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政审由哪个部门负责村支部上交县组织部己经4个月了怎么还没有批下来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资讯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规程

作者:钟江鸽 时间: 点击数: 责任编辑: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资讯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在申请入党的人员中,确定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人。

(一) 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对党有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已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

3、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自觉奉献精神,在学生中能起一定的表率作用。

4、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1、认真审查入党申请书,从书面上了解申请人的思想状况和入党动机,并作个别谈话进行深入了解。

2、是团员的要经过团组织择优推荐。通过所在团支部团员的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2/3,被测评人获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1/2,在此基础上由团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确定向相应党支部的推荐名单,由团支部填写《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党支部及时讨论研究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团员推荐票数多、表现突出的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被正式确立为积极分子前必须经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党支部对异议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做决定。

5、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确立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必须为其建立档案,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为积极分子确定二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是有较长党龄和较高理论素质的正式党员,与积极分子之间没有可能妨碍正常培养联系的关系。

2、培养人要加强与培养对象各方面的联系与交流,一个月至少要和培养对象进行一次深入的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对其近期的表现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审阅积极分子递交的思想汇报,向党支部汇报并将有关情况如实记录于积极分子考察表。

3、党支部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和党内的有关活动,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每半年填写一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的相关内容。

4、入党积极分子要利用党校培训、自学等形式,努力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与学生工作,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按时写出思想汇报,至少每三个月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审查

(一)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和考察;较好完成党组织、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递交思想汇报(每学期至少两份),在培养阶段表现优秀。

2、经过业余党校培训并考核合格。

3、学习成绩优良(60%以上的必修课成绩达到80分以上,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5、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1、党支部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 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

2、征求团组织意见(限于共青团员)。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

4、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讨论并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支部人数的2/3,被测评人获赞成票必须超过实际到会人数的2/3。根据测评结果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5、对初步确定的发展对象在全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党支部对异议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做决定;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确立其为发展对象。

6、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其入党的介绍人,一般应由其培养联系人作为入党介绍人,以有利于对发展对象的继续培养和教育。

(三)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发展对象确定后,要对其如下情况进行审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2、政审的基本方法包括: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函调和外调。

3、对政审合格的积极分子进行党内外群众民主评议,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党支部根据发展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形成比较全面的综合考察报告,提出是否同意发展的意见。综合考察报告的内容要涵盖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思想品质、现实表现、政审情况等多方面内容。

1、党支部同意发展后,对拟发展对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拟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整理汇总,统一上报院党总支预审,所上报的材料及排序为:(1)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2)支部综合考察报告(含政审材料);(3)党内外测评及群众意见;(4)入党申请书; (6)党校培训班学员结业证明;(7)思想汇报;(8)团员推优登记表。

2、院党总支指派专人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发展的预审意见。

3、院党总支同意发展的,将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对经审查合格的,领取《入党志愿书》。

4、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党支部负责人或介绍人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志愿书内的各项内容和填法解释清楚。可拟就草表,经党支部审查后,由申请人本人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正式的《入党志愿书》。

5、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入党材料,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6、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组织发展问题。开会之前做好准备工作。有条件的可以在会场悬挂党旗;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1)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大会。主持人清点、报告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正式、预备党员人数,宣布会议内容。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主要优点与缺点、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向支部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现实表现及培养教育过程等,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政审情况。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采取正式党员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能否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做出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讨论支部大会决议草案。

(8)会议发言。发展对象谈自己的感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决心,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自由发言,谈参加会议的感想。

7、发展大会应注意: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可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发展对象本人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入党动机、学习、工作表现、主要优缺点;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支部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及支部大会日期。

9、党支部将支部决议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将《入党志愿书》上报院党总支,院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经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审批同意吸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可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

3、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以党支部为主,党支部应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内容包括作合格共产党员教育、组织观念教育、正确对待预备期教育等。

4、党支部应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并分配适当的工作,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其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

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由支部确定联系人加强教育培养。一般可由介绍人负责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克服缺点,提高觉悟,争取按期转正。介绍人不在或调出支部的,由支部指定其他正式党员负责。

6、党支部每季度研究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7、预备党员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至少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8、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预备党员的所有材料装入其《入党材料档案》,由党总支保管;预备党员离院时,党总支应及时将其《入党材料档案》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同转出。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对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备党员预备期满时,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申请报告应包括:入党和预备期满的时间,对照党员标准,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入党时缺点的改正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支委会审查。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联系人的考察意见、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审议。

(4)支部大会讨论转正,其程序为:

①主持人清点应到和实到正式、预备党员人数,宣布会议内容。

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学习、思想和工作表现及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清楚的其它问题。

③预备党员联系人或党小组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意见。

④支部党员进行讨论,表明是否同意其转正的意见。

⑤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做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及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3、预备党员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决议内容应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缺点和不足的改进情况;支部大会表决情况;明确能否按期转正。

4、支部大会决议应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填写开会日期。

5、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必须先向党总支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

6、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上报党总支审批。党总支对支部上报的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党龄从预备党员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据实说明原因。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内。

7、党总支将预备党员转正的所有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加盖学校党委印章。

8、党总支审批并报党委组织部办完手续后,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9、对延长预备期的,党支部要具体地向预备党员说明延长的原因,教育其正确对待,接受考验,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若具备党员条件,可转为正式党员。

10、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要有事实根据,并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的《入党材料档案》。

11、预备党员转正后的所有材料装入其《入党材料档案》后,由党总支派专人负责交校档案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12、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和不良倾向;认真完成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与社会工作。

2、院党总支每学年举行一次由全院学生党员参加的入党宣誓,对学生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修养教育。

3、各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认真的督促检查工作。处于预备期间的党员,除了要求其按时上交思想汇报外(至少每三个月一次)。支部要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季度评议、半年小结、一年总结”工作。

1、必修课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不包括补考成绩),一般不予发展入党。

2、受到严重警告或团内警告处分的,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不予发展入党。

3、受到记过以上或留团察看处分的,学生在校期间不予发展入党。

4、对于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拉选票、托关系等)的学生,经调查核实,该生在校期间不予发展入党。

1、系党总支将不定期抽查各党支部的工作进展情况,如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工作、学生党员的再培养再教育工作、各种材料的填写情况等等,其结果将作为评先进学生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规定解释权归资讯系党总支。

中共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资讯系总支部委员会

  入党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和全面地认识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入党会有一系列的流程和规定。以下是百分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大学入党流程介绍,希望能帮到你。

  一、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

  1.申请:申请人主动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推优: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考察和学习: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考察。期间,入党积极分子须入党校进行学习。入党积极分子每月需向培养联系人上交思想汇报,考察期一般为一年;

  4.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经党支部通过对其分析排队,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后没有异议者,可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二、党组织接受预备党员

  1.党支部向上级组织汇报,并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2.申请人及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

  3.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4.参加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5.组织委员与申请入党的同学谈话;

  7.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并分配新党员一定工作;

  8.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至少为一年,在此期间党支部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3.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

  4.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5.党委审批,审批合格即成为正式党员。

  一、动员学生入党阶段

  (1)每学年开学后,针对新生,在大学生涯发展辅导过程中,加入学生党建的内容,加强学生对党的认识。

  (2)学生党支部联合中心统一负责,各个支部配合,开展各支部发展党员动员工作(形式可包括支部动员大会、支部下发相关动员宣传材料等),积极向各年级各班级宣传党员发展流程等内容,以动员学生加入到入党的'队伍中来。

  (3)学生辅导员召开年级大会,会上重点强调有关入党事宜,进一步动员。

  (4)学生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上交入党申请书。

  二、确定、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5)由学院党委负责,学生党支部联合中心协助,举办学生初级党校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对象为所有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

  (6)各班级团支部根据学生参加初级党校培训的情况,并结合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会同辅导员推荐本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参加中级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通过学习后,给中级党校培训考核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发放党校结业证书。

  (7)入党积极分子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期内要积极向入党联系人上交思想汇报,一般要求每季度至少上交一篇。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阶段

  (8)考察期满后,对于考察合格者,由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召开本班主题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党的发展对象”的评议大会。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全班所有同学就是否同意推荐该入党积极分子作党的发展对象进行投票。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以及宣传委员负责做好会议相关记录,并于当场统计各入党积极分子最终得票数。统计结束后,当场宣读投票结果,宣读内容为“xxx最终得票数为n票,大会应到投票人数p人,实到q人,有效选票数为q张!”。其中p为班级总人数,q为班级参加大会同学的人数,且要求q

文章摘要: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XXXXXXXXXX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随时)

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短期培训(3//9月份,即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完成)

各支部在本月总结整理好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参加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党校学习),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次年3//9月份召开)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3、此后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五、确定发展对象(在听取群众意见之后10~15天内进行)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在被列为发展对象后一个月内完成,时间大约在4//10月份进行)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时间同上)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时间同上)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九、支委会审查(时间同上)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召开支部大会(时间同上)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一、组织员谈话(时间根据学院党委安排)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二、党委审批(时间根据学院党委安排)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三、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五、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2.       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者预备党员的同学原则上必须每个季度(三个月)交一篇思想汇报,思想汇报不能只抄党章,必须跟当时发生的时事挂钩或者自己的思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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