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后面有地方专项计划以后会被分配吗?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杜守颖女士、李慧女士及离任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王桂华女士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中提案5、7、8、9、10、11、1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提案6、7需要特别决议通过。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中提案11、12、13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3)。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cn)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非累积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对上述审议累积事项填写选举票数,所填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22年4月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

  (四)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开宇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同意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有关内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的有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严格按《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运营,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关于业绩考核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均为“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846,141,)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税前合计不超过9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该投资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2022年4月19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全体监事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并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徐开宇、邓志春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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