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汾市新招公务员公示结束后什么时候上班

各位河北在考公务员的小伙伴们注意,不管你是成功上岸还是正在努力,关于今年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信息,你一定要有所了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起和帮考网了解一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等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人数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河北党建网();河北人社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cn)。

应聘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网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a/kaoshizhaopin)或者用人单位网站查询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所应聘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考务工作安排。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查询。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和各招聘单位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及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8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cn)。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并通过招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请考生交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具体笔试防疫要求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部(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面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附件1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附件1填充天蓝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

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10月31日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cn)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岗位,将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面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见招聘单位《招聘公告》。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确定进入人选。

考察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北人社网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a/kaoshizhaopi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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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

2022年考试录用4118名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

(一)本次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共计4118人,其中参公人员754人。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职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蒙汉兼通”职位的笔试申论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用相应文字作答;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用相应语言作答。

4.“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日(不含)至2004年3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2022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和2022年当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日(不含)以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2022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报考区直机关职位的,不限制2年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三)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22年3月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2年3月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2年3月1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项目人员”职位。

(四)报考须政审的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在资格复审时进行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深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报名前,报考者可通过职位表中咨询电话提前了解相关事宜,避免报考失败。

(五)报考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伦县、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的部分职位以及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限制户籍的其他职位,要求报考者须具有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户籍或为该盟市生源,报考监狱系统的部分职位,要求报考者符合相应盟市户籍(或生源)要求。具体详见职位表(2022年7月底前毕业,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不受盟市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在上述地区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盟市的职位,也不受盟市户籍和盟市生源地要求限制)。

(六)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2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3月1日(不含)之前。

(七)报考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职位,须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九)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招录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十)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cn),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9:00至3月6日17:00。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3.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2020年和2021年毕业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报考者,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5.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6.报考者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7.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报考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提示:报考者中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9.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录用等处理。

10.报名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在报名网站从3月2日至3月5日根据需要适时公布相关职位报名情况,供报考者参考(提示: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

2.学历、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自治区招录机关(参公单位)、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需要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其中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交纳考务费1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22年3月1日9:00至3月8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特别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与享受低保人的关系等信息,相关证件扫描件均不要添加成压缩文件)。

 3.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在2022年4月26日后,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和盟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5:1;街道办事处的职位和不限制户籍的旗县(市、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4:1;公安、法院(不含司法辅助人员职位)、检察院(不含司法辅助人员职位)、监狱、戒毒和苏木乡镇的职位,“限制户籍(生源地)”的旗县(市、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辅助人员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2:1。

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3月10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放弃报名的予以退费。

报考者交费成功后,须于2022年3月22日至25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必须参加这两科考试,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和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分别命制不同试题,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笔试试卷。

报考非“蒙汉兼通”职位的报考者,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报考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知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022年3月26日-27日。具体安排为:

笔试考点设在12个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护照)参加考试。

报考公安系统以外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知识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公安系统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

招录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面向“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有其他要求的职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一)面试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体能测评合格)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机构由自治区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上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调整工作机关(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初任培训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录用到“限制户籍(生源地)”职位;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蒙汉兼通”职位;“需要政审”职位以及《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职位的,考生须在录用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录用到苏木乡镇职位的,考生须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到上级机关、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按照管理权限,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在录用机关(单位)或其所在旗县(市、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录用人员要与招录机关(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三)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在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五)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八)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附件(识别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一)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党群)

(二)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安系统)

(三)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法院系统)

(四)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检察院系统)

(五)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监狱、戒毒系统)

浮山县医疗集团2022年公开自主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集团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人。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39人,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见附件1(按照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至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1、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2、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②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④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⑦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招聘在浮山县医疗集团公开自主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此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和人社局、县卫健局监督、指导。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9月17日

上午8点—12点 下午3点—6点

报名地点:浮山县医疗集团人事科(门诊楼四层)。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浮山县医疗集团2022年公开自主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电子版免冠正面证件照。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现场报名者需佩戴口罩,出具手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做出承诺,一经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本次考试在集团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均为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开考比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考即可开考。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分别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在浮山县政府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聘请有关专家进行。

(3)面试由招聘领导组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课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已就业的应聘者,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议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经招聘领导组审查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符合聘用资格的人员与县医疗集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县医疗集团内用人单位合同制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浮山县医疗集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22年自主招聘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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