新能源技术应用,推动校区合作。完善学校节能环保制度标准体系,启动《绿色校园评价指标》《上海市中小学合理用能指南》编制,修订《上海市学校能源审计导则》。

(三)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推进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生均拨款制度,持续保障经常性经费投入。制定上海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31000元,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是本市各区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投入的最低保障水平线。

提高地方公办高校生均定额标准。会同市财政局在分析测算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20年高校生均综合定额标准调整方案,将高校生均综合定额现有标准19,600元/生提高到21,000元/生,进一步提高本市地方公办高校经常性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适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学生资助制度,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研究制定《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利。修订《上海市教育费附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拓宽教育费附加使用范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统筹安排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施各类审计业务。加强工作指导,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审计工作会议。坚持分类管理,继续推进市属高校内部审计(基础性状况)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多层级审计监督体系,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夯实各类审计业务,推行审计全覆盖,形成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要抓手、统筹兼顾部门预算审计的工作新格局。强化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审计实效。

(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做好《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市人大赴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等高校完成《高等教育法》及《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综合授权建议举措的梳理上报。出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综合授权改革举措》。持续推进各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近40件,完成《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10件。完成涉市教委其他类文件合法性审查,包括信息公开42件、信访26件、行政合同、协议、备忘录等96件,其中30万以上标的合同63件,100万以上标的合同33件。

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举办上海市“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组队参加全国“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以总分第三的成绩荣获全国团体季军。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走近人大,晨读宪法”活动。组织开展第六届大学生法治辩论赛、高中生法治辩论邀请赛、“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浦江杯”青少年宪法法治优秀文艺作品征集活动、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优秀教案征集活动,为全市教育系统宪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01.86万人次。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在“上海教育”门户网站开设中考、高考、春考、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等多个与招生考试工作相关的专题栏目,开设13个教育专题。推进市教委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工作,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在网站上开设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

加强政策解读。对于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通过运用问答、图解、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主动发布、深入解读和宣传引导,配套提供相关政策解读276条。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网上评选、教育大家谈等网上交流互动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55项,浏览和参与者达7.8万人次。

实施政务公开评议和培训。制定印发2019年度上海高校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引进社会专业机构,对高校和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网上互动、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指标进行独立测评。组织2019年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加强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落实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完成市级人力资源培训项目26个,涉及项目金额1200余万元,帮助对口地区培训优秀教育管理干部、校长和骨干教师2500余名,辐射对口地区教师近万名。

开展教育人才援藏援疆工作。实施组团式援藏工作,选派30名学科骨干教师组成支教团赴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继续开展组团式定点支教工作。推进“万名教师支教”援疆援藏工作,选派185名支教教师赴新疆、西藏,突出“传帮带”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当地教师教学能力,带动当地教育整体发展。

依托职教联盟精准扶贫。依托沪喀、沪果、沪遵、沪滇四大职教联盟,搭建东西扶贫协作新平台,加强受援地区职业教育能力建设。

通过师资培训、产教融合、强化实践、校校合作、远程帮扶等方式,帮助受援地区提升教学能力,带动当地职业教育专业发展,共享两地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做好教育部滇西兜底招生计划,录取云南学生1818名,在沪中职云南学生达5825名。

援建西宁果洛中学对口帮扶工作。依托大同教育集团,全面开启对口帮扶西宁果洛中学新模式。指导果洛中学撰写学校发展规划草案(年)、《果洛中学制度汇编》等系列组建方案,协调推进学校长远规划。利用大同教育集团优质师资力量,为西宁果洛中学培养一批“带不走”的师资队伍。指导果洛中学启动校本课程开发,结合藏族学生特点开发特色课程,突出资源共享,助推学校内涵发展。

(七)完善语言文字工作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管理。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实用汉语能力测试。依法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高中学生开展公共场所用字检查“啄木鸟”社会实践活动。联合开展公共场所中英文用字专项检查行动。对各区48所中小幼学校以及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和上海海关学院等5所高校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抽查,组织开展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遴选建设工作,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市奉贤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四家单位被批准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组织各类语言文字活动。推进“书香校园”阅读推广行动,打造阅读品牌,发挥引领作用。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承办第22届全国推普周开幕式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经典诵读展示活动。举办上海市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系列活动、2019年留学生中国诗文诵读大会、2019年市民诵读节活动。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中国诗词大会》(第五季)上海地区选手面试选拔活动、落实国家“语保工程”要求,编撰《中国语言资源集·上海》。推进上海方言文化体验展示馆建设。

各指导老师、各位学员: 

  毕业论文答辩是本科生毕业论文后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通过答辩方可取得成绩。为了保证我院及各合作院校2021年上半年自考(函授)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的时间:

二、毕业论文答辩的程序

 1.由组长介绍毕业论文答辩小组成员,并宣布答辩会正式开始。

2.宣布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顺序安排。

3.答辩过程分两个阶段,答辩时间5-6分钟:(1)学生陈述(2-3分钟):包括选题意义、论文的主要内容与观点,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等,理科学生可以准备好挂图等。(2)答辩组成员提问,答辩学生回答问题(2-3分钟)。

4.答辩组成员讨论,答辩组长组织填写答辩评语意见及成绩。

5、毕业论文答辩不通过或无故不参加论文答辩,成绩记零分。

1答辩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答辩,无身份证不予答辩。

    2经指导老师审核确定可以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见附件3)需准备好已完成毕业论文打印稿两份,自考学生必须准备手抄稿一份并于答辩完后交本组的答辩秘书。

   3、生答辩完成后答辩老师认真填写“毕 业 设 计(论 文)成 绩 评 定 和 评 语”表,并签名,见附件2。

1各位答辩秘书9:00前达到指定答辩教室做好准备工作。

2、组织安排好参加答辩学生,维护本组答辩会场秩序。

3审查答辩学生的身份证是否与本人一致,不一致或无身份证者不予答辩。

4、根据答辩安排提醒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准备,准时参加答辩。

5、协助答辩组长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做好毕业论文答辩过程的服务工作。

6、收集整理“毕 业 设 计(论 文)成 绩 评 定 和 评 语”,对缺少指导老师评分的需进行催促,保证所有毕业设计资料的完整。

7、做好现场答辩评分记录、整理、汇总。

8、将收集好的毕业论文(设计)函授(打印稿)一份交教学部办公室进行归档;自考(手抄稿)一份交非学历办公室进行归档。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自考本科(函授)毕业论文答辩分组及答辩时间安排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人、土木工程1人、建筑工程1人、环境工程2人、电子工程1人、通信工程1人、电子商务3人、环境设计1人、航空服务1人

贺红林、杨云、张爱琴、郑初华、

工商企业管理22人、会计学1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人、法语1人、法学2人

答辩委员会:贺红林(组长)、杨云、张丹平、张爱琴、郑初华、任蓉

答辩秘书组:赵维洪、游志群

附件2:      南昌航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毕 业 设 计(论 文)成 绩 评 定 和 评 语

Ⅱ.指导教师评语及评分

Ⅲ.评审教师或答辩小组评语及评分

           

附件3:2020年下半年南昌航空大学自考本科(函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名单(第一组)地点:六大楼 61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高达本)








































电子信息工程(专升本)





















































































































































附件3:2020年下半年南昌航空大学自考本科(函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名单(第二组)地点:六大楼 610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高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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