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理科考了501想走口腔医学,有哪些大学适合?

2006年6月12日下午,教育部"十五""211工程"项目专家组在校长谢和平院士,副校长魏于全院士等人的陪同下来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进行实地考察.周学东院长,吴亚菲书记等学院领导对专家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陪同专家组一行先后参观了教学实验室,华西口腔历史陈列室,口腔重点实验室,口腔临床教学楼.在口腔特诊科,王晓毅副院长还向专家们简要汇报了该院临床医疗的发展情况.

2022高考500分理科能上北京印刷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北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科技大学、东北电力大学等。

2022高考500分理科可以上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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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高考志愿的技巧是什么2022

不要高考完就一味的进入疯狂模式,要尽早的去了解学校和专业。很多名称看起来相似的专业其实所学的课程、发展方向的禅意是非常大的。举个例子: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压根不能当牙医,能当牙医的是口腔医学专业。所以不要等到该填报了,才想起来去了解。

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不要临近填报的时候,才想自己要报什么,我们一定要提前打好提前量,这样我们能够更好的选择学校。有的高三学生和家长都已为填报志愿的时候,是很快的,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我们要提前把各个学校的简章和招生计划等一系列的情况了解清楚,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去选择志愿。

重庆医科大学2021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是多少,是每个填报重庆医科大学的考生最关注的问题,随着各省高考录取批次相继公布,考生也开始关心是否被重庆医科大学的录取,一品高考网整理相关信息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1年重庆医科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欢迎收藏本页面。考生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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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本科提前批次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0日顺利结束。

其中:理科招生计划人数97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97人。录取的最高分为 618分,最低分为544分,平均分为567. 4分。

文科招生计划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7分,最低分为552分,平均分为557分。

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9日顺利结束,理科原计划招生人数20人,实际完成招收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12分,最低分为492分,平均分为562.9分(其中:征集中药制药专业1人,录取分数498分)。

重庆市本科第一批次(理科)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9日顺利结束。

理科计划招收人数523人,实际完成招收525人,分别增加临床药学专业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计划各一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68分,最低分为596分,平均分为616.5分。

重庆市本科第一批次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9日顺利结束,其中:

理科计划招收人数35人,实际完成招收人数3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12分,最低分为574分,平均分为587.6分。

文科计划招收人数5人,实际完成招收人数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88分,最低分为567分,平均分为576分。

云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9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34人,实际完成招收34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70分,最低分为616分,平均分为646分。

北京市本科普通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6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人数25人,实际完成招收25人。

分成四个专业组,其中:

物理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544分,最低分为544分,平均分为544分;

化学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572分,最低分为549分,平均分为561分;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560分,最低分为544分,平均分为549分;

化学+生物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606分,最低分为574分,平均分为589分。

广东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6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35人,实际完成招收3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03分,最低分为563分,平均分为577.94分

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5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30人,共计完成招收3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394分,最低分为382分,平均分为385.2分。

重庆市贫困专项计划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4日顺利结束。原理科招生计划人数153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3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8分,最低分为583分,平均分为597分。

(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录取的最低分为591分,外语132分;儿科学专业录取的最低分为590分,外语131分;医学检验专业录取的最低分为587分,外语144分;预防医学专业录取的最低分为584分,外语126分。)

山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3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19分,最低分为585分,平均分为602.31分。

海南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3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其中:

化学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666分,最低分为653分,平均分为659.5分;

化学+生物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677分,最低分为669分,平均分为672.09分。

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711分,最低分为670分,平均分为690.5分;

湖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3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40人,实际完成招收4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37分,最低分为604分,平均分为616分。

重庆市农村学生专项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2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76人,实际完成招收76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5分,最低分为553分,平均分为574分。

四川省本科第一批次理科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2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125人,实际完成招收128人(增加招收计划四人,分别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人、临床药学专业1人、预防医学专业1人,并减少原药学专业计划1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61分,最低分为640分,平均分为647.42分。

上海市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2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35人,实际完成招收37人(增加护理学专业计划2人)。其中:

物理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490分,最低分为485分,平均分为487.5分;

化学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503分,最低分为463分,平均分为483.33分;

化学+生物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546分,最低分为496分,平均分为520.07分;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553分,最低分为499分,平均分为518.21分;

不限组:录取的最高分为473分,最低分为458分,平均分为468分。

四川省本科第一批次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2日顺利结束。

理科计划招收人数30人,实际完成招收人数3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34分,最低分为619分,平均分为626.9分。

河北省普通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顺利结束,其中:

理科计划招收人数30人,实际完成招收3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38分,最低分为613分,平均分为622.09分;

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理科计划招收人数5人,实际完成招收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35分,最低分为611分,平均分为620.1分。

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顺利结束,其中:

理科计划招收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42分,最低分为609分,平均分为620分;

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理科计划招收人数5人,实际完成招收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15分,最低分为599分,平均分为606分。

辽宁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20人,实际完成招收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14分,最低分为547分,平均分为581.6分。

甘肃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01分,最低分为566分,平均分为584.45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81分,最低分为467分,平均分为541.93分(其中: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征集1人,录取分数482分;护理学专业征集1人,录取分数467分。)。

重庆市本科第一批次(文科)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顺利结束。

文科计划招收人数40人,实际完成招收4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17分,最低分为593分,平均分为599.27分(其中:预防医学专业征集1人,录取分数592分)。

贵州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1日顺利结束,其中:

理科计划招收人数22人,实际完成招收22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40分,最低分为613分,平均分为627分;

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理科计划招收人数5人,实际完成招收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96分,最低分为569分,平均分为579分。

山东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60人,实际完成招收60人。

录取最高分为645分,最低分为587分,平均分为613.97分。

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顺利结束,其中:

理科计划招收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41分,最低分为622分,平均分为633.87分;

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理科计划招收人数5人,实际完成招收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19分,最低分为613分,平均分为615.57分。

天津市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顺利结束,理科计划招收人数35人,实际完成招收35人。其中:

物理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626分,最低分为616分,平均分为620.11分;

化学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628分,最低分为617分,平均分为619.86分;

化学+生物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644分,最低分为634分,平均分为638.69分;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专业组:录取的最高分为647分,最低分为621分,平均分为631.92分;

不限组:录取的最高分为598分,最低分为573分,平均分为586.11分;

江西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9日顺利结束,其中:

理科计划招收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34分,最低分为613分,平均分为620.13分。

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理科计划招收人数5人,实际完成招收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09分,最低分为582分,平均分为597.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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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本科提前批次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2日顺利结束。其中:理科招生计划人数125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 613分,最低分为549分,平均分为579.04分。文科招生计划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1分,最低分为545分,平均分为567.92分。

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4日顺利结束,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20人,共计完成理科招收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1分,最低分为544分,平均分为584.1分。

重庆市贫困专项计划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4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3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3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8分,最低分为592分,平均分为605.8分

北京市本科普通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6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5人,实际完成招收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0分,最低分为560分,平均分为577.2分。

天津市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7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5人,实际完成招收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17分,最低分为568分,平均分为591分。

河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8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实际完成招收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4分,最低分为591分,平均分为602.5分。

云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8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4人,实际完成招收34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74分,最低分为628分,平均分为647.7分。

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0人,实际完成招收3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380分,最低分为348分(征集),平均分为371.1分。

四川省本科第一批次理科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155人,实际完成招收15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76分,最低分为641分,平均分为651.5分。

重庆市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其中:计划招收理科人数593人,实际完成招收597人。计划招收文科人数60人,实际完成招收60人。理科录取的最高分为658分,最低分为598分,平均分为616.6分。文科录取的最高分为612分,最低分为584分,平均分为593分。

海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755分,最低分为680分,平均分为702.02分。

山东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60人,实际完成招收60人。录取最高分为625分,最低分为594分,平均分为604.3分。

江西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17分,最低分为593分,平均分为602.1分。

上海市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5人,实际完成招收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46分,最低分为456分,平均分为508.7分。

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实际完成招收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19分,最低分为593分,平均分为604.7分。

贵州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7人,实际完成招收27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9分,最低分为591分,平均分为607.7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0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79分,最低分为531分(征集462分),平均分为548.6分。

甘肃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1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8分,最低分为569分,平均分为580.8分。

青海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2日顺利结束。 原招生理科计划人数20人,共计完成理科招收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1分,最低分为485分(征集471分),平均分为515.4分。

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2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实际完成招收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14分,最低分为584分,平均分为597.3分。

湖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2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40人,实际完成招收4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10分,最低分为585分,平均分为597.6分。

福建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3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0人,实际完成招收3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6分,最低分为541分,平均分为568.43分。

山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3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80分,最低分为563分,平均分为570.1分。

陕西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3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45人,实际完成招收4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2分,最低分为587分,平均分为603.9分。

重庆市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3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63人,实际完成招收63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7分,最低分为550分,平均分为575.2分。

新疆内地高中班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3日顺利结束。其中:理科招生计划人数22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22人。普通类招收2人,最高分为:549分、最低分为:535分、平均分为:542.1分、执行线:480分;单列类(4年制)招收8人,最高分为:485分、最低分为:451分、平均分为:463.3分、执行线:384分;单列类招收12人,最高分为:528分、最低分为:468分、平均分为:491.4分、执行线:422分。

吉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3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实际完成招收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1,最低分为535分,平均分为572.9分。

广东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4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15人,实际完成招收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4分,最低分为546分(征集494分),平均分为551.2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4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5人,实际完成招收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7分,最低分为504分,平均分为562. 4分。

贵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6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41人,实际完成招收41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36分,最低分为476分,平均分为494.5分。

辽宁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6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实际完成招收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2分,最低分为578分(征集474分),平均分为586.1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7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实际完成招收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38分,最低分为557分(征集515分),平均分为566.1分。

河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7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5人,实际完成招收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3分,最低分为534分,平均分为557.11分。

浙江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8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55人,实际完成招收5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59分,最低分为599分(征集593),平均分为629.8分。

甘肃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8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0人,实际完成招收3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52分,最低分为494分,平均分为510.9分。

山西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8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5人,实际完成招收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30分,最低分为505分,平均分为511.85分。

江西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9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0人,实际完成招收3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1分,最低分为534分(征集516分),平均分为542.5分。

黑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9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5人,实际完成招收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5分,最低分为495分,平均分为519.2分。

湖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0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实际完成招收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53分,最低分为504分,平均分为519.4分。

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0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40人,实际完成招收4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1分,最低分为543分,平均分为564.4分。

安徽省本科第二批次理科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0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实际完成招收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6分,最低分为527分 (征集520分) ,平均分为540.7分。

重庆市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0日顺利结束,其中:理科计划招收1058人,实际完成招收1064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9分,最低分为520分,平均分为543.9分。文科计划招收370人,实际完成招收374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88分,最低分为535分,平均分为544.6分。

河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1日顺利结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40人,实际完成招收40人。录取最高分为576分,最低分为536分,平均分为549.4分。

四川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日顺利结束,其中:理科计划招收227人,实际完成招收227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32分,最低分为561分(征集529分),平均分为583.2分。文科计划招收80人,实际完成招收8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6分,最低分为543分(征集539分),平均分为549.1分。

重庆市本科提前批次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

理科招生计划人数120人,文科招生计划人数3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50人。
理科录取的最高分为618分,最低分为554分,平均分为584.5分。
文科录取的最高分为572分,最低分为514分,平均分为535.53分。

其中: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625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630人。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8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81人。
录取的理科最高分为667分,最低分为600分,平均分为622.3分。
录取的文科最高分为598分,最低分为564分,平均分为573.8分。

重庆市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其中:理科原计划招收人数965人,实际完成招收理科人数96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06分,最低分为521分,平均分为547.3分。
文科原计划招收人数372人,实际完成招收文科人数384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66分,最低分为513分,平均分为522.8分。

重庆市贫困专项计划本科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4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4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37分,最低分为604分,平均分为615.3分。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76分,最低分为531分,平均分为544.27分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373分,最低分为363分,平均分为366.8分。

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
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20人,共计完成理科招收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9分,最低分为539分,平均分为587分。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5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5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52分,最低分为588分,平均分为622.9分。

原招生理科计划人数20人,共计完成理科招收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56分,最低分为468分,平均分为526分。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0分,最低分为562分,平均分为583分。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4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4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66分,最低分为630分,平均分为644.3分。
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95分,最低分为553分,平均分为564.6分。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9分,最低分为605分,平均分为615.6分。
河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7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7人。
录取最高分为577分,最低分为524分(征集),平均分为542.1分。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741分,最低分为656分,平均分为688.4分。

福建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原招生理科计划人数20人,共计完成理科招收人数21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05分,最低分为545分,平均分为566.7分。

江西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2分,最低分为606分,平均分为612.9分。
江西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8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8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69分,最低分为536分(征集),平均分为545.7分。

四川省本科第一批次理科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58分,最低分为624分,平均分为639.3分。
四川省本科(文科)第二批次招生
文科原计划招收人数7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7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72分,最低分为555分,平均分为560.3分。

贵州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7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7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35分,最低分为596分,平均分为614.5分。
贵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4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4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99分,最低分为509分,平均分为536分。

北京市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7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88分,最低分为527分,平均分为544.9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班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2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2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49分,最低分为412分,平均分为471.68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班(预科)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4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4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29分,最低分为487分,平均分为497.6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0分,最低分为585分(征集),平均分为604. 7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3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4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64分,最低分为505分,平均分为521.8分。

甘肃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07分,最低分为580分,平均分为591.7分。
甘肃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67分,最低分为523分,平均分为533.6分。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01分,最低分为586分,平均分为591.5分。

吉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7分,最低分为579分,平均分为604.9分。

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4分,最低分为607分,平均分为613.3分。
湖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60分,最低分为535分,平均分为545.8分。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6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60人。
录取最高分为631分,最低分为583分,平均分为593.2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86分,最低分为485分(征集),平均分为557.4分。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30分,最低分为481分,平均分为504.6分。

陕西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4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4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2分,最低分为588分,平均分为602.6分。

重庆市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本科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4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4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05分,最低分为576分,平均分为590.2分。

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7分,最低分为609分,平均分为617.09分。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88分,最低分为563分,平均分为570.8分。
山西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6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27分,最低分为514分,平均分为519.1分。

湖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4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4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26分,最低分为580分(征集),平均分为613.2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44分,最低分为523(征集)分,平均分为560.8分。

黑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90分,最低分为497分,平均分为543.3分。

河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5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609分,最低分为505分(征集),平均分为552.4分。

安徽省本科第二批次理科招生
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
录取的最高分为556分,最低分为530分,平均分为541.5分。


1.学费:我校从2017级普通本科专业起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各专业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根据国家规定按元/年的不同标准预收。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收取,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

专科学费6000元/每年;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学生第1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2—5学年收费按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收费按照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2.住宿费:标准为 元 /年/人。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学校2015年成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6年成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首批立项的地方高校之一。

学校由位于渝中区的袁家岗校区和位于重庆大学城的缙云校区组成,校园总面积2650亩。其中,缙云校区占地2100亩,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5760人,其中研究生5740人,本科生19310人,留学生710人。学校具有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

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2018年3月,科睿唯安发布),4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2个重庆市“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临床医学等学科排名全国前列。

学校设有21个学院(系),并设立研究生院。开设34个本科专业。有12个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6个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学科专业群。临床医学专业已通过临床医学国际专业认证,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已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现拥有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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