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本科专科填报志愿时间一样吗?

4月8日,市教委印发《重庆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市今年高考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志愿设置、录取投档及录取照顾政策。

高考实行“3+1+2”模式

《实施办法》指出,我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包括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等。

我市统一高考实行“3+1+2”模式,即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6科中选择的3科。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1科报考;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为再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2科报考。

统一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1科、再选科目2科成绩组成,总分满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45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每科原始分值满分均为100分,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每科满分仍为100分)计入总成绩,总分满分300分。

考试时间上,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8日上午和6月9日全天,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普通类志愿填报设4个批次

《实施办法》明确,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设置上,我市统一高考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类别分别设置批次,各批次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以下简称,专业平行志愿)或院校顺序志愿。

专业平行志愿以“1个专业(类)+1个学校”为1个志愿;院校顺序志愿以“1个学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具体来说,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

本科提前批分为A段和B段。包括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其中,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军事(武警)、公安、消防、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面试、体检(体测)等特殊要求的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国家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科教师)、部分艺术体育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等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本科批包括除本科提前批及有关特殊类型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含地方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招生等),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等有面试体检(体测)等特殊要求、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及其他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高职专科批,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强基计划、香港高校独立招生、民族传统体育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等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A段前进行。其中民飞招生设2个平行志愿。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安排在招生高校普通计划所在批次前投档录取,各设1个院校志愿。

艺术类设置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专科批3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其中,艺术本科批A段、艺术专科批,均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体育类设置体育本科批、体育专科批2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各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

我市2022年统一高考录取安排在7月上旬至8月中旬进行。录取投档的方式上,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

院校顺序志愿批次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调档比例进行投档,高校录取时退出差额或计划不满额的,依志愿顺序按照排序位次补投符合要求的考生。

投档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即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排序,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院校顺序志愿批次,对校考合格且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志愿顺序全部投档。

体育类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我市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一高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除明确只用于市属院校投档时使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取消此加分项目。取消后,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考生高中阶段必须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投档。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来源丨重庆广电-第1眼

重庆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做好我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我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包括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等。统一高考各项工作按本办法执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考生档案组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有关要求按本办法执行,考试、评卷、划线、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工作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和重庆招考信息网(.cn)查询成绩。考生对成绩有疑义的可申请成绩复核,市教育考试院应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并告知考生。

.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供社会查询。

28.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29.各区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的职业规划设计及教育规划设计能力培养,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引导考生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市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根据自己的成绩、位次和意愿,按要求科学合理地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志愿是院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也是考生自我意向的表达,考生须慎重对待,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严禁违背考生个人意愿,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要挟考生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权益的行为。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我市统一高考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类别分别设置批次,各批次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以下简称,专业平行志愿)或院校顺序志愿。专业平行志愿以“1个专业(类)+1个学校”为1个志愿;院校顺序志愿以“1个学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 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

①本科提前批,分为A段和B段。包括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军事(武警)、公安、消防、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面试、体检(体测)等特殊要求的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国家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科教师)、部分艺术体育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等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②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及有关特殊类型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含地方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招生等),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③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等有面试体检(体测)等特殊要求、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及其他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④高职专科批。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强基计划、香港高校独立招生、民族传统体育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等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A段前进行。其中民飞招生设2个平行志愿。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安排在招生高校普通计划所在批次前投档录取,各设1个院校志愿。

(2) 艺术类。设置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专科批3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

①艺术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1个院校志愿。

②艺术本科批,分为A段和B段。艺术本科批A段包括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艺术本科批B段包括除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由招生高校单独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③艺术专科批。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3) 体育类。设置体育本科批、体育专科批2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

①体育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②体育专科批。体育类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31.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和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物理”编制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编制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还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应专业考试合格;填报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经过相应测试选拔程序和资格公示;填报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专项资格;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就业招生等的考生须满足民族、户籍等条件。

报考军事(武警)、公安、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等的考生,填报志愿后需参加相应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核(考察)等,合格后方具备投档资格。

32.我市统一高考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成立重庆市统一高考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我市2022年统一高考录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我市录取工作安排在7月上旬至8月中旬进行。

33.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市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渝招生高校执行国家及我市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4. 录取控制分数线

( 1 )普通类。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含统一高考总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等情况,按照选考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选考物理、历史分别划定特殊类型资格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招生。

(2)艺术类。根据艺术类各类别考生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专科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及专业分数线。根据艺术类各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划定相应类别校考资格线。

(3)体育类。根据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体育类本科、专科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及专业分数线。

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我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①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投档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②院校顺序志愿批次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调档比例进行投档,高校录取时退出差额或计划不满额的,依志愿顺序按照排序位次补投符合要求的考生。投档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③同分排序规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排序,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④投档比例。按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按照院校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⑤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按有关文件执行。高校专项投档时,考生的统一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能低于普通类特殊类型资格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B段各招生类型投档时,均执行我市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①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投档排序位次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分类别确定。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编导类本科: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本科: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美术类、播音主持本科: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位次。

各类别专科:均按照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②院校顺序志愿批次,对校考合格且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志愿顺序全部投档。

③同分排序规则。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④投档比例。按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按照院校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限投档比例,按符合投档条件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⑤考生可兼报多个艺术类别。在实行院校顺序志愿的批次,在每一个院校志愿下可填报使用同一类别专业统考成绩的多个专业。

⑥凡兼报普通类志愿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先按照艺术类志愿投档,在其所填报的艺术类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艺术类录取的,转入普通类并按照普通类录取进程参与相应批次投档(如只填报艺术本科批志愿,在艺术本科批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转入普通类相应批次参与录取;如填报了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在艺术类录取全部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转入普通类相应批次参与录取)。

⑦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考发〔2021〕78号)规定执行。

①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投档排序位次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确定。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体育类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成绩计算规则(本科):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100×40%+专业成绩×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位次。

成绩计算规则(专科):按照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②同分排序规则。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③投档比例。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④凡兼报普通类志愿的体育类考生,录取时先按照体育类志愿投档,在其所填报的体育类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体育类录取的,转入普通类并按照普通类录取进程参与相应批次投档(如只填报体育本科批志愿,在体育本科批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转入普通类相应批次参与录取;如填报了体育高职专科志愿,在体育类录取全部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转入普通类相应批次参与录取)。

⑤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21〕100号)和《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年修订)执行。

(4)保送生、残疾单招、消防单招等按照相关招生规定投档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在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根据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商我市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市教育考试院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各批次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网上公开征集志愿。

36.高校应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沟通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未经投档以及录取新生名单未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均属违规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

高校须将各招生类型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核准高校拟录取考生数据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37.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各普通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一高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除明确只用于市属院校投档时使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取消此加分项目。取消后,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考生高中阶段必须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

③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投档。

(2)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统一高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全国统考,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6)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中职直升类考生和体育单招、残疾单招等各类单考单招考生不享受上述照顾政策。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7)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就业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投档时,考生成绩须在本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不得低于该校同批次所有普通专业(类)(不含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就业、中外合作办学等招生专业,下同)中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下20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定向就业招生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经征集志愿后若仍不能完成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

(8)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在录取时经征集志愿后还不能完成计划,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9)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39.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1〕222 号)、《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及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19〕141号)执行。

40.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有关要求执行。

41.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12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保送录取有关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英烈和因公伤残等人员子女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优待有关事宜的通知》(应急厅〔2021〕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2.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

(1)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按教育部当年关于做好民族专项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民族班、中央部委属及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能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市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优先招收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未完成计划时可适当招收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投档时其统一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同批次所有普通专业(类)中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下80分,市属院校招收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统一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同批次所有普通专业(类)中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下60分。民族班考生统一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同批次所有普通专业(类)中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下40分。

(1)军事院校、公安院校、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含消防单招)和士官招生等分别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军事院校优先投档录取。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不组织全市统一测试。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的高校可以单独组织面试,其他高校一律不得组织面试。

(3)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单独考试招收残疾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强基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强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5)2022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统称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继续做好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执行,资格条件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贫困区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2〕1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5〕10号)文件执行。其中, 乡村户籍性质的认定执行国家统计局在2021年12月30日(含)前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统计标准。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 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6)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科教师)招生按《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0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发〔2020〕1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管理的通知》( 渝教师〔2013〕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按照国家当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有关文件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2016年定向培养全科医生招生对象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15号)规定执行。

面向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已脱贫户家庭的高中毕业生定向培养继续按《关于做好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5号)规定执行。

(7)少年班招生、西藏班招生、非西藏生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按相关招生文件执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投档时,考生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同批次所有普通专业(类)(不含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就业、中外合作办学等招生专业)中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下40分。

(8)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采用内地高校统一招生方式,即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招生计划、统一安排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13所香港高校采用单独招生方式。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照学校的要求报考,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取新生,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6所澳门高校均采用单独招生方式。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照学校的要求报名,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44.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号)规定,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在渝招生院校应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考试相关环节信息。公示内容不得涉及考生个人隐私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内容。

45.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普通高校在渝招生各类政策、招生计划、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并组织进行征集志愿;负责处理招生考试中的重大违规事件并公布处理结果;提供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录取安排;公示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等。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22年底。

46.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中学负责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区县(自治县)、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22年8月底。

47.在渝招生高校应在其网站上公布其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和录取的考生相关信息。公示的相关信息保留至2022年底。高校须根据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有关要求执行。

48.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49.被高校录取的考生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报考地。有关学校和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查处和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50.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51.各高校要加强教务、学生、招生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管理,防止误退考生档案。如发现差误应在向教育部上报录取库前及时处理。在渝招生的各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须认真清理核对录取审批名册,若名册没有收到或有疑问,应及时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52.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招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报名、体检、考试、档案制作等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调查处理本辖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3.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在当地招委的领导下,在教育部门统筹管理下,具体承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日常工作。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54.在渝招生高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

55.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教育考试机构履行职责,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要督促中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按规定真实、准确组建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

5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地方考试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要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高校招生经费应由本校事业费列支。招生各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严禁乱收费。

57.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招委会)要切实担负起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宣传、公安、监察、保密、无线电、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市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

58.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要建立、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9.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招委会)、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考生以及招生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特别是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工作阶段的相关人员和考生的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考生在报名、采集相关信息和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相应特征信息的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

60.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招委会)、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各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严厉打击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教育部授权省级组织实施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普通高校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及高校专项、强基计划、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教育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61.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相关工作若有调整变动,按国家和我市相关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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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2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报名时间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2022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报名时间

去年大部分的省市的提前批和本科填报志愿时间都是从6月25号左右开始的,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则是比较晚,可能会在7月末8月初,也可能会在7月份,主要还是要看各省市的安排。

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什么时候2022

首先每年的高考志愿填报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并不确定,各个省份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基本上是在高考结束后的二十天左右公布成绩,随后在六月底进行提前批次的志愿填报,然后七月初开始本科的志愿填报,不过专科的志愿填报时间会相对较晚,一般在七月底或者是八月初,最后就是征集志愿的填报,具体情况还是要参考各地的政策和公布的时间。

1、高考文理类的考生填报志愿是采用平行志愿和整机志愿设置,一般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个院校还会包含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也是五所院校,每个院校的志愿中包含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2、第一批本科:可填报A、B、C、D

第二批本科:可填报A、B、C、D、E、F六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可填报A、B、C、D、E、F、G、H八个院校志愿

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可填报A、B、C三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可填报A、B、C、D、E、F六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征求志愿:院校志愿数量不限

每个院校志愿中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还有是否愿意调剂等选项。征求志愿环节中,每个院校志愿可填3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愿意调剂选项。

我们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考应该先选择学校还是选择专业,有的同学是在分数还可以的情况下会选择有知名度的学核校,而还有的同学会选择有专业特色的学校,你想的怎么选择志愿,一定要提前考虑好,这样我们才有应对的方法。

还有我们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还要综合自己各方面的能力,知道什么地方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我们自己有什么特长,自己的兴趣爱好是什么,愿不愿意学习这个专业,这都我们在填报志愿的时候需要考虑的。

其实小编建议,如果成绩非常好的同学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可以选择好的学校,成绩不可以的同学选择有特色的学校,成绩不好的同学就看自己的的想法了,根据什么选择都可以,但是大多数成绩一般的同学,都会先选择学校专业,这样对自己以后就业是非常的有利的,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应该怎么选择,还是要看自己。

北京: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7月21日至7月22日。

上海:6月26日上午9:00-27日下午4:00,考生填报综合批次志愿(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7月2日上午10:00-4日下午2:00,考生填报除综合批次外的其他本科阶段志愿。

天津:6月26日至30日,填报本科批次及以上院校志愿。7月29日至31日,填报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7月上旬至8月上旬,实施各批次院校投档录取。

重庆: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8:00。

河北:6月26日至6月27日,进行本科提前批A段军队院校集中填报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进行本科提前批(除A段军队院校外)、本科批、对口本科批集中填报志愿;7月27日至7月30日,进行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对口专科批集中填报志愿。录取工作将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

山西:第一段:6月26日8:00―6月27日18:00。第二段:7月3日8:00―7月5日18:00。第三段:7月22日8:00―7月24日18:00。第四段:8月4日8:00―8月5日18:00。第五段:8月10日8:00―8月13日18:00。

注:以上为部分省市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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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是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专升本志愿填报指南,包含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信息,供大家参考,报考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的考生详情见下文。

  • 2022年重庆专升本志愿填报政策为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共设30个“院校+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填30个平行志愿。详情见下文。

  • 2022年重庆专升本初次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0日9:00-5月21日17:00,专项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7日9:30-14:30,普通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日9:30-14:30。详情见下文。

  • 本文是重庆2022年专升本志愿填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设30个“院校+专业”平行志愿,初次填报时间为5月20日9:00-5月21日17:00,详情见下文。

  • 2022年重庆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7日10:00-4月8日17:00,填报入口为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详情见下文。

  • 2022年重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7日10:00-4月8日17: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9日9:30-14:30,详情见下文。

  • 本文是2022年重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须知,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7日10:00-4月8日17:00,相关报考考生注意啦,详情见下文。

  • 每个考生可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于志愿填报前公布。具体信息见下文。

  • 为了让准备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们更好的了解各地区专升本的志愿填报规则,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重庆专升本志愿填报规则,想报考重庆专升本的小伙伴们,一起来了解下相关信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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