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告知6年前的网络宽带有欠费需要缴清?

本人投诉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涉嫌乱收费,在不知会用户欠费的情况下,以多收取用户的滞纳金为目的,恶意拖延时间不履行告知义务。事情经过如下:   2013年11月初本人到联通营业厅办理联通业务,称我2011年10月左右在北京西单营业厅办理的联通趸交宽带业务(号码6606****,机主谭**),至今共产生滞纳金1600多元,其中包括900多宽带到期后5个月的宽带及固话月租费和700多得滞纳金。现要求我补齐所有费用才能办理其他业务。当时开户办卡的时候,西单营业厅并没有任何提示或文件说明宽带趸交到期后会自动转为包月扣费。并后会继续收取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也没有说明必须办理销号和不办理销号的后果;宽带趸交到期最后一个月时,联通座机语音自动提醒过宽带本月到期,并未说明到期之后会转为包月扣费、也没有说明会有任何滞纳金问题!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1日一年的时间里,联通公司也没有以任何的形式联系告知本人有欠费,要求前去缴清。为何移动公司当时不通知消费者前去缴清欠费,难道是要等欠费有个7、8千再通知我!?当时办理宽带业务时留了一个联系电话,本人一直在正常使用,完全可以联系我。而且本人在趸交宽带到期后没有再使用联通任何宽带及固话业务,联通技术部门完全可以得知此情况,但联通没有任何作为,明明就是希望用户产生更高费用来收取!鉴于以上原因,本人认为联通公司的所作所为有几处违法的地方:   1、趸交宽带到期后自动转为包月费用收取,月基本费和滞纳金中国联通从来没有明示消费者,而且消费者也不知道没有去主动销号的后果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对于有可能侵犯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应当做出明显的警示。但是联通公司没有这样做。因此责任只能够由移动承担。   2、趸交的方式,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就是趸交一年的就用一年的,交多少用多少。联通公司的解释只是其自身的理解。由于双方的协议是格式合同,因此只能够按格式合同理解。并且当时在场联通工作人员没有任何人说明趸交结束后还能继续转为包月使用5个月之久!   3、既然本人在趸交宽带结束后没有再使用联通任何宽带及固话业务服务,为何还要收取月基本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4、根据相关法律,这虽然构成一个债权关系,但用户并不知情,并且是本人自己去营业厅才被告知,据本人所知联通本身有追缴欠费本门,为何不及时联系用户!相关法律责任应由移动公司自己承担。   我的要求:质问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为何一年多时间都未告知用户有欠费,并且被要求缴纳不合理的滞纳金?本人要求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证实该号码的问题,并且免除趸交到期后包月的不合理欠费和乱收取的滞纳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宽带怎么就知道欠费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