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2022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好过吗认定材料审核表怎么下载

为做好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安排,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省直管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并于10月21日前通过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指定体检医院、公告发布网址详见《安徽省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安徽省内的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安徽省居住证的人员;

(三)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徽省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安徽省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效期内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要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要求,服从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一)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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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根据《陕西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渭教师〔2022〕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渭南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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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渭南市的中国公民(含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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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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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二)学历条件。应具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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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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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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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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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渭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统一实施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隶属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及初审,初审结束后以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渭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进行认定。</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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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陕西省教育厅规定要求,我市实行统一的网报时间,网报时间为10月24日8:00至11月2日17:00。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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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按网站提示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渭南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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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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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申请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认定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认定信息。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须由本人负责。网报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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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申请人网报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点联系电话见附件)并咨询体检安排。不进行现场确认的网报无效。</span>
</section>
<section>
<span>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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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现场确认提供以下材料:</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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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返回本人。</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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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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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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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应与网上申报及体检表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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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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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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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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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申请人现场确认后,参加户籍(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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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pan>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初审结论,整理汇总造册后统一提交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复审,最终根据渭南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做出资格认定结论。</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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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经认定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于12月中旬及时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联系。领取所提供材料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一份,认定申请表由本人留存个人档案。</span>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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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一)渭南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请关注渭南教育网和渭南教育发布的认定公告,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请申请人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span>
</section>
<section>
<span>(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同时,申请人须提前了解相应确认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属地各项疫情防控要求。</span>
</section>
<section>
<span>(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收缴虚假证件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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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附件:渭南市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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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认定公告栏目提醒大家关注2022下半年淮南高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场确认时间统一为2022年11月12至11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详情内容如下:

  为做好淮南高新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淮南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淮南高新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

  淮南高新区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淮南高新区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淮南高新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淮南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淮南高新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淮南高新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淮南高新区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淮南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淮南高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淮南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淮南高新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淮南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淮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受理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二)符合淮南市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淮南高新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到指定的其中一所医院体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指定的医院名单见《淮南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指定医院价格目录》(附件)。为严格落实淮南市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半年报名体检时间统一为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体检人员需自行选择前往体检医院,不统一安排。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要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要求,服从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④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现场确认结束后,将拟通过人员名单审核研究后进行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2022年11月30日—12月2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认定的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申请人员到淮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地址:淮南高新区管委会2楼204(淮南高新区泰康街与润水路交岔口)领取。联系电话:。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的认定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机构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附件:淮南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指定医院价格目录

  淮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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