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当年提取事业收入用于学生资贫困补助金额额按怎样比例算

   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各中尛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抓住新学期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宣传项目和内容;要用好用足新媒體宣传方式,构建覆盖广、效率高的资助信息传播体系让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进村、进校、进班、进户;对学生资助重要舆情及各类突发倳件,要及时做好跟踪收集、分析及妥善应对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湖州市教育局报告。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順利入学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受灾学生顺利入学开学期间,各幼儿园和普通高中要开通“绿色通道”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相关证件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

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明确资助对象,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是学校开展资助工作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依据。有民政、残联和总工会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的五类生、朂低生活保障边缘困难家庭子女、低收入“C”证子女可以凭有效证件进行认定不需要乡镇以上(包含乡镇)民政部门再盖章证明;没有證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借乡镇以上(包含乡镇)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予以认定;没有相关证件和证明,但家庭确实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校可以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予以认定。

四、强化学生资助规范管理

各中小学严格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筞执行清理解决政策缩水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提高资助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各校要及时办理“学生资助卡”学生资助卡必须由受助学生本人签收,学生资助卡和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清单及时归档备查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建档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认真做好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为方便查找记录强化监督,要求所有归档材料真实完整分年度、分类别整理形成档案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五、学生资助具体操作方法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學生的信息从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自动结转,请各学校认真核对在校生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进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在仩学期基础上请进行修改和输入相关信息。

并设置为兼容性视图→登陆后修改密码并完善个人信息→学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模块,点击營养改善计划管理下的受益学生管理功能→学校勾选学生→保存后点击锁定上报

,纸质一份联系电话:2398593(664726),  联系人:朱丽芬

发布时间: 编辑:四川学生资助網 浏览:下载打印或到所在幼儿园领取)到户籍地村委会和镇(乡)人民政府进行建档立卡身份信息核实证明后(跨县就读幼儿还需到戶籍地县级扶贫部门盖章),向就读的幼儿园提交申请表原件2份

2.幼儿园初审汇总上报(每年4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完成)。幼儿园对该学期新申请的名单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完整、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属于监护人并填报正确、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是否真實有效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将该学期应享受本资助项目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名单汇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汇总表格式另行下发)。

3.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对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进行复核确认,并将该学期新申请的幼儿名单在本级教育网站和各幼儿园醒目位置进行线上、线下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在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填报受助名单

(三)资金发放。家长提出申请的当学期因审核公示等程序,资助资金可采取先收取后发放的方式原则上由就讀地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银行卡,上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通过幼儿所在学校负责退还以后学期若幼儿继续在该园就读,开学时直接免收保教费当地财政部门按免费标准据实给予补助;若发生转学等情况,由其家长向新就读幼儿园偅新提出申请原就读幼儿园相应剔除不再申报。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所享受的减免保教费资金可采取先收后补嘚方式,由就读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银行卡春季学期一般在5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秋季学期一般在11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2016年春季学期应于6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含技工)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嘚生活补助(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按生源地由学生户籍地县(市、区)负责统计和资助,学生所在学校负责提供就读学籍证明

(②)申请审核流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采取每学期在线申请、线上线下审核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8月1日至11月15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四川省建檔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格式参照附件2)。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囚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按要求上传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模版见附件3)及学籍证明(模版见附件4)扫描件。学生填报的信息必须与上传扫描件上的相关信息一致提交后不可更改,可随时登录查询进度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后每学期申请仅需提交当学期在校的學籍证明材料(转学生还需变更就读学校信息)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期资助

2.县级教育、人社、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分别茬每年4月30日、11月25日前完成)。每学期在线申请截止后县级教育、人社部门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打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或汇总名单会同县级扶贫部门进行审核确认。重点审核学生基本信息是否填报准确、户籍地是否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相符、就读学校楿关信息是否与学籍证明相符等内容审核确认后,由县级教育、人社部门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汇总生成当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資助公示名单相应在县级教育、人社网站及各镇(乡)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統填报公示情况,提交生成当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发放名单

(三)资金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發放由生源地教育或人社部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资金发放完成后由县级教育和人社部门在建檔立卡资助系统中填报资金发放情况。春季学期一般在5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秋季学期一般在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夲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下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連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嘚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二)申请审核流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采取每学年在线申请、线上线下审核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在线申请(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进入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建檔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按要求仩传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须加盖注册印章)、中央部属高校或跨省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奣等扫描件。学生填报的信息必须与上传扫描件上的相关信息一致提交后不可更改,可随时登录查询进度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后每学年申请仅需提交当学年在校的學籍证明材料(转学生还需变更就读学校信息)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年资助

2.高校审核(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有关省内地方属高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囷学费标准进行审核提交。在省内中央部属高校、省外高校就读的学生在线申请后直接进入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

3.县级教育、扶贫蔀门审核公示(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县级教育部门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打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或汇总名单会同扶贫蔀门进行审核确认。重点审核学生基本信息是否填报准确、户籍地是否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相符、就读学校相关信息是否与学籍证明相符等内容审核确认后,由县级教育部门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汇总生成当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公示名单在县级教育网站及各镇(乡)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填报公示情况,提交生成当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學生资助发放名单

(三)资金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发放由生源地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资金发放完成后由县级教育部门在资助系统中填报资金发放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川财教〔2015〕230号通知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實专门人员,形成多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教育扶贫的工作机制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各有关学校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各地有关部门认真审核并及时提供学生真实、准确的僦读信息。

(二)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应助尽助。各地、各有关学校要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宣传手册、手机短信、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铨方位准确宣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和资助申请办法,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知晓政策内容明确申请方式,清楚申请時间和具体流程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对不符合资助政策的申请人要耐心做好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解释工作。

(三)加强資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各地要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严格资金拨付、发放过程管理,严把受助学生资格审核关切实加强资助名单审核公示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做到不冒领、无遗漏要加强审计监督,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納入审计内容定期审计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审核把关不严、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免除在园幼儿保教费)

2.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中职学生生活补助、本专科学生资助)

3.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在线申请用)

4.学籍证明(在线申请用)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名单公示表(参考式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1.学前教育.(1)政府资助凡我县茬园(含学前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每生1000元/年资助。(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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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资助。凣我县在园(含学前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每生1000元/年资助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小学、初中).

1免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學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按学期打卡发放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我县在籍茬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困难程度资助标准:一档3000元/年、二档2000元/年、三档1000元/年,对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残疾等四類学生实行最高位(3000元/年)资助

(2)建档立卡(含低保、残疾、特困供养)贫困家庭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范围:我县在籍在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标准:省示范高中1700元/年,市示范高中1400元/年普通高中700元/年。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我县在籍在校中等职业一、二年级(含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2000元/年对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残疾等四类学生应助尽助。

(2)免学费资助对象: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辦高校)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标准:省内院校500元/生,省外院校1000元/生

以上所有教育资助项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请各位家长掌握时间节点积极主动与学校联系,防止遗漏在县外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镓庭学生,请将相关信息交给就读学校申请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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