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70,188,1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上披露的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51%股权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北京盘天新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智慧交通业务线产品,公司拟向北京盘天新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盘天”)股东张英杰等12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厦门盘天合计51%的股权,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收购价款合计20,)上披露的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北京盘天新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三)对外投资联陆智能交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为深化车路协同战略及生态布局,推进从“道路网联化”到“车端网联化”延申,加速车路协同业务、技术、产品的融合及应用落地。以自有资金出资8,630万元向联陆智能交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陆智能”)增资,获得其)上披露的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对外投资向联陆智能交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黄峰、陈荣根、杨栋锐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一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110A005146号),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1,028,)。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6、 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6月11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合计10,000,055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167,501,)上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的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博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千方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于2022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按照公司及上述下属子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上的《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逐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如下:
(1) 审议《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夏曙东先生、夏曙锋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2) 审议《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许诗军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上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重庆市千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夏曙东先生、夏曙锋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对外投资持有重庆市千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小贷”))。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预计2022年度对外捐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累计发生额)。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于2022年度可以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按照《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允许的公益事业范围捐赠财产。
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
19、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686,550股,导致公司减少股本686,550股,减少注册资本686,550元,即公司总股本自158,)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请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周三)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1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0日(周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下午3: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周五)
(1)截止2022年4月15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1、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 上述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11、议案13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12含4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12系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有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6,5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 上述议案相关提示;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含2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各子议案相对应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2年4月1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证券事务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6、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