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主语从句问题?

先引用权威解释。在《张道真实用英语语法》P495中,有如下描述:

下面延伸一下我对从句连接词的一些思考。水平有限,若有欠妥之处,欢迎友善讨论。

在从句中,从属连词一般有多重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类:
1. 连接作用。此作用中,连接词仅仅起结构性功能,将主从句连接在一起。
2. 意义作用。此作用中,连接词的词意对句子意义有贡献。
3. 成分作用。此作用中,连接词在从句中担任句子成分。

其中连接作用是最基本的,所有从属连词都一定会有这个作用(没有连接作用还叫啥连词呀?);意义作用和成分作用也很常见,但并不是必须的。

上面例子中,"who" 是宾语从句的从属连词,就同时兼有前述3个作用:
2. 意义上,有“谁”的意思
3. 成分上,在宾语从句中充当宾语

观察大量从句,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从句中,有意义作用的从属连词不能省,其它情况则要看具体分析。

其实这很好理解,有意义的部分被省了肯定会造成句意不全;而连接和成分作用更多是为了保证结构完整性,在不影响理解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省略。至于哪些有“连接作用”和/或“成分作用”的从属连词可以省,还可以再展开,这里就不详述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意义作用的从属连词就都可以省略,因为英语对结构完整性的要求相对汉语来说要严格得多。常见的可以省略的从属连词有:
1. 在定语从句中充当宾语成分的 "that".

最后,如果题主是应付国内教育体系的考试,那就别省了吧,保险点。

高中英语主语从句语法解释

  高中英语语法 主语从句

  1. 定义:用作主语的从句叫做主语从句。

  2. 构成:关联词+简单句

  3. 引导主语从句的关联词有三类:

  很明显,她们确是亲姐妹,她们的脸型很相似。

  1. 主语从句能用it作形式上的主语。常以it作形式主语的句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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