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院还有法院里面的书记员是正式员工吗管理处吗

涉案主体:德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德州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编号:(2016)鲁1403行审18号审理法院: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裁定日期:2016-09-07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鲁1403行审18号申请人德州市公用事业 管某某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 邢某某 ,职务:局长。委托代理人杨立新,男,1966年09月出生,住德州市经济开发区。被执行人德州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法定代表人:黄立仁,职务:经理。申请人德州市公用事业 管某某 于2016年7月29日向德州市中院申请执行德公用罚字[2015]第2号行政处罚一案,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6年8月17日指定陵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本案。聊城全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7月9日17:30分左右,在胜利凯旋花园项目施工现场因锚固作业造成燃气管道毁损燃气泄漏。经调查,被执行人德州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保护方案。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于2015年12月15日作出了德公用罚字[2015]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的内容是:对德州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并告知该公司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工商等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德州市公用事业 管某某 作出的德公用罚字[2015]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5年12月16日依法送达给被执行人德州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提出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德州市公用事业 管某某 于2016年4月7日给被执行人下达了《德州市公用事业 管某某 催告书》,至今被执行人未缴纳罚款。本院认为:申请人德州市公用事业 管某某 作出的德公用罚字[2015]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主体、行政权限、行为根据和依据方面完全合法。被执行人德州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德州市公用事业 管某某 于2016年7月29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本院依法准予执行申请人德州市公用事业 管某某 作出的德公用罚字[2015]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内容;二、被执行人德州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必须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将罚款98000元、加处罚款98000元交到陵城区人民法院;三、被执行人德州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费284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审 判 长  徐一超审 判 员  王焕强人民陪审员  王怀峰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书 记 员  刘 萍
温馨提醒: 本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智慧法院应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6月19日下午,德州中院召开全市智慧法院网上办案培训会议,传达学习张甲天院长在全省智慧法院应用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集中送达、对外委托等系统实现全面应用、深度应用。德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建军出席并讲话,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杨炳超主持。中院技术室主任徐特夫、办公室副主任陶萌萌、立案庭副庭长叶楠楠分别讲解授课。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参加培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建军讲话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杨炳超主持全省智慧法院应用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提高思想认识,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认为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是人民法院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在工作理念和模式上的深刻变革,要变被动适应为主动适应,变被动转变为主动转变。苏建军副院长在培训会议上强调,全市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将智慧法院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应用。要进一步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强化责任担当,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对标对表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要完善保障机制,推动平台应用推广,提升全市法院干警对全流程网上办案各项平台系统应用能力水平,真正实现为审判人员减压,为当事人减负。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叶楠楠讲解中院办公室副主任陶萌萌讲解中院技术室主任徐特夫讲解培训会上,徐特夫、陶萌萌、叶楠楠同志通过现场操作的方式,就网上办公办案系统的分案排期、电子卷宗生成、案件监督管理、集中送达、司法鉴定委托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进行现场答疑解惑。此次培训会在与会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现场积极讨论互动,取得良好效果。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网上办案培训,对智慧法院建设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拓宽了办案视野,掌握了办案新技能,为提高办案质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以后工作中将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全流程网上办案各项应用技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诉讼服务。(图\文:郝立水


胡泽瑞)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院里面的书记员是正式员工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