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考试不合格关系到学校拿奖学金吗?

入党对自己的人生有很大影响,也许就是因为入党,自己的人生选择也会多很多。首先,入党对找工作有很大帮助,因为大家都知道,大学入党至少说明在学期间优秀过(要不学习成绩非常棒、要不学生会工作干得出色),所以很多公司都更趋向于招党员。其次,如果考公务员的话,党员当然更有优势。其实,能够毕业前就正式入党的同学还是比较少的。那如何才能在大学期间怎样才能顺利入党。

在大学一年级就尽力选班委,首要目标是班长和团支书。这两个班委和老师的接触最多,最容易让老师留下好印象。如果这两个都落选,也没有关系,反正尽量是班委就行了。当然,不仅仅是大一积极当班委,整个大学都要积极入选班委。

加入学生会可以和更多的老师接触,入党机会更大。当然,是班委的同学,顺利入选学生会的几率会大很多。加入了学生会,就要在自己负责的领域好好干,让领导看中你,那你离入党就不远了。

在大学一年级,要积极写“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书”,什么时候写团支书会通知的。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很容易,但是党员肯定是从入党积极分子里选的,所以成为积极分子是成功入党的第一步。当然,即便成为了入党积极分子,也不一定最后能顺利入党,那还要看你的表现。在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后,还有通过班级和院里的选拔,正式成为预备党员,在满一年期后,才能成为真正的合格党员!

4.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对于入党,对学习成绩的考察还是很严格的。如果你学习成绩太差的话,即便你是班长也很难入党的。如果你连班委都不是,只要你学习成绩特别好,也会顺利入党。所以学习成绩是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只要你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在全班前四名,那毕业前入党的几率非常大。

5.不能犯错,不要有违规记录

这里所说的犯错是指,你考试作弊被发现了,包括期末考试和四六级考试等等。不良记录会影响你入党,也许学校还会把你的这些不良记录写进档案,影响一生。

如果想要入党,还是要不断努力的,毕竟好多人因为各种原因都想入党。

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根本,根据学校、学院整体发展要求,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研究生思想动态,在研究生思想品德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方面开展具体工作,配合学校、学院相关部门,努力把我院研究生培育成为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以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学术诚信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个别研究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开展各项主题思想教育活动。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几个问题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发展党员工作是指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有领导、有计划地对职工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优秀分子,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他们具备入党条件后,及时将他们吸收为党员的全过程。

一、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和基本依据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

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二)发展党员工作原则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2、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

(三)发展党员工作基本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其他文件和制度

首要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员的基本条件(即党员标准)

即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

.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

包括第567条,规定了发展党员入党手续。

第二个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三个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第四个依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其他文件和制度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宏观指导的意见;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发展党员质量保证机制的意见;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黑河市发展党员各项制度(13项)

黑河市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指导手册

二、发展党员的一般程序

发展党员的过程就是一个自然人主动在组织的教育培养下成为正式党员的过程,发展党员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第二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主要有 12项工作:个人提出申请、与申请人谈话、递交自传、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考察、征求党内外意见、民主推荐、确定发展对象、政审、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初审。

经审查,符合党章规定的,即确定为入党申请人。确定入党申请人要把握好二点:一是只要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二是要自愿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第一,申请入党,关键要看其对入党的认识、动机、政治表现、思想觉悟和工作实绩,不能用申请的次数衡量迫切程度;

第二,本人未自愿申请的,不能确定为积极分子;

第三,申请人撤回申请书的,不得作为积极分子培养;

第四,未年满18周岁的青年申请入党,要满腔热忱地接受其入党申请,并教育和鼓励他们全面发展,积极上进,为入党创造条件,等年满18周岁以后再考虑其入党问题;

第五,下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在基层申请入党的,临时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不得发展其入党,但应向原单位介绍其表现情况,由原单位党组织讨论其入党。

需要强调的几点:①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②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响其以后入党。④申请入党的如果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较长或有较重大问题需要说明,可以重新写申请书或写补充说明材料;如时间不长,并且没有重大问题需补充说明,也可不再写入党申请书。⑤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把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15日内要与申请人进行一次谈话,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谈话的内容:对他们要求进步、申请加入党组织给予热情的支持和鼓励;教育其端正入党动机;了解其经历和家庭情况;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介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写明个人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面貌情况;

   写明自己的历史(从小学写起);

   写明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自传的主体部分)。

   不得编造,要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思想认识变化过程,不说空话、套话;重要部分,如“文革”、“八九”动乱期间的表现和对“法轮功”的认识,要写得详细、清楚。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应做的工作:

2)支委会审查通过。

3)基层党委审核同意。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注意:填表时间顺序)

支部要经常找申请人谈话,及时落实2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考察工作,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进行跟踪培养和按季度填写。

培养联系人主要任务:①言传身教,向其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章,进行党的光荣历史、基本知识、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深刻了解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②要经常找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以及他们的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培养他们做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能力。③定期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的情况,取得党支部的指导。根据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如有选择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要求积极分子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状况,坚持分层次培养等。对积极分子考察内容:①政治立场;②思想觉悟;③工作表现;④组织纪律观念;⑤群众观念;⑥本人的历史。考察方法:①日常考察;②任务考察;③活动考察;④关键考察;⑤测评考察。

对积极分子的管理,是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制度;培养、考核、写实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制度;定期整顿队伍制度等。定期整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实行动态管理。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调入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进行交接。

7.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支部派专人到培养对象单位进行党内外群众评议,可采取个别谈话或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由专人如实做好评议记录(实名制,原汁原味)。 此为申请人是否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主要依据。

1)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一年以上

2)征求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

3)已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

428周岁以下团员青年,要经过团组织推荐;

5)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等。

注意:确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

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11.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

一般不应发展入党。未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提前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及预审报告报送基层党委,基层党委在收到预审报告及积极分子档案材料1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意见填入《初审表》中,反馈给党支部。

初审时应备齐的材料:入党申请书、与申请人谈话记录、自传、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及征求意见测评表、民主推荐票、确定发展对象支委会原始会议记录、政审材料(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本人政审综合报告)、团员“推优”表、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及培训试卷、综合考察材料、发展对象初审表。

确定入党介绍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公示;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填写决议报批;组织员谈话;党委会审批;宣布批复编入组织。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要经发展对象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

确定入党介绍人要注意:

1、入党介绍人不能由其他支部的党员担任。

2、一名正式党员只担任一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3、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不宜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4、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

(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采取无记名的形式填写征求意见票。

基层党委初审合格后,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将《发展党员初审表》、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表》、思想汇报、培训材料、综合考察材料、会议记录等材料报组织部,组织部要在15日内完成预审工作,将预审意见填入《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反馈给基层党委。预审通过的方可发给《入党志愿书》。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是申请人向党组织报告自己的自然情况,以及对党的认识和向党表明自己入党心愿的书面材料,也是党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和鉴定党员身份的主要依据。党组织和发展对象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认真负责,指导发展对象填好表。

即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把经支委会研究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意见等有关情况,通过张榜公告形式,在发展对象的单位、工作场所和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在公示期间,党组织要安排专人接待来电来访的党内外群众。经过以上方式收集到的群众反映意见,党组织要认真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①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的,应不影响发展对象入党。

②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

③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不予以发展。

(六)组织召开支部大会

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一是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二是准备好政治审查报告。三是草拟支部大会决议。四是确定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开会程序、时间、地点,列席会议入员,同时通知党员作好参加会议准备。五是找发展对象谈话,向他说明支委会准备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的决定和如何参加支部大会。六是将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报告上级党委。)

召开党员大会程序:支部大会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方为有效。预备党员应参加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大会。

①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议题和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②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同时向支部大会表明自己对讨论情况的态度。

③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④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⑤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召开支部大会应该注意以下一些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或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③在讨论表决时,如果有少数同志提出相反意见,又属于正常的情况,这并不影响讨论通过。

④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一讨论,讨论一个表决一个。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席。。

⑥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了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级党委(工委)或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审批接收新党员前,组织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具体工作分为六步:第一步,审查材料,在预审时,注明缺项的内容是否补齐,整个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和规范。审《入党志愿书》。第二步,审支部大会原始记录。第三步,听取支部介绍情况。第四步,到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第五步,入党谈话。谈话前要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思想觉悟和政治上的成熟程度,对自己思想、工作和学习中优缺点的认识及今后改进的打算,政治历史和其它方面的问题,对发展对象进行正确对待入党问题的教育。一般应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谈话:①党的基本知识。②了解发展对象为什么入党。③了解发展对象的主要生活和工作经历。④了解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⑤发展对象所在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情况。⑥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谈话中要注意方法:循循善诱化紧张;由浅入深察学识;倾心交谈问动机;高屋建瓴总评价。应注意的问题:在谈话时还应做到“三新”。一是谈话内容要新。二是谈话形式要新。 三是谈话方法要新。谈话后要整理出考察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内容主要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与发展对象谈话的情况第二部分为对发展对象的基本看法,第三部分是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意见。第六步,签署意见。

党委要及时审批。接收预备党员一般由基层党委审批。支部大会通过发展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的党委尚未审批的,考虑到情况有所变化应予退回,经过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支部大会通过发展党员的决议超过六个月的,党委尚未审批的,支部决议不再生效,所填的《入党志愿书》作废。经支部大会讨论,需要发展的,要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①支委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②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

③对积极要求入党的私营企业主,党组织必须慎重对待,如经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将其本人材料上报至组织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批准。

(十)宣布批复编入组织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

第三阶段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有11项工作: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组织新党员宣誓、提出转正申请、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审查、公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填写决议上报审批、党委审查审批、支部大会宣布、材料归档。

(一)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支部要每季度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分配一定的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写实。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未经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①宣布仪式开始,奏(唱)国际歌;

③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④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

⑤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表决心

⑥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讲话

⑦党支部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⑧奏(唱)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征求意见方式、内容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相同。

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全面审查。

公示的方式、内容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相同。

预备期、入党时间、党龄、延长预备期、预备党员、入党介绍人。

(1)对违反计划生育人员要求入党的,一般不宜发展入党。

(2)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和劳改释放人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3)入党动机不纯的,有宗教信仰而不愿放弃的,赌博迷信活动不愿悔改的人员不能入党。

(4)吸收外来务工人员入党,必须有外调材料。

(5)慎重做好现任村干部直系亲属的发展工作。

党组织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还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不能少于半年,也不能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或者稍迟几天(最多不超过3个月)召开党员大会,绝对不允许提前开会。

⑴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⑵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本人意见。

⑶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⑷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并对能否转正的提出明确意见。

5)支部大会票决。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采取票决的方式,作出决议。

6)支部大会作出决议。

7)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根据大家的评议,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

考察不合格的,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少于半年,也不能超过一年。

关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问题

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九种情况:

1)思想觉悟很低,不履行党员义务的;

2)对党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

3)经延长预备期继续考察教育,延长期满时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4)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作风上严重违法乱纪或犯了其他严重错误,拒绝检查和改正的;

5)有抵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利用执政党地位谋取私利,产生严重后果的;

6)对党认识差、入党动机不端正,个人主义思想严重,经教育不改的;

7)隐瞒本人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严重政治历史问题,而又不痛改前非,划不清界限的;

8)入党前犯有较严重的错误,一直对党组织隐瞒的;问题严重且情况复杂,党组织长期审查不清,根据党的政策和本人现实表现,不能作出结论“给予信任”的;

9)预备期满本人不主动提出转正申请,经党组织提醒仍无表示的。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l)要按时讨论转正,不准无故拖延。

2)要严格党员标准。

3)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预备党员必须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4)预备期期间发现预备党员有问题时,党组织要积极调查,待问题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讨论其转正问题

5)暂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由原单位党组织讨论其转正问题

6)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调动工作时,如预备期已满,已具备条件,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若预备期未满,或被延长预备期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情况及工作、学习表现,向调入单位党组织介绍清楚,待预备期满时由调入单位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7)出国留学劳务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可由国外的党支部讨论其转正问题,报上级党委审批。在国外没有党组织,待学习和劳务结束期满回国后,由国内原单位党组织根据其表现和国外有关组织的鉴定,办理转正手续。经批准出国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也不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要特别注意的七个问题:

1)预备期未满,预备党员资格能否提前取消。一般情况下,党组织不提前讨论是否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特殊情况下,比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预备党员犯了错误,行政上给予纪律处分,预备党员是否可按期转正。若犯了严重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若犯了一般性错误,受到的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且有悔改表现,应酌情延长其预备期;若错误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

3)预备党员不宜被评为优秀党员。

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如有调动(包括军人复员、转业),原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做出鉴定。

6)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包括预备期满未转正)去世,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可以在悼词或生评介绍中说明其是中共党员。

7)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

1、进一步审查预备党员是否对党忠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党章规定;

2、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党委讨论审批意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中。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

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限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限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

(2)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起按期转正。

(3)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

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正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的时间计算。

党委讨论审批意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中,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入党志愿书》是党员入党的主要依据,是党员的主要档案材料之一,应妥善保管。

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于组织上保管不慎或在转递时遗失了,应由组织上负责。可以按照组织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

要成为一名正式党员,必须具有两份申请书、三份表格,经历三个阶段、五种称谓,需要经过两次培训、一次政审、两次考试、两次民主推荐、两次公示、两次答辩、两次审核、两次审批、六次考察,历时两年以上,至少召开八次会议。

两份申请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

三份表格: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共有13页,1-7页由入党人填写,其他6页由党组织填写。填写前,党支部或入党介绍人要对入党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教育,将填写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作详细说明,并指导好填写工作。

“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民族”,填写全称;“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址;“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开头空两格,直接填写“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不要写抬头和落款,不应出现“申请入党”的语句;最后落款人姓名,底下不加时间。不能简单把申请书抄写一遍。

“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都应写清楚;取得学位应在相应栏内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一般指发展对象的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由其扶养的养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包括:岳父母(公婆),姨父母,舅父母,姑父母,叔叔婶婶等。

“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填写以下内容:a、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填写时应根据党员的条件,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做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b、指出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c、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及是否愿意介绍其入党的意见。入党介绍人的“现任职务”一项,应包括其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其担任的行政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最高的和主要的职务。入党介绍人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该项可不填写。介绍人签名、盖章,同时注明填写时间,无章需加按手印。两名入党介绍人的意见要分别填写,填写时间不能相隔太长。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主要内容:一是说明申请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包括优点缺点)。二是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实有党员数,到会党员数,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票决后同意票数、不同意票数、弃权票数)。三是通过决议的日期(年月日),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党委委员或组织员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内容。

“党总支审查(审批)意见”,党总支未经上级党委授权是没有审批发展党员的权利的,但对支部大会决议要严格审查,经总支委员会讨论签署意见后报上级党委审批。无总支委员会的,支部将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党总支审查(审批)意见”空白。

“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党委是否批准申请人为中共预备党员。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优点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实有党员数,到会党员数,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票决后同意票数、不同意票数、弃权票数) 。通过决议的日期(年月日),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与第10页相同。“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党委讨论通过后,写清党委的意见,注明党龄起始年月日。

“备注”,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去世等情况。

三个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预备党员接收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五种称谓: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两次短期集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新党员培训

一次政审:发展对象政治审查;

两次考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新党员培训班考试

两次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发展对象

两次公示:发展对象履行发展手续前和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公示;

两次答辩:发展对象履行发展手续前和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答辩;

两次党委审核审批: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确定发展对象要审核;两次党委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审批;

六次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半年一次、预备党员每季度一次;

时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一年以上,预备期一年,延长预备期6个月或1年。党委审批一般在3个月之内,特殊情况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预备期满后超过一年仍未转正的,是本人原因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组织原因的,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并追究有关组织责任。

八次会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前必须召开支委会讨论或审查(村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还必须召开一次村两委、党员、团妇兵负责人和居民代表会议,投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

八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并装入发展对象材料档案

四、当前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

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发展党员工作当成软指标,工作无计划,培养无措施,发展无重点。部分机关单位存在“三重三轻”的思想,即:(1)重部门工作,轻党建工作;(2)重抓行政领导班子建设,轻党组织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3)重安排布置,轻落实检查,影响了青年人入党的积极性

(二)少数党组织发展党员动机不端正

一些单位发展党员往往带有一定的目的性,并不是将本单位的最优秀分子吸收进党员队伍,使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产生不信任心理。如在农村,一些村支部发展党员带有明显的利益集团性质,非本派的人员即使再出色也一概卡死。

(三)大批农村青年外流,选人育人渠道受到限制

不少村党支部反映,现在农村好“苗子”难找,大量有文化的年轻人通过“三个一批”的渠道外流走了,即读书升学考出去一批,外出打工走出去一批,投亲靠友跟出去一批,留下的多是素质较差,缺乏“打拼”精神的青年。

(四)在社会人员流动性加剧的情况下,发展党员工作难度加大

(五)“两类”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相对滞后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这一领域中的发展党员工作与其迅猛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我市“两新”组织领域党员仅占全市党员总数的5.71%。这几年虽有较大发展,但只占全年新发展党员的14%左右。

(六)党员发展工作不平衡

 有的单位几年甚至十几年不发展,有的单位一年发展十几个,然后又几年不发展。

五、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几点建议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总的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基本依据,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正确处理好发展数量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与改善结构、宏观指导与微观把握的关系,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手段,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工作程序,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为繁荣黑河边贸旅游明星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程程序。

(3)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

(4)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

(5)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达到这个5个基本要求关键是要做到“四个一”即要树立一种意识,抓实一个计划,严格一种程序,牢记一种责任。这也是我们对大家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一些建议。

建议一: 树立一种意识,就是要树立均衡持续发展党员意识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条有这样一句话: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必须有“均衡发展,适度发展”观念。首先要坚决避免发展工作大起大落。有的单位就三四十名党员,而一年就发展五六名,该发展的都发展了,而以后没有发展目标了,从此几年都不能发展党员,一蹶不振,党员发展工作出现了大起大落。如果能把这五六名党员按党员标准和成熟程度排排队,每年适当发展1-2名,那么我们党员发展工作就会符合经常性工作要求了。

建议二: 抓实一个计划,就是每年都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实践证明,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的落实主要是靠计划。党员的结构比例、年龄层次、文化程度和重点发展群体主要依靠计划去调节和实现。通过计划的调控,能够克服随意性和突击性,使每年发展数量保持大致均衡,实现发展党员工作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统一,有效地增强发展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所以必须要重视计划的制定和严格的落实。特别是改变发展党员大起大落问题,必须通过计划去调解。

不能把有计划地发展党员片面地理解为“限制发展”,把发展党员计划中的发展数量错误地当作“指标”、“比例”。

1、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质量第一原则;统筹兼顾原则;数量均衡原则。

2、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主要依据

一是依据党的事业和形势发展情况;二是依据现有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三是依据党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四是依据前一段发展党员的实际情况

3、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的基本方法

“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

    一是落实计划要有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落实计划允许有一定的灵活;三是对基层党组织执行计划情况进行检查。

5、落实宏观指导和调控要求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防止和克服重发展数量轻发展质量的倾向

2)防止和克服轻视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问题

3)防止和克服重吸引轻培养的问题

4)防止和克服轻视发展过程的问题

建议三:严格一种程序,就是要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做到环节程序不能少,入党手续材料必须齐全,不能擅自简化或增加程序。总的要求是要做到“四个严”,即“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审查、严格手续”。

一是坚持把党员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在考察发展对象中,坚持用党章规定的标准来衡量每一名发展对象,尤其是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

二是在发展程序上,抓好“四个环节”,在考察环节,特别是发展前,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表现、思想意识、入党动机、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在评议环节,要组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在政审环节,要对入党对象的历史问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执行情况以及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进行全面的审查;在公示环节,以张贴公示榜、设立公示意见箱和公示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到不公示不发展,公示发现问题,在没有弄清问题之前不发展。

三是要严把三关和坚持十个不发展

严把“三关”即: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党委审批关、预备党员转正关。坚持“十个不发展”即:坚持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发展,坚持本人不递交入党申请的不发展,坚持未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坚持培养考察不满一年的不发展,坚持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发展,坚持不全面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的不发展,坚持没有经过发展党员公示的不发展,坚持发展党员手续不齐全的不发展,坚持未经党委派人谈话的不发展,坚持预备党员教育考察不满一年的不转正。

建议四:承担一种责任,就是做不好发展党员工作是要承担组织责任的

发展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被称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一支熟悉党务、精干高效、业务精通的党务干部队伍就是这项工程的建设者,对能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

请大家在党员发展工作中,作到“六不准”,即:不准以人情做交易,发展“人情党员”;不准因上下级、同事、同学等关系,发展“关系党员”;不准因亲戚关系或为家族、小集团利益,发展“裙带党员”;不准因选用能人或作为奖励手段,发展“速成党员”;不准违反发展党员的各项规定,发展“问题党员”;不准出于其他个人目的,发展“降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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