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了高职高专乡村振兴计划的申请,有什么缺点吗?

我爷爷是城镇低保户,请问我就读高职院校可以申请雨露计划吗?

于都县“五型”办 回复:

您好!您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反映的申请雨露计划政策咨询等问题已收悉。我县立即安排县乡村振兴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赣扶移字201835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开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仅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扶贫助学补助。故城镇低保户不属于雨露计划政策补助范围,县乡村振兴局相关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解释说明。

感谢您对于都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引导我校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感知社情、体察民情,培养“知农爱农强农兴农”情怀,团结引领广大青少年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贡献青春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现就202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坚持“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多方受益”的原则,促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教学科研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学校实践基地平台作用,采用集中组织与分散行动相结合、项目化带动等形式,以社会调研、政策宣讲、农技推广、义务支教、环境保护、文化结对、产业帮扶为主要内容开展活动。

(一) 重点团队专项选题

3.立项队伍培训阶段(6月22日—7月22日)

校团委及各院(所)团委将组织立项队伍开展新闻写作、安全知识、调研报告等专题培训。

4.活动组织实施阶段(7月23日—9月4日)  

各院(所)团委要安排社会实践团队的带队老师,并聘请专业教师加强指导。各实践团队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校团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后期总结表彰阶段(9月5日—10月)

各团队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撰写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和实践报告,在9月5日前完成结项工作。专项调研团队活动结束后需认真撰写调研论文,并在公开期刊上发表。10月中旬,学校将举行社会实践工作总结会,交流经验、展览实践成果、编辑优秀论文集等。

项目采取集体组队申报方式,学校进行评审后确定,本年度拟组织500支队伍。

1.每支队伍学生人数为8-12人,带队教师1名,指导老师1名。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各院(所)统一安排的专业教学实习不能作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

2.申报项目学院学生占队伍总人数比例不低于30%,鼓励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同学联合组队。项目应根据事先设计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活动,同时应附上项目服务地准许开展暑期实践活动的书面材料。

1.校团委将对重点立项团队和部分其他立项团队予以经费支持,同时也鼓励各学院依托实践教学经费、企业赞助等多渠道为实践团队配备资金支持。队员参与活动满60学时(每天按6学时计算),经考核合格后,计1个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学分。

2.相关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安全教育和带队教师推荐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所)团委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实践育人活动的重要意义,并给予本院(所)入选队伍一定的经费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有效引导,讲求实效。各院(所)团委要把握实践育人的特点,紧密结合本年度实践主题、学院专业特色及学生成长需求,做好项目设计及学生实践选题引导。动员、组织专业课教师、学生辅导员随团指导。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院(所)团委应推动多元化宣传模式,建立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机制,引导实践团队、个人通过视频(Vlog、抖音等短视频)、图片(影像日志、主题图册等)、文字(采访、宣讲等)等丰富新颖的宣传形式,扩大实践影响力。积极主动地在校内外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情况,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实践团队、个人创新成果形式,鼓励以漫画、自制影视作品、期刊论文等多样化形式展现实践成果。

4.疫情防控,确保安全。以保证学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开展前,要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地方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形势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地区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日前,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您谈谈印发《优师计划》的背景。

  答: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教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广大教师提出殷切期望。2021年3月6日,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指出,要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要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优秀人才竞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李克强总理到广西代表团参加《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时表示,国家将研究出台倾斜政策,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委托和定向培养,逐步提高他们的职业水平和收入待遇,让他们在乡村愿意留、留得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共商共议、通力合作,将加强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作为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2021年4月30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启动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通过部属师范大学和省属师范院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二、请您介绍研制《优师计划》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一是专班研制文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一线校长、教师等组成工作小组集中办公,明确优师计划的实施范围、培养主体、计划编制、招生录取、职前培养、就业管理、职后发展、实施保障等,形成文件初稿。二是专门会议部署。由部领导主持召开有关工作协调会,听取6所部属师范大学书记、校长和相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工作建议。三是专项征求意见。以教育部办公厅名义,发函书面征求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乡住房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意见,同时征求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意见。之后,报请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会签有关部门,正式印发。

  三、《优师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依托部属师范大学与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采取定向方式,从2021年起,每年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统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培养1万名左右本科层次师范生,培养造就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这批师范生,既是立足当前、实现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生力军,又是面向未来、扎根基层办好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社会主义教育的先遣队。他们将与现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书育人一线的广大教师一起,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乡村教育振兴。

  四、《优师计划》有哪些政策亮点?

  答:《优师计划》有以下5方面政策亮点:

  一是面向脱贫地区,定向精准施策。推动部属师范大学等高水平师范院校为欠发达地区精准输送优质师资,改善当地教师学缘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二是国家引领地方,推进分层实施。部属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师专项培养任务,主要面向定向县培养中学特别是高中教师。地方高水平师范院校承担地方优师专项培养任务,根据定向县需求,培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类型和不同学段中小学教师。

  三是部门协同联动,保障学生权益。教育部与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度协同,保障优师计划师范生履约任教的编制、岗位需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支持下,加强履约就业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国家乡村振兴局配合加强优师计划实施协调工作。

  四是加强履约管理,推动应履尽履。优师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批“四有”好老师,推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合格的优师计划毕业生理应坚定理想信念,信守承诺。凡是取得培养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优师计划师范生,都应按协议约定履约任教。未按规定履约的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违约记录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五是落实财政支持,强化政策激励。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中,国家优师专项由中央财政根据部属师大每年实际录取人数按年度拨付,并将培养情况作为中央高校有关专项资金分配参考因素;地方优师专项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根据各地每年实际录取人数予以奖补。

  五、如何做好优师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答:优师计划组织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国家宏观顶层设计,又需要省级中观统筹协调,还有赖培养院校和县(市)教育部门的微观协同配合。今年4月,我们已经提前部署了2021年优师计划的招生工作:由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本省(区、市)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根据省域内定向县中小学教师培养补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统计并上报本省(区、市)优师计划年度培养需求。教育部指导直属师范大学和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所需,合理安排优师计划师范生招生计划。报考优师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优师计划师范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等有关事宜。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优师计划培养院校围绕“四有”好老师培养目标,切实做好各项培养工作,同时,在保障学生履约就业的编制、岗位等基础上,争取更多支持、创造更优环境,并严格履约管理,落实优师计划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政策,确保优师计划师范生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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