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是什么

工程EPC总承包的管理模式综合了设计与施工行业的优势,是以实现“项目功能”为最终目标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和竣工后试验等实施阶段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承包模式。

较传统设计和施工分离承包模式,业主方能够摆脱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杂乱事务,避免人员与资金的浪费;总承包商能够有效减少工程变更、争议、纠纷和索赔的耗费,使资金、技术、管理各个环节衔接更加紧密;同时,更有利于提高分包商的专业化程度,从而体现EPC工程总承包方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EPC总承包越来越被发包人、投资者所欢迎,也被政府有关部门所看重并大力推行。但是,对于不熟悉或不具备“工程总承包项目整合管理”能力的总承包商来说,将会招致管理紊乱、成本失控、工期延误、质量缺陷等诸多弊端。

为此,以移动APP、计算机、网络三者为基础的现代化信息处理技术在EPC项目管理中的应用,为大型EPC项目信息化提供了全新的信息化管理手段:首先将EPC工程中的设计、采购、施工中产生的大数据存储到云端,然后对其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物资、合同等管理内容进行全生命周期进行监控与大数据分析,这样“管理紊乱、成本失控、工期延误、质量缺陷” 等诸多弊端也就迎刃而解了。

建文软件以EPC项目为中心,总承包商为主角,多方参与的项目组织,信息畅通、便于协同工作,让EPC管理更简单、更高效,创造EPC管理新模式;目标是打造一套“项目过程全记录、数字化,形成有效的数字资产;过程留痕、便于溯源、结算和审计”的项目管理系统,赋能项目管理团队及便于EPC企业统筹的系统平台。

从建设单位需求到交付使用的建设阶段全过程应用,项目各个维度(客户需求及项目可研立项、设计、工程施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及管理维度,进度、安全、质量、招采、成本、风险等管理)标准化、赋能直接参与项目工程师及直接岗位管理者,与总部职能服务、资源部门形成无缝对接(人力资源、设计、技术中心、财务、供应链、安全、质量等),同时,公司高层领导能够对各个单项目主要指标能够一览无余,各类管理人员数量、项目进度、月度产值及当前产值、收款、付款及现金流、业主投诉等进行查看。

可直接进入系统(二维码扫描进入,填写基本信息后,由本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初审,总包安全管理部门或者人事后勤审复审后,即可按照归属单位进入系统),进行项目的协同工作;政府、业主、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系统集成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监理公司、专家顾问及其它服务单位等;主要是满足项目各个维度的具体工作协同,对政府、业主、建立能够自动生成汇报页面和文件;对供应商能够直接下达指令,并了解和监控具体工作、资源配置状态等。

对传统EPC项目内部组织管理模式及分工,不能满足现在项目管理敏捷高效的需求,希望结合计算机技术,进行组织重构和分工重塑。传统EPC组织,除领导组织和外部组织外,内部主要分为生产执行、功能监督、辅助支持三种类型职员,在施工阶段,他们多以矩阵式的关系对项目各个维度进行管理和执行具体工作,各有侧重点;如果引入计算机系统,是否可以重塑组织架构及分工合作内容?在计算机系统赋能的情况下,加强生产执行工程师对项目各个维度的管理能力,首先,是设计人员、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融合、边界更模糊,减少专项人员,尤其是施工图设计人员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可以合二为一,提高协同能力(计算机综合素质赋能);其次,是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文档及资料的管理维度的职能管理工程师减少,或者取消,信息传递、统计分析、报警等均交给计算机完成,并有一定的智能化,维度管理人员主要是专业维度的指导和分析、现场应急性质的工作;再次,更多参与招采、费控的协同管理,如:技术要求、进度确定、工程量等,基本由生产执行口执行完成,提交给招采、费控及合同管理等。

主要角色是公司领导、业主单位领导、政府部门领导层可以查看的信息汇总页面;综合查询功能是对各标段、各阶段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汇总与加工,提供宏观性的、综合的概要性工程进展报告,为管理控制提供支持信息。从多个视角对数据进行分析与挖掘,形成具有高度概要性、宏观性和预见性的工程进展综合报告,为多个管理层次进行组织协调和决策提供信息保障。如:各类管理人员数量、项目进度、月度产值及当前产值、收款、付款及现金流、业主投诉等。

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任务书、规划许可证、开工证明等;针对拟建设项目,围绕项目功能目标(工艺平面及需求、办公研发需求、员工食宿需求等)、使用年限、投资目标、档次及企业文化、政府控规要求等,建立一套完整的项目需求体系,确保项目准备期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需求合理。

分为设计、施工两个部分,一般在国内EPC管理人员,设计与施工大部分人员是重叠的,现场的施工管理主要就是技术和管控维度的部分工作。

设计工作是赢得EPC总承包、项目能否盈利及成功的最重要部分,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不同于传统设计单位对设计的管理。设计既要满足客户的需求、国家规范,有需要满足项目进度、可实施性、利润等要求;涉及到许多博弈,EPC项目的设计管理及设计不仅是一个技术活,还是一个充满博弈,又需要平衡各方需求的综合管理。同时,施工管理是以包主+专业工程师构成的从各个包开始到最终验收通过的团队。

EPC工程项涉及到各种类型的招标,如设计招标、咨询招标、采购招标、施工招标、监理招标等众多招标工作,系统根据项目的总体规划或设计概算,通过系统编制招标计划、发布招标信息、管理招标过程并进行评标定标。同时支持投标方通过招标方的招采门户、移动APP能够方便得到招标方的各种文件。

合同管理从工作包定义开始,包括合同起草、合同签订、文本管理、结算安排、执行进展、合同变更、到实际结款以及对合同结款情况统计分析的全方位管理控制,建立一套针对项目的完善招采策划和控制体系,实现招采内容明确、边界清晰,招标平台化、电子化,确保招标采购客观公正。

从项目中标到工程交付业主的全过程费控(成本)管理,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明细,与项目管理、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整个过程发生的建安、设备、材料等所有费用的对比监控,现金流、及产值与成本比值等监控。注意把握边界和颗粒度,与项目的工程造价体系(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变更、结算)进行区别;如果客户需要,专业模块可请第三方造价团队共同完成,并提供行业数据库对接和针对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全过程,对关键节点进行控制;各个参与单位对实施反馈。与Primavera 6或Microsoft Project集成进行多级计划管理,功能包括计划编制、反馈和目标对比分析。提供行业典型项目关键节点控制计划和方案,工作进度参考。

包括项目巡检、形象进度、拍照监控、工程报告、项目会议、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洽商单、工程计量、施工日志、项目奖罚等。

主要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具有与质量计划相配套的质量责任制,能够反映以工序为基本单元的过程检验,包括材料、设备等的检验情况;体现以分项工程为主体的评定情况;落实监理、总包、分包、供应商责任体系。提供行业典型项目质量控制要求模板,以及针对项目提供专业的质量管理服务。

建文安全管理模块能够协助EPC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事前将潜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危险源点辨识和量化,并事前制定控制措施及控制预案;事中将培训教育、HSE活动等各项台账管理清晰,以及协助进行检查考核及评比;事后登记事故及统计安全工时和安全天数。

提供EPC各模块、各单位和部门集中文档管理服务器,具有快捷检索、查询的工具,并能够按照预定义的流程实现流转、审批和分发功能,协助文档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竣工资料整理和电子档案管理。

建文竣工管理实现了承包人或发包人针对于合同的执行情况,组织竣工验收的过程。具有针对性、可变性、专业性及系统性等特点,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包括:交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内容。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

  一、为何要重新制定《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福田区2017年在深圳市率先出台的《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福府办规〔2017〕10号),已于2020年11月到期失效。近年来,随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0〕1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先后出台,EPC项目相关建设管理要求发生变化,加上我区EPC项目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原有办法部分内容已不适用,亟需重新编制出台制度文件指导我区EPC项目实施。改革EPC制度体系,与国际主流建设模式接轨,将助力福田区项目建设“大干快上”,打造更多建筑精品。

  二、EPC制度体系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怎样的?

  福田EPC制度体系改革创新贯穿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通过重新解构参与各方权责,梳理项目实施中的痛点难点,对原有EPC政策文件进行合理优化。在前端,通过优化适用范围、调整介入时点、细化招标要求,减少因前期条件不充分或总承包单位能力不足带来的工程问题。在中间环节,赋予总承包单位更多自主空间的同时,通过完善合同治理、细化履约监管和强化竣工验收等措施督促总承包单位诚信履约。鼓励引入全过程工程咨询,协助建设单位推进和管控EPC项目,发包后将责任压实在总承包单位上,最终实现末端的“交钥匙”工程。

  三、《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发包与承包阶段”“实施阶段”“参建各方的责任与义务”“附则”五个章节,共三十五条,主要为原则性规定,明确了我区EPC项目实施路径。配套三个文件分别是:《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实施细则》(共四个章节,二十六条,主要为操作性规定,对福田区EPC项目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指南》和《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实施流程图》。

  四、与2017年版EPC办法相比,《办法》主要有哪些变化?

  (一)优化EPC项目的适用范围。提出了EPC总承包项目适用的正负面清单,EPC总承包项目原则上适用于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内容复杂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其他经区政府会议审定需采用EPC模式推进的项目。其中,工程项目包括如学校、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装配式建筑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智慧城市、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数据中心等类型。但对设计个性化要求较高、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艺特殊、建设需求不明确、预期不稳定、地下工程占比较大的项目不宜采用EPC模式。

  (二)调整EPC项目的介入时点。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及项目总概算审批完成后进行EPC总承包项目发包。对于建设规模与标准明确,建设内容及方案预期稳定,且属于紧急情况确需提前发包的,按程序经认定为应急工程后进行EPC模式发包。工程项目确需提前发包的,且建设规模与标准明确,建设内容及方案预期稳定的,应当经区政府批准,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免可研审批项目除外)后进行EPC总承包项目发包。信息化建设项目确需提前发包的,应当经区政府批准,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进行EPC发包。

  (三)细化EPC项目的招标要求。一是明确发包要求。初步设计及项目总概算审批完成后发包的EPC项目,建设单位需带初步设计发包;可研批复后发包的EPC项目,建设单位需带方案设计发包;确需提前发包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后总承包单位需带建设方案投标。二是规范招标时间。要求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二十日。工期特别紧急,且不需要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的,招标文件自开始公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三是完善资质条件。要求总承包单位应满足具备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备与招标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事务所资质除外)或施工总承包资质。针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要求总承包单位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相适应的信息化相关资质。

  (四)引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提出EPC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相结合的模式,并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资质条件提出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管理能力或资质条件。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得有利害关系。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协助分析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固化设计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和规范,对EPC总承包商进行监理等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咨询服务的范围、内容和期限等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

  (五)完善EPC项目的合同治理。一是规范签约时间。要求总承包单位签收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二是完善合同内容。要求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项目的质量和工期目标、费用的计量和支付、设计变更的程序等内容。三是优化计价模式。原则上,地下部分采用固定单价,地上部分采用固定总价,房屋建筑项目应同时实行单位经济指标包干。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招标控制总价,总承包单位自行编制建设方案、配置清单、投标总价和下浮率进行竞价。四是增加退出机制。EPC总承包项目应明确约定提前退出的责任划分、退出程序、赔偿条款以及应急方案等。五是增加个性化合同。建设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与以往项目经验,就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监管等方面内容制定专用条款或补充协议,强化合同精细化管理。

  (六)细化EPC项目的履约监管。一是强化过程监管。EPC总承包项目应纳入智慧化全过程监管平台,各审批监管部门应对EPC总承包项目从立项到运营全过程重要节点进行行为记录和实时评分,促使项目规范高效推进。二是细化履约评价。明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履约评价规定对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履约评价,并对履约评价结果负责。区住房建设局负责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EPC总承包项目的履约评价结果。要求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应当在EPC总承包合同中对履约评价的内容做出详细约定。三是严控工程变更。要求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总承包单位应提出合理意见,所有设计图纸经审核完成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以后方可施工。工程变更导致的费用和工期增加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执行。总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应说明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及内容进行书面确认批准。四是增加全过程跟踪审计。区审计局依法对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有重点地对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促进EPC总承包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绩效。

  (七)强化EPC项目的竣工验收。一是细化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当项目完工且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材料设备试验报告、各方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工程保修书时,总承包单位可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二是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应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中总承包范围内涉及设计、施工等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

  五、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指南有什么变化?

  《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指南》在我区2017版EPC合同指南的基础上,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等相关法规、标准,结合福田区最新实际修订而成。不仅在篇章结构上进行了优化,而且调整了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和结构,与住建部最新的合同范本保持了一致,更具操作性。在通用合同条款中参照住建部合同范本,新增“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工程的接收”“接收证书”等内容,并新增信息化工程合同范本,为信息化工程合同约束提供保障。

  六、《办法》有什么创新亮点?

  (一)率先提出信息化项目EPC模式实施路径和管控措施。《办法》结合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特点,首次提出了此类项目采用EPC模式发包的实施路径和管控要点。明确可采用EPC模式的信息化项目类型、EPC总承包单位资格条件、EPC总承包介入时点等具体要求,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

  (二)严格控制总承包准入条件和工程变更。明确EPC总承包单位资质要求,并针对工程类、信息化类项目分别设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按工程变更发起主体的不同,对工程变更实施程序作出规定,并明确建设单位和EPC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义务。

  (三)健全EPC项目综合评价机制。履约评价和全过程实时监管相结合,要求在EPC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履约评价内容,并根据EPC项目特点针对项目审批、建设和运营三大阶段编制评价指标,将在智慧化全过程监管平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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