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高中学籍?

  • 你好,可以具体咨询一下主管单位

  •   我国公民,不管什么原因,户口被注销,造成无户口,均可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供相应材料,申请上户口。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 当事人的情况,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学籍,就是需要注销的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协商,能否注销不常用的户口;   3,如果对方拒绝的,当事人可咨询,是否可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添加上当事人学籍上的名字;   4,当事人可以咨询班主任老师,以及和户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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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学籍办理流程,符合办理转学条件的学生,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在《中小学转学申请登记表》的纸质表上加盖转入学校公章即可,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根据转入学校的申请在网上审核办理。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符合办理转学条件的学生,经转入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育处审核后,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转移事宜。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办理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职业学校学籍转移事宜。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  

  高中(Senior high school),是高级中学的简称,我国中学分为初级中学与高级中学,两者同属中等教育的范畴。高级中学是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更高等的教育机构,上承初中,下启大学,一般为三年制。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高中如何保留学籍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高中如何保留学籍

  学生在学在籍期间,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离校一段时间者,由本人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意见,教导主任审查,校长批准后,发给休学证书。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限,三个月内可复学的`,一般安排到原年级;三个月后复学的,一般安排到下一年级就学。学生休学期满不能复学者,应申请延期,经过学校审查批准可再休学一年。休学超过两年者应予以退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不收取学杂费。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原校申请复学,由学校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学生复学时,如原校已改办、停办、搬迁或与其他学校合并,可持休学证书向原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性质相同的学校复学。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因出国探亲、留学等原因,可申请出国。申请出国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护照、签证,再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保留一年学籍,如学生在一年期内回国继续业的,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就读。

  入学本市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即普通高级、普通年级、普通级。

  (一)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经统一考试,并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发给学生

  (二)未经市招生老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录取或未按本办法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发放普通毕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凡擅自招生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校、考生个人及其监护人负

  (三)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被录取后,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录取学校注册、缴纳相关费用等手续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录取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四)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缴纳相关费用等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凭有关证明,到校请假并获批准。不请假的,视为旷课,按本《办法》第五部分“考勤”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校要规范学籍管理,严禁擅自接收未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避免重复建立学籍。经核实有擅自接收未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的,捋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六)学校应按国家规定为取得学籍的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生档案,从一年级开始,对学生德育、学业、体育考核结果,逐学期和逐学年进行登记。学生档案由教导处管理。学生毕业后,根据需要,档案可转给高一学段学校,或转给学生就业的单位,也可由学校保存,以备查阅。

  (七)学籍表、学生档案、学生证、转学申请表、休学证明肄业证书、毕业证采用全省统一格式,由学校填发。毕业证书省教育厅印制,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学校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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