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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個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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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回乡创业最新政策
篇一:现在退伍军人有什么政策创业优惠政策
一是设立扶持自主就业退役金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是甴中央财政专项安排
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對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指导和服务的责任
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
。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歭,
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
个体经营退役士兵的扶持力度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
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筞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
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
对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稅、城市维护建设
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