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怎么填写 ,我是想申请舞蹈健身这块?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等三部门

关于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民办函〔2021〕55号)要求,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现就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各县(区)教体局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批准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分支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后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二、规范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各县(区)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县(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登记新的上述培训机构。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按中办发〔2021〕04号文件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三、重新审批原有学科类培训机构

已取得各县(区)教体局颁发办学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经验收合格后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各学科类培训机构需先到市场监管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再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验收后更换办学许可证,最后到县(区)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021年10月1日后,没有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视为无证经营,由发证的教育行政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无照无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公安、办事处(街道)等部门联合查处。

一是做好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减轻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职能部门要在依法依规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在登记管理工作中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情形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形成综合监管合力,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二是做好宣传告知,主动开展工作。各县(区)教体局要落实属地管理,强化协同治理,将本通知传达到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大指导监督力度,在日报告中及时上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证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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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高收费现象有望彻底被杜绝。近日,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21年12月31日,实现全省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分三类情况履行相应手续

《方案》提出,要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理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流程,从严把关,逐步解决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积极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转型发展。现有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继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转为非营利性机构;现有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继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履行相应手续,继续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不再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转为非学科类或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现有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如何转为非营利性机构?《方案》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向审批机关提出转为非营利性机构的申请后,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组织名称预审,再向审批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名称预审通知书,申请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并换发办学许可证。新的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应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随后,校外培训机构持新的办学许可证向民政部门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经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发放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依法履行财务清算等手续,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原营业执照注销。再将民办非企业证书正副本的复印件和营业执照注销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给审批机关。

现有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继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无须重新履行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手续,到民政部门补充签署事先告知书和捐资承诺书,并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或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校外培训机构首先向审批机关提出不再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申请变更办学内容并换发办学许可证。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新的办学许可证,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再将新营业执照及相关登记信息报送给审批机关。

11月16日前须向审批机关提出相应申请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是“双减”工作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双减”工作成效。《方案》要求,各地教育、民政、市场监管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理顺工作流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各地要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校外培训机构在11月16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转为非营利性机构或停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又不主动停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的机构,由审批机关责令其停止培训,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方案》还强调,各地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时要充分研判可能出现的困难、风险及矛盾,制定风险防控预案,注重保障培训学员、教职员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非营利性机构”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营利”指的是不以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为目的。也就是说,机构经营过程中可以产生利润,可以建立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但是不能随意分配给投资者,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九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民办学校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从经审计的年度非限定性净资产增加额中,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从经审计的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非限定性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10%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发展。

非营利性机构与营利性机构有何区别

非营利性组织以促进公益事业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追求投资的经济回报。

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用于分配、向外投资或用于投资人的经济回报(对内部职工工资的自主调整是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

非营利性组织因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目的,享有合法的免税地位。

(4)执行的价格政策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规定的指导价。

(5)清算后的财产归属不同

非营利性组织清算后财产归其管理机关(或审批机关)支配,用于继续发展该非营利性组织。

转设非营利性机构的意义

教培行业的特殊点就在于兼合教育属性和商业属性,而在资本大肆进入教培行业后,逐利性的心态和市场的乱象,导致失去了教育的本真。

本次“双减”政策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去资本化。而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组织,可谓更加契合教培行业做教育而非搞企业的本质,将学科类培训机构拉回到良性竞争与发展的轨道上。这种模式既保留了教培市场的竞争机制,保证企业内部的高效运营,也保证教培行业充满生命力。

但同时,非营利性也的确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公益目的、利润分配、资产所有权等方面提出了更多要求。

1)必须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2)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3)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4)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5)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通俗来讲,假如你是一位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校长,在享受非营利性带来的福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你的机构可以赚取合理利润,可以为员工分配合理范围内的薪金,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良性发展,可以享受免税福利等。但同时也要保证经营活动的公益性,剩余利润不可据为己有,只能投入到事业的发展建设中,机构终止经营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等。

非营利性的性质帮助教育机构将目光投向教育,不以营利为目的。当发展方向不同,发展境界也变得无比开阔。让教育回归本质,强化教育的公益属性,不也正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吗。

慈利县教育局关于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名单公示

关于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县教育局对以下9所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提出自愿终止办学许可的报告进行审批,同意终止其办学许可,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慈利县教育局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名单:

1.慈利县昂力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慈利县金慈小学对面)。

2.慈利县二坊坪镇弘志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慈利县二坊坪镇景龙桥三岔路口原村部)。

3.慈利县博思特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金茂大厦分校(地址:慈利县零阳镇零阳中路金茂大厦A栋四楼)。

4.慈利县南山坪乡萌萌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慈利县南山坪乡南山坪村新街道)。

5.慈利县溪口镇星光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慈利县溪口镇新街社区居委会原办公楼二楼)。

6.慈利县嘉威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慈利县江垭镇临江居委会张湾组29号)。

7.慈利县金风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慈利县江垭镇龙台村农贸市场旁)。

8.慈利县杨柳铺乡幸福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慈利县杨柳铺乡原养路公班)。

9.慈利县苗市镇承妍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慈利县苗市镇苗市中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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