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阳光分班是什么意思

1星 所需积分/C币:

身份认证 购VIP最低享 7

目前各地学校都被要求阳光分班,也就是公平公正的为学生安排班级,但是从实现上,好多是教务员手工复制、粘贴完成的,本文作者系教师,较为了解一线教师的辛苦,这里呈现一种python语言的实现,前几日发给一位工作在小学的好友使用。 代码中实现了每个班人数最多与最少只能差1,保证每个班人数基本均衡。 缺点:没有考虑性别的均衡。

  7月29日下午,为了让每个学生公平享有教育资源,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校务公开,促进教育公平,依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附高继续对高一新生实施现场“阳光分班”。

  下午16时,在一楼5G教室,现场“阳光分班”仪式正式开始。参加仪式的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级全体班主任、高一年级家长代表、学院教育信息网络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大家现场共同见证、监督“阳光分班”整个流程。仪式由副校长叶辉主持,全程录音、录像、摄影,会场井然有序,气氛庄重严肃。

  仪式伊始,首先是叶辉副校长向大家公布了《2022级高一新生“阳光分班”工作方案》,重点强调了本次现场“阳光分班”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流程;接着是大连教育学院教育信息网络专家陈志成现场演示分班软件,根据新生的性别、平均分、入学名次,采用蛇形排列的算法编写程序,使每个班的男女比例、平均分、名次分布都达到了高度均衡,现场分班、现场出结果、现场打印各班级学生名单;然后是家长代表随机抽取班级序号,最终确定各班级班主任名单,在全体与会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学生名册由班主任和家长代表签字确认后,立即在学校大厅张贴公示,至此,整个现场“阳光分班”仪式圆满结束。

  校长盛晓红代表学校对各位家长代表在百忙之中到校参会表示由衷地感谢,感恩家长和孩子选择并信任学院附高,高度赞扬了家长代表对自己的孩子和全体高一新生的高度负责精神,并就学校的概况、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家校合作共育、学校发展的愿景等方面与家长代表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亲切愉快的交流,诚邀家长代表们积极加入学校新一届家委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学院附高将不断扩大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层面,通过“阳光分班”让每一名学子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竭尽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新闻出处:学院附中

  新闻摄影:庞丰森、李金儒、李红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落实省、州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有效控制“择校”“择班”问题,切实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全面推行中小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招生、分班的计划、程序、方式、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逐步消除大班额”的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计划外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小学班额原则上为45人(含45人)以下。

(三)坚持“学区划片入学”的原则

我校按照学区划分,免试招生,原则上100%实现划片入学,入学方式确定。

(四)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应入尽入。政策性照顾子女入学((包括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招商引资者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等)。

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1~2年入学。

(二)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按“三证”齐全标准,学区划片招生。我校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免费、就近划片的入学政策。

(三)关于各类群体入学

我校按照有户有房、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等批次先后组织招生录取。如果超出预期招生数量,将采取摇号方式派位,多出部分生源分流至学位未满的学校。市区内朝鲜族适龄儿童有上汉校意愿的,按照批次到相应学区汉族学校报名。因一实验、四小实行全科统编教材教学,我校学区内汉族适龄儿童可以报名一实验入学就读。

2.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持残联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到我校随班就读,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应直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依据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军政〔2021〕247号)和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的通知》(军政〔2022〕395号)文件精神,妥善安排军人子女入学。

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文件精神,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

依据《延边州公安英烈等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延州公办〔2020〕5号)文件精神,妥善安排符合优待政策的公安民警子女入学。

根据《中共延边州委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开放带动战略具体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妥善安排符合政策的招商引资者子女入学。

依据《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和《珲春市高层次人才证件管理办法(试行)》(珲组〔2018〕49号),妥善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港澳台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房屋所有权证认定办法

房屋所有权人应为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如出示老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孩子及父母必须和老人居住在一起,且孩子及父母一方和老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无户口迁入迁出记录,孩子父母双方均要提供无房证明。

(五)珲春市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市区就学

珲春市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属乡镇学校就读,因家庭迁移到市区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到我校就读:一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学区有房产满一年以上(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日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二是学生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须提供参保证明和缴费收据;三是需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属乡镇学校、村委会出具《就学联系函》。

(六)关于珲春市第一小学部分学区实施多校划片招生

珲春市第一小学部分学区实施多校划片招生,在多校划片区域内居住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到珲春市第一小学或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报名入学(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可兼报)。多校划片区域具体为林园(站前东街以北)、长青、长寿、北园、幸福、友好、祥和、春光、春华、新春、康平、龙盛、建工、新盛、佳乐等(具体确定分布图见附件1)。

(七)“阳光分班”工作

进一步做好全市各中小学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严格按照《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起始年级必须按照随机原则均衡分班,均衡配备教育教学资源。

我校“阳光分班”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模式下开展,市教育局统一提供分班软件,我校作为学生分班工作的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人员、教育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等共同监督下完成“阳光分班”操作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通过实施"阳光分班",努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班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新生入学择班问题,消除“大班额”,创建健康有序、平等和谐、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实现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1.公开原则。学校一年级新生分班坚持阳光操作,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告分班结果。

2.均衡原则。每个班的学生总数、男女生人数均衡搭配。每个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尽可能在各方面均衡配置。

3.监督原则。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人员、教育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参与和监督。

(1)利用学校公众号、微信、人人通空间进行宣传。

(2)在校门口张贴公告栏进行宣传。

2.教师配置。学校确定10名班主任人选,按照"均衡配置、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班主任后并在校内公示。

3. 学生编班。学校计划于8月  日上午九点召开"阳光分班现场会,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人员、教育行风监督员、教育局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监督下,利用教育局统一下发的软件按招生总人数、男女比例均衡、随机编成10个班。抽取80个家长代表参与分班,由教育局指派家长代表在三套方案里抽取一套分班方案,当场公示。之后由10个一年级班主任候选人现场抽签,根据抽签结果确定10个一年级班主任,之后由10个一年级班主任当场抽取班级号确定所教班级现场公示,分班过程全程摄像。

(1)填写学生学籍基本信息(按学籍表项目进行填写)。

(2)把学生信息输入微机,建立档案。

(3)公示完毕后将新生名册、教师名单上报教育局备案。

5.结果公示(学校将分班结果在校门口公示)。

1.按照招生学生人数,一次性分班结束。

2."阳光分班"完成后,学生不得串班、调班,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换班主任。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2022年我校招生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学生家长在7月19日-7月20日通过扫描学校分享的二维码进行网上预报名,每名学生只限报户籍及房产所在学区内的一所学校,因不具备上网条件等特殊原因未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在7月20日下午通过拨打学校电话、进行报名登记。我校对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及有关证件进行网上预审(不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在指定时间内到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预审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报名信息及报名先后顺序在学校公示栏或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现场审核时间,学生家长在学校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预报名的及预审中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要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符合招生条件的其他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我校通过分批次错峰预约、分区域、分时段等方式控制现场审核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家长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到我校审核材料,现场报名仅限一名家长进入学校(因防疫需要,请不要带孩子前往学校),不大声喧哗,提示家长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遵从学校防控疫情的相关安排,保证安静有序进行审核工作。

(一)学校招生时间安排

招生是分批次进行认定,第一批次*学区内“三证”齐全的【“三证”齐全是指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或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统一的,“三证”日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如果第一批次认定结束,我校还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批次招生认定,认定*学区内有房产(日期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但户籍不在房产上的;如果第二批次认定结束,我校还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三批次招生认定,认定*房产不满一年的;如果第三批次认定结束,将进行第四批次招生认定,认定*无房产(户籍在学区内)的,如还有空余学位,认定*无房产外地户籍在本学区内暂住的。

预报名:7月19日—7月20日

新生家长从7月19日至7月20日止,通过扫描我校分享的二维码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间从7月19日上午8点准时开始,因不具备上网条件等特殊原因未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于7月20日下午通过拨打学校电或进行报名登记。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及报名先后顺序于7月22-24日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现场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7月25日-26日

7月25日:“三证”齐全新生现场审核,须携带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照、2021年度取暖费*;尚未办理房照的,须携带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2021年度取暖费*、近一年以上的水电费*。

7月26日上午:学区有房但户籍不在房产上的新生现场审核,须携带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照、2021年度取暖费*;尚未办理房照的,须携带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2021年度取暖费*、近一年以上的水电费*。

7月26日下午:网上预报名不符合学校条件的、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新生现场报名审核。

7月27日上午房产不足一年和无房学生报名审核【需携带学生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租房合同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7月28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学校摇号派位。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人数,我校将通过“现场摇号”确定招生人选。

7月29日:我校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结束后,在8月3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校招生分班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由教育局有关科室进行监督管理,我校负责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生分班工作的领导,确保我校“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我校制定“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学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对“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和具体招生分班办法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

(三)规范招生行为,按时完成招生任务

我校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证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留存工作,不*无报名材料的学生,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四)实行“阳光招生”,保障教育公平

我校严格按政策招生,保证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四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程序公开、招生结果公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擅自*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结果;不提前组织招生,不变相“掐尖”选生源;不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违规跨区域*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

我校要认真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吉教办〔2017〕26 号),所有班级人数严格控制在省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

(六)严肃招生纪律,强化问责机制

我校严明招生分班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的纪律要求。依法规范招生分班行为,严格遵守招生分班纪律,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对于在招生分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附件:1.市区汉族小学多校划片分布图

2.报名、咨询举报电话

3.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市区汉族小学多校划片学区分布图

报名电话:(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校长办公室)

(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校保卫处)

咨询电话:(珲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

举报电话:(珲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珲春市教育局法制科)

(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

“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谭志鹏    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副书记

由文翠    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附属幼儿园园长

“阳光分班"工作监察组: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人员、教育行风监督员各一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阳光分班考试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