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辽宁省大学的调档比例对省内招生有何影响?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大连,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西山湖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广告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旅游管理、法学、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2.黄河路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专业:小学教育(师范)、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会计学、化学(师范)、药物化学、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日语(师范)、日语、法语、俄语、英语(师范)、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翻译、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8万平方米(约合1319.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17.1;专任教师1234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106.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677.3元;图书204.7万册,生均图书83.2册。

  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预留计划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1.英语(师范)、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翻译、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2.日语(师范)、日语专业招收日语、英语考生。

  3.俄语专业招收俄语、英语考生。

  4.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三)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四)选考科目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音乐表演专业拟招收11种乐器。在辽宁省拟招收加试古典打击乐、民族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扬琴、中阮、竹笛、大提琴的考生;在山西省拟招收加试民族打击乐、二胡、笙、唢呐、琵琶、扬琴、中阮、竹笛的考生;最终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为600、900、1200元/年/生。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年及学校补助金。

  3.组织自励自强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评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和公示。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办学的专业。引入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教学体系,全英文授课。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二年级课程结束时(GPA成绩不低于2.5分),可自愿选择全程在国内学习或者申请去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继续后两年的学业。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条件,可获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Science in General Business)。

  (二)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外国语学院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华盛本大学联合办学的专业。中方课程采用中文和英文授课,外方课程采用英文授课。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

  2.学生在三年级课程结束时,可自愿选择全程在国内学习或者申请去美国华盛本大学继续第四年学业。如选择赴美方学习,要求GPA成绩不低于2.5分,英语成绩须达到雅思6.0分(单科不低于6.0分),或托福72分(听力与口语部分平均分不低于18分,阅读不低于17分,写作不低于19分),或多邻国英语考试总分达95分。

  3.第四年赴美方学习的学生,完成本项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满足双方毕业要求,达到美方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美方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Education),同时获得中方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选择在国内完成第四年学业的学生,将按照国内的课程规定完成剩余课程,满足毕业要求的学生,将仅获得中方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1.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我校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再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的考生。

  2.特殊投档要求说明

  (1)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采用全英文授课。

  (2)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采用中英文授课。

  (3)国际商务专业采用中英文授课。

  (4)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含末位同分)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5)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

  (6)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合格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部门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部门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或出现无法区分排序的情况,我校文史类(或首选历史学科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或首选物理学科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和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于特殊专业(如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对等交换计划、定向协作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保送等)的录取依据国家及相关省(区、市)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录取办法

  (1)2022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甘肃共11省(自治区)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2)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3)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美术类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含末位同分)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2.统招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2022年我校统招体育类专业面向河北、辽宁、山东和河南共4省招生。考生须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及体检标准,须参加生源省份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3.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

  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4.保送录取运动员录取办法

  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2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5.辽宁省农村专项录取办法

  2022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可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或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后申请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1.学校名称(全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7平方米;生师比20;专任教师58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11.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399.2元;图书87.6万册,生均图书73.7册。

1、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所有专业对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批次设置,投档比例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学校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相应的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我校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再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的考生。

我校招收的艺术类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投档条件。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一阶段录取,高职(专科)专业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其投档原则为: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执行《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4、对高考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对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普通类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单位文件要求,按照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单位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文史类专业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的录取原则

(1)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B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进行录取。

(3)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4)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区,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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